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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前让签署一年内不能怀孕的协议,合法吗?

2017-11-10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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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们在招聘的时候某些岗位确实会需要在入职的时候跟应聘者确认或要求一年内不怀孕,不过不会签协议,因为不合法,签了没有意义,还不如不签,有协议还会给公司留下把柄,在某些特殊时刻会有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和被动的可能。

2、要求一年内不怀孕的岗位,一般来说都是公司比较重要的岗位,或者是需要经过比较长时间的培训才能够胜任的岗位,前期三到六个月一般都是学习期,真正能够熟练上手估计要半年以后了,所以才会提出这样的要求。如果是可代替性很强的工作,例如前台接待之类的,一般不会提这样的要求。

3、如果应聘者在入职时有承诺一年以后怀孕,但是很快食言,在职业道德方面已经是负面评价了。一个怀孕的新入职的女员工,不管是从精力、体力和心态上面和没有怀孕时都是有差距的,更何况还有半年的产假以及一年的哺乳假,加上生育后对小孩的养育付出的精力,种种因素导致这个女员工是很难得到公司的重用。个人能力强一点的勉强可以在原岗位上混日子,多半是会调离原岗位给边缘化,加薪升职可能性基本很低了。

4、其实站在公司的角度来看,公司也很为难,一个萝卜一个坑,作为私人企业来说,不可能招一大堆人在公司做储备,公司现在人力成本步步高,不谈工资的增长,就说社保缴费一年比一年水涨船高,凭什么要多养一个人。

5、作为一个新入职的员工来说,第一年是很关键的,这个公司是不是适应你,这份工作怎么样,能不能得到上司的认可,能不能在公司长期发展,这些都是要考虑的,当然,如果你只是想找个地方上班混日子,另当别论。

6、之前也遇到过这种一进公司就怀孕,休完产假就辞职的女员工,虽然公司很无奈,但是员工本人也不是赢家。公司付出的仅仅是多一些人工成本,而员工能够占到的便宜又有多少呢?职业发展无从谈起,更何况在公司混的这段时间或多或少会有来自各方面的压力,有时候比较起来也是得不偿失。

其实,我认为最重要的是,如果你的工作能力强,如果你在公司很难被人所替代,在这种情况下,你啥时候怀孕,生几个孩子,都不是啥大问题。自己没有达到这个层次,什么公平公正都是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