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可以排除抢劫罪。要构成抢劫罪,需要使用暴力或者胁迫手段压制被害人,使其不能或者不敢反抗。假如机器人由真人实时控制,控制者因为担心被顺着无线信号追到控制室里拿刀砍,因此不敢反抗放下了饭菜,还能勉强沾上抢劫的边。如果机器人只是在执行既定程序、没有真人因暴力或暴力威胁而无法反抗的情况发生,就要往盗窃或者抢夺的方面做文章了。
考虑盗窃的话,需要考虑财物价格是否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一千元以上),普通的饭菜估计还达不到立案标准。但如果存在以下几种情形,还是有可能构成盗窃罪的:
要成立盗窃的话,还有一个难点:盗窃指的是「秘密窃取」,公然拦下送餐机器人,还算是秘密吗?这就涉及一个刑法学界有争议的问题:是否存在「公开盗窃」这回事。张明楷说有,也有学者认为公开的盗窃叫做抢夺,应当成立抢夺罪,但张明楷又会说抢夺需要针对他人紧密占有的财物......各方大儒有不同观点,此处还有商榷余地。
题主还抛出了一个问题,「机器人未来是否可能可以被法律视为人」,放到这个问题下,就是可否认为机器也可能在面临暴力威胁时产生恐惧、不敢反抗,进而承认存在对于机器人的抢劫犯罪。
这个问题,其实可以结合问题描述中「诈骗」机器的讨论来进行思考:之所以认为机器可以被诈骗,是因为机器处理任务的程序是人类意志的延伸,人类做出了「预先推定的同意」,同意在特定条件下进行对应的行为。商家在编写程序时设置好了交易规则由机器执行,诈骗分子利用程序中的漏洞,让经营者误以为收到了特定信息(例如收到了优惠券)从而给付财物(例如办理退款返现),这种做法同样是利用了人的认知错误来非法获取财物,所以属于诈骗。
按照这一逻辑,机器人被抢劫也是有可能说得通的:假设有经营者出于对财产损失的担心,在编写程序时加入一条「如果面临被暴力破坏的危险,应当丢下所运输的饭菜开足马力赶快润回来」,这一规则令机器人的行为成为了人类意志的延伸。当张三持刀拦下机器人时,他实际上是在威胁破坏人类所拥有的财产,并利用了人类在编写程序时预先推定的恐惧心理,借此压制送餐服务经营者的反抗行为。
至于这一套理论能不能在现实中被采纳,就不是我能说了算的了,只是提供一个思考方式供大家继续开脑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