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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亞迪員工出租屋內猝死,一個月有 26 天工作時長 12 小時左右,企業或應承擔什麽責任?

2021-11-17知識

勞動法答主來波輸出,無論是否認定為工傷,比亞迪都難逃責任。

這也是討論已久的「過勞死」是否是工傷的話題的延伸。

一、關於工傷認定

這事是不是工傷,我們也只能雲討論,畢竟工傷認定的自由裁量權還是比較大的。

而且即使社保局未認定為工傷,在法院階段,仍然存在認定為工傷的可能性。

社保局一般認定工傷比較嚴格適用【工傷保險條例】中的法條規定。

我們並不能說法院是對的,而社保局的做法就是錯的。

立場決定了最終的結論。

嚴格來說,從法條本意來說,本案確實難以認定工傷。

對於這種不在工傷場所死亡的,唯一可以靠得上的,是條例的下面的這個條款: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從法條的字面意思解釋,本案很難符合。

類似很多猝死的案件,實際上雖然沒有發生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但是卻與長時間的加班和過度勞累相關。

所以,法院從保護弱者的角度,還是可能會予以認定工傷的。

二、工傷未認定下的企業責任

當然,如果本案最終未認定工傷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