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可以引申一下,以商湯為代表的AI技術公司本質上是toB行業的一種,這個問題可以歸結為,為什麽中國互聯網行業可以成功,而toB不行?
首先要明白,類似於商湯這種toB公司雖然技術、產品等等跟很多互聯網大廠高度重合,但本質上toB領域和互聯網領域是兩個東西。互聯網領域雖然也一直在強調技術,但其實技術從來就不是核心,互聯網行業能成立的核心是商業邏輯。
其實就目前來看,所有互聯網企業(不論國內國外),核心的商業邏輯就只有一種——平台雙邊經濟。主要是由(生產者、平台、使用者)三者構成。生產者提供產品(文章、短視訊、商品、網頁、出租車等等),平台分發給使用者。這種平台雙邊經濟模式具有典型的「蹺蹺板效應」,生產者和消費者本身是彼此促進,相互迴圈的關系。一方的發展會反過來刺激另一方的發展,從而走上一個「強者愈強」的正向迴圈。不論是微信、抖音、淘寶、滴滴、美團等等都是這種模式。這種模式BUG的點在於:
一方面平台的核心壁壘是生產者和使用者構成的生態,平台本身所謂的技術等等根本不具有什麽不可替代性,但是因為這種巧妙的杠桿結構讓平台可以擁有最大話語權壟斷近乎全部利潤。
另一方面,生產者和使用者構成的生態壟斷性極強,一旦形成平台幾乎什麽都不用做別人都無法打破壟斷。
這種模式的形成條件,只需要生產者和使用者體量足夠大就可以,而且這種模式本質上掙得根本不是使用者的錢,而是流量變現的邏輯。所以並不強依賴於使用者本身的收入情況。
但是toB行業不行,toB行業其實跟這套平台雙邊經濟的互聯網打法完全沒任何關系,它就是非常傳統的賣軟體模式,根本沒有什麽「蹺蹺板效應」存在,只是一個簡單的(公司->使用者)的雙邊邏輯,即使所謂的攤平成本的SaaS模式,也無非是傳統制造業爛大街的「銷量攤平成本」的概念而已。這就導致了3個很尷尬的點:
第一點:在這種商業模式下,企業不可能形成像雙邊平台經濟(生產者、使用者)構成的生態那種幾乎無法逾越的護城河。所謂的護城河只是自己的技術優勢、渠道優勢等等而已。這種東西看著挺實在,但其實完全跟互聯網企業那種看似「虛無縹緲」實際堅固無比的生態優勢比不了。
第二點:這種傳統商業模式基本只能掙使用者的錢,這就很依賴於使用者整體的收入情況了,我們國家相對歐美來說,不論是人均收入,還是企業利潤率,都差的很遠,它們可行的tob模式其實我們根本就復制不了,想用技術達到他們那種利潤率是癡心妄想。這跟互聯網是完全不一樣的邏輯,因為本質上互聯網不是只掙使用者的錢。
第三點:其實如果只是利潤率低也就罷了,畢竟我們國家也能發展很多制造業。但更麻煩的是商湯這種AItoB行業基本所有的技術點都是跟互聯網行業重合的,技術人才高度重合,這就導致雖然你不是互聯網行業,但是你必須維持互聯網行業的薪資水平胡人力成本,那只能采用互聯網那種高舉高打的方式去做這個本質上是傳統制造業的行業。互聯網企業其實這麽做也不行,但人家至少可以用互聯網業務反哺,但商湯這種公司肯定是不行的。而且商湯的核心高層幾乎全是技術、學術背景出身,就目前來看商業思維都不怎麽樣,全靠政府關系支撐,所以更加難以盈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