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多地分行发布了最新的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其中因多项违规问题,工商银行被人行郑州中心支行处罚449.2万元,中信银行被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罚款442万元。
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
根据处罚公示信息,工商银行具体违法行为类型为:
1、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2、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3、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
4、违反国库科目设置和使用规定;
5、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
6、违反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规定;
7、违反金融营销宣传管理规定;
8、违反金融消费者保护内部控制及其他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并处罚款449.2万元。
王明恩(时任工商银 行河南省分行内控合 规部副总经理)、曾维峰(时任工商银 行河南省分行个人金 融业务部副总经理)、党伟(时任工商银行 河南省分行结算与现 金管理部副总经理);对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分别被罚罚款 1.2 万元、3.4 万元和2.8 万元。
中信银行南昌分行
根据处罚公示信息,中信银行具体违法行为类型为:
1、漏报投诉数据;
2、提供虚假的金融统计数据;
3、未按规定向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
4、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5、发现假币未收缴;
6、未按规定收缴假币;
7、现金从业人员不具备反假专业能力;
8、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442万元。
彭凯(时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行长)、徐伟韬(时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零售银行部总经理)、郭永清(时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公司银行部总经理)和余巍(时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金融同业部总经理),对中信银行南昌分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罚3.5万元、3.5万元、3.5万元和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