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帶著兩個500ML的啤酒搭乘國際航班(不慎。放包裏忘記了)。
等到安檢這,想起來了,也懶得再回頭去托運了。然後掏出牛肉罐頭(罐頭這種東西也不能上飛機)在安檢口外面,直接沌噸噸噸了。
安檢小哥也沒說因為飲酒拒絕乘機。估計食品飲料現場下肚在他們看來屬於習以為常了吧,就這麽把我給放進去了。
必須帶上飛機?啥叫必須,裝進肚子就完事了,為難安檢幹嘛啊!人家只是為國守門,盡職盡責而已,為什麽要讓規章制度服從於題主的意誌?
在知乎上嘴炮一下最多就是被大夥罵。真去機場跟安檢杠,尋釁滋事罪它很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