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来从心理学的角度出发,给大家分享三个人生道理:
1. 「不作为」的悔恨远超过「作为」的悔恨
在我们的人生中,我们会犯的错误通常可以归结为两种:一种是做了一件不该做的事,另一种是没有去做一件本应该做的事。它们在圣经中被描述为作为之罪(sins of commission)和不作为之罪(sins of omission)。我们都知道的是,我们所作出的每一个决定和选择都是有风险的,也都有可能犯以上这两种错误。那么,问题来了:通常来说,究竟哪一种错误更糟糕?哪一种更会让我们陷入长久的懊悔?著名的社会心理学家和行为经济学家Thomas Gilovich(1995)曾指出:作为之罪(做了一件事后发觉不该做的事)会在当下对我们造成沉重的打击,我们会深感懊恼,痛苦或是尴尬——「天哪,我不该那么做的,简直愚蠢至极了。」然而,这种感觉即使在当下无比强烈,也会很快消逝。
与之相对的, 时过境迁之后当我们再回首时,会让我们久久无法释怀的,往往是那些「不作为」的错误——那些你本可以、本应该做的,却没有做的事情。 因为你永远不会知道如果当初做了那件事,抓住了那个机会、那个人,会发生什么。因此,我们的建议是,如果你纠结该不该去做某件事时——该不该去看那场演唱会,该不该和某人表白,该不该接受这个充满不确定的工作机会,该不该放假回家看看……那就去做吧。因为即使做了之后并没有一个理想的结果,甚至最后的结果是坏的,那也远比日后再陷入「如果我当时做了会怎样」的后悔感轻松很多。Thomas认为, 人们往往最后会更容易原谅自己做错的事,却释怀不了没有去试试也许是正确的事。
当然,这个原则不适用于那些违法犯罪,或者本来就原则错误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