當前位置: 華文星空 > 體育

1921 英國和愛爾蘭分離,其歷史背景是什麽?

2014-04-30體育

要談1921年的英國和愛爾蘭分離,就要回顧1801年英愛合並。沒有合並,何來分離?

而回顧1801年的英愛合並,就要追溯1782年的愛爾蘭新教憲法和格拉頓議會。沒有制憲,何來君主立憲的愛爾蘭王國呢。

而回溯1782年的愛爾蘭新教憲法和格拉頓議會,就無法回避愛爾蘭和英格蘭延綿數百年的 宗教差異和土地爭奪 兩個問題。

個人認為,宗教差異和土地爭奪才是英愛分離的主要因素,也是決定性因素。

人口普查結果顯示,歷史上羅馬天主教徒在1881年和1911年的四次人口普查中,平均占比為89.5%。隨後在1961年達到了94.9%的高峰,自那時起,這一比例一直在緩慢下降。

20世紀之前,天主教教徒人口占比絕對值高,但是擁有的土地占比低。政治地位與人口數量不相匹配。相反,英國國教派在愛爾蘭總人口中的占比低,卻占據統治階級地位。這就形成了在 愛爾蘭少數人統治多數人的不平等格局

1782年的新教憲法,解決了非國教派的新教徒,如長老會派教徒的政治權利問題,也賦予了天主教徒選舉權。但並沒有實作天主教徒徹底解放的問題,天主教徒沒有被選舉權。同時,人口占多數的天主教徒為改變土地所有權和地役權的不平等,頻繁暴動和造反。大英帝國的危機一直存在。

於是,1800年,英國皮特政府主導,透過收買賄賂和提拔貴族的方式,在愛爾蘭議會透過合並法案。如此,在聯合王國,愛爾蘭天主教徒的人口占比就降低了。而愛爾蘭議員的數量比不過輝格黨和托利黨,也就成了少數派,易於壓制。

這次合並背後的民意代表十分有限,從法案被提出的第一天,就受到很多愛爾蘭有識之士的反對。這註定了英愛合並是後患叢生的合並。這是1920年英愛分離的根本原因。

以下以英格蘭為線索,代入英愛宗教糾葛的歷史,坑深,慎入。

一,英格蘭交惡羅馬教廷,早有前因

眾所周知,西歐各國中,英格蘭金雀花王朝的亨利二世最早將司法系統從教會剝離出來,建立中央集權下的司法制度。亨利二世以英國法律之父聞名;他也是英格蘭征服愛爾蘭的第一人。

12世紀,亨利二世是歐洲土地最多的國王。他不僅是英格蘭的國王,還繼承父母和妻子的封地,在法國擁有諾曼第、安茹和阿基坦等地。亨利二世轄下的法國土地,比當時的法國國王路易七世還多。這也是英法百年戰爭的根源之一。

龐大的領地也使得亨利二世與羅馬教廷的關系很微妙。他一方面與羅馬教廷搞好關系,獲得教皇認可,並承諾將基督教的光芒傳遞得更加遼闊。另一方面,他又加強中央集權,希望與教廷分庭抗禮,把整個英格蘭變成金雀花王朝雷打不動的現金奶牛和堅固的大本營。

而首當其沖的就是宗教司法權和王室司法權的矛盾。當時英格蘭的司法權由教會和神職人員把持,坎特伯里大主教貝克特兼任大法官。教士的豁免權能夠幫助作奸犯科的神職人員逃避世俗法庭的審判,而宗教法庭對教士審判的刑罰是及其輕微的,這導致有人故意犯罪之後借助教士的身份逍遙法外。亨利二世自以為山高皇帝遠,決心奪取司法權,並提高王室法庭地位。

首先,亨利二世在英格蘭的刑事和民事訴訟中實行陪審制度,以「誓證法」取代「神命裁判法」。其次,1164年亨利二世頒布【克拉倫登條例】,規定國王有權幹預高級教職的選任,教士的訴訟必須到國王法庭審理,經教會法庭判決有罪的教士必須轉交普通法庭受審,非經國王特許,教會法庭審理的案件不得上訴羅馬教廷,從而限制了教會法庭的許可權。這在中世紀初期的歐洲是不可想象的,亨利二世因此與坎特伯里大主教決裂。

1170年底,坎特伯里大主教遇刺身亡。教皇亞歷山大三世威脅要對亨利二世處以逐出教門的嚴懲。1172年,亨利二世赤身悔罪,在法國阿夫朗什大教堂公開懺悔,並表示要領導十字軍去巴勒史坦。最終免於絕罰。

那麽此時的愛爾蘭呢?

