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幾十個人到幾百個人到上萬人的公司都呆過,做過創始人,做過高管,也做過基層員工。其實效率低下並不一定只伴隨大公司:幾十人的公司也有混日子和不作為的時候。而大公司並不一定在所有的事情上都效率低下:十幾億人的中國政府搞起事情來也雷厲風行。遠的不說2008年的奧運會和四川地震賑災,就說前幾天(2017.8.8)發生的九寨溝7級地震,震後不到一小時,在朋友圈裏看到,在成都政府、省醫院以及相關航空部門工作的各類同學或朋友,已經立即從家裏被叫回了工作崗位,立刻出發或者隨時待命出發去救災。這是一個十三億人的政府,工作效率比那些幾千萬人的政府,不知道高明到哪裏去。
組織內部效率低的原因,排除人員素質以及公司文化之外,核心在於責權利不清晰以及責權利互相沖突。同時,隨著公司規模的增大,把責權利理清楚而且盡量減少沖突,就越發是一個NP Hard問題。
責。 公司越小且越處在初創階段,人和人之間的了解和感情遠勝過職場中的職業關系,大家不會因為擔心動機被懷疑而不敢承擔責任做事情,這和大公司的各種規章制度以及內審制度形成鮮明對比,然而公司規模大了和人多了,這些制度卻必不可少。同時因為公司的階段不同,創始階段大家更具有主人翁精神和股東意識去為結果負責,而大公司往往容易互相推諉。因此當「責」定義不清楚的時候,往往就是:事前害怕擔責任,職業經理人和打工者容易推遲決定和行動;事中因為檢查動機和防止漏洞,各種程式正義來拖延行動;事後因為問責而互相扯皮,降低整個組織的效率。
權。 公司越小且越處在初創階段,團隊越傾向於追求把事情做成的成就感,對「事情」的定義也相對於簡單和同步。同時,總共就沒幾個人和很有限的資源,沒啥權力可追尋和撕扯。而公司越大,「事情」的定義就越復雜,拆解之後幾個部門之間往往是在為不同甚至沖突的目標負責,然後就容易形成地盤意識,大家更容易用屁股去決定腦袋。最後大家都是在為自己小部門的小權利去負責和爭取,把公司最大的戰略方向和最大的客戶冷落在一邊。如同幾匹馬朝不同的方向拉一輛車,效率自然低下。
利。 公司越小且越處在初創階段,團隊越傾向於擱置短期利益而奢望長期回報,從利益最初的設計到最後的實施劃分,都相對簡單快捷。當然初創公司的股權設計以及期權方案規劃等等非常重要,在之前的許多回答中已經提到。然而公司大了之後,家大業大麻煩大,還要兼顧短期利益和長期利益的結合,多人之間的利益劃分難題自然就幾何級數得上升。最容易出現的問題就是為了爭奪利益而紛紛努力自證價值,做事情得時間被大量浪費在證明上。比如:沒事兒找事兒而偏離公司的主航道,沒做事兒而要找話(PPT或者匯報會盛行是其中的經典表現)……而更麻煩的是「不見兔子不撒鷹」,如不把能在短期兌現的切實利益擺在眼前,就不出活兒而磨洋工或者不去冒險做一些探索性的創新。這些事情都大大得降低了公司的效率,同時降低了公司的創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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