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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了么凌晨发文将推出新功能,用户可选择是否愿意多等外卖员 5 分钟,你愿意多等这 5 分钟吗?

2020-09-09体育

思考「我」愿不愿意多等五分钟,就被绕进去了。

做个政治不正确的比喻:美国建国初期的南方人,可以选择每个月送给黑人奴隶一个西瓜,而这并不能根本上改变劳工的生存状况,只能获得虚无的自我满足,甚至也能让奴隶主获得道德上的解脱,代为承担了非难。

背后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作出调整,说啥都没用。

@stan 的回答揭示了一个现象:几乎所有的外卖骑手都不是平台的「雇员」,彼此并不存在劳动关系。

这就意味着, 平台可以享受骑手的工作成果,但不承担雇主的义务 。五险一金咱也不指望了,哪怕是提供劳动安全保护、保障员工休息权等基本的义务也不需要承担。

有的人说,这就是市场经济,不爽不要玩,平台提供了一种谋生的工具、骑手从中获取了报酬,愿打愿挨而已。

市场经济表示,别赖我。

2020 年 8 月 10 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法院在一场诉讼中签发了临时禁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责令共享出行平台 Uber 和 Lyft 将平台上的司机定性为公司「雇员」,并承担雇主相应的义务。

在之前的 Dynamex Operations West, Inc. v. Superior Court, (2018) 4 Cal.5th 903 一案中,法院提出了一种「ABC 测试」来判断平台上的司机是否为「员工」。如果司机满足以下三点,则属于「独立承包人」(Independent Contractor)而非员工,否则,就算是平台的员工:

A :此人在进行具体工作时,不受平台的控制和指示

B:此人所从事的工作独立于平台日常业务之外

C:此人惯常于从事独立进行的交易、职业或商业活动。

按照这一标准,如果 uber 请了一名小包工头装修的办公室,那么这名包工头大概率不算「员工」,而平台上的司机,因为受到了平台的指示开展工作、开展的工作和平台主营业务相关、且日常以开 uber 为主要谋生手段,则大概率属于「员工」。

可以看到,饿了么、美团等公司的骑手,如果放在老牌资本主义国家,也会大概率被认为是平台的雇员而受到劳动法的保护。

如果骑手成为了平台的员工,那么【外卖骑手,困在系统里】中所说的乱象,能不能得到遏制呢?虽然肯定还会存在问题,但至少会给企业提供更强的激励去做出改变:为了避免承担高额工伤赔偿,而避免在时间限制上走极端助长危险驾驶;为了避免承担连带责任,而避免为了利润默许违章驾驶。

改变平台和骑手之间的法律关系,这才是根本之策,比唤起顾客的恻隐之心粉饰太平更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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