1155年,英格蘭籍的教皇艾德萊恩四世在一份檔中把愛爾蘭贈給亨利二世。愛爾蘭當時處於凱爾特後裔,原始部落林立,沒有建立強大和統一的中央政權。但是, 從公元4世紀開始,愛爾蘭全島就高度信奉基督教,遵從羅馬教廷權威。 所以,艾德萊恩敕書為亨利二世入侵並征服愛爾蘭奠定了法理基礎。對此敕書的真偽,史家各有所論,在此不展開。

1171年,亨利二世親自率軍登陸愛爾蘭島,封建了第一批諾曼貴族。他在1169年就授權下屬的諾曼騎士侵入愛爾蘭的倫斯特王國。諾曼騎士英勇善戰,武器裝備大大領先於愛爾蘭土著部落,奪取了倫斯特王國和名城都柏林。這批諾曼貴族在愛爾蘭追求封建土地,憑借軍事征服,瓜分了大半個愛爾蘭作為自己的封地。舊日的凱爾特土著部落領袖不斷敗退,喪失了許多土地。

1177年,亨利二世的小兒子約翰於被任命為愛爾蘭之主(Lord of Ireland)。亨利二世認為自己征服愛爾蘭對上帝有功。事實上, 愛爾蘭從公元4世紀始,就是基督教的重要傳教地,被譽為艾爾卑斯山以北最文明之地。愛爾蘭教士通曉拉丁語和凱爾特語;愛爾蘭修道院不僅遍布本島,還放射線全歐。

亨利二世晚年認定妻子慫恿兒子們反對他,遂秘密請求教皇允許他離婚,未獲同意。他在悲痛中去世於法國希農,葬在法國。這也是英格蘭王室與羅馬教皇交惡的開始。

後來的英格蘭王、愛爾蘭之主約翰一世,也因為大主教人選問題,與羅馬教廷鬧翻。教皇英諾森三世在1207年將約翰開除教籍,還將英格蘭排除出基督教區。教皇還準備支持法王腓力二世進攻英格蘭,約翰終於在1213年被迫屈服,接受了教皇的大主教人選,並向教皇稱臣納貢。

而愛爾蘭的凱爾特土著透過各種方式與諾曼貴族相抗衡,或戰鬥,或聯姻,持續了大約兩百年的時間,來自英格蘭的諾曼貴族全部被土著部落同化。自然,他們都皈依了天主教。 此時在愛爾蘭,天主教及羅馬教廷是絕對的權威。

二,英格蘭宗教獨立:王權戰勝神權

英格蘭最早脫離羅馬教廷的直轄,吸收新教思想,建立英國國教派,就是安立甘宗,也稱聖公會。

亨利八世與其先祖類似,因離婚未被教皇批準,命國會於1534年透過最高權威法(Supremacy Act),宣布亨利及其王位繼承人為「英國教會在世上唯一最高的元首」。從此英國教會脫離了天主教。

1542年,【愛爾蘭王冠法】透過,承認英王亨利八世為愛爾蘭王,形成君合狀態。

伊莉莎白女王時代,1563年透過了【三十九條信綱】,既反對極端羅馬派又反對極端再洗禮派。信綱直到今日仍為英國教會的正式信條。 天主教徒在英國從此成了少數。

此時的愛爾蘭,依然在宗教上從屬於羅馬教廷,聽從教皇指揮。愛爾蘭拒接受宗教改革 (Protestant Reformation),局勢就變得更加糟糕:不管英格蘭用什麽殘酷的手段迫害愛爾蘭人,愛爾蘭始終堅持他們對天主教的虔誠。

自伊莉莎白女王開始, 英格蘭國教教徒和蘇格蘭長老派教徒正式開始殖民愛爾蘭的東北方土地。 由此,帶來大不列顛尼亞新教教派與愛爾蘭天主教教派的全方位沖突。

宗教沖突延續到土地爭奪,新教教徒大量占有土地,而 普通天主教教徒逐漸從自耕農淪為租佃者的角色。天主教貴族階層逐漸分化,不少天主教貴族改宗英格蘭國教派。 兩個族群的矛盾不斷加深。

英國政府還對愛爾蘭的天主教徒實行【懲治條例】,剝奪天主教徒的政治權利,不得擔任政府公職,不得擔任市鎮議員,甚至不允許天主教的神職人員擁有自己的教堂……

17世紀,英格蘭的護國公奧利弗·克倫威爾處決了國王查理一世後,粉碎了愛爾蘭的眾多反叛。同時透過給那些英格蘭及蘇格蘭新教徒土地的方式讓他們在愛爾蘭定居下來,這樣做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鎮壓當地愛爾蘭人的反英活動。最終,這些外來的定居者成為一股巨大勢力,盡管在數量上,他們只占愛爾蘭的少部份,但是在艾爾斯特省的七個郡他們成為多數人。

1782年時,愛爾蘭議會透過新教憲法,新教徒格拉頓領導愛國黨,成為制憲議會中的重要力量。當時基於歷史上的原因,愛爾蘭與大不列顛尼亞仍然處於君合關系。但天主教教徒還未被解放。各種剝奪天主教教徒的懲戒法典也還沒有被廢除。

1800年,出於全面控制愛爾蘭的考慮,不列顛尼亞政府操縱愛爾蘭議會,透過了兩國合並的法案。

一戰後,愛爾蘭人民在「新芬黨」以及其軍事組織「愛爾蘭共和軍」的領導下,發動了大規模的反英起義。而自治問題造成了更多的不安和暴動。艾爾斯特省的新教徒(占當地60%的人口)擔心自治,天主教徒將統治這一地區。

最終,在1922年愛爾蘭從英國獨立出來。愛爾蘭南部的26個郡成為了愛爾蘭自由邦(Irish Free State),後來改名為愛爾蘭共和國(the Republic of Eire), 北部艾爾斯特省的六個郡仍然是英國的一部份,但是由他們自己的議會Stormont負責本地區的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