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出口
在七十年代,由于当局手中积攒了大批的旧工艺品与文物。为了获得外汇,一部分被认为不太重要的文物就通过友谊商店等机构向外出口(还有许多流入废品回收或金属加工业,成了废品或是原材料回炉)。因为价格便宜,很快就吸引了大量外国人来华购买文物古董。
而且当时各地的友谊商店之间文物价格也不统一,以旧工艺品为例,北京友谊商店的价格要比上海高出数倍。1972年时一位美国记者在北京友谊商店买了一只翡翠镯子,价格为1200元,之后他看到上海友谊商店类似的镯子标价只有240元,非常懊恼,甚至认为上海友谊商店的镯子比北京友谊商店的还要好。而即便在上海这一座城市内部,不同机构、不同部门之间的价格也出现很大差异,造成了有些外国人大肆在中国套购牟利。
以上海市友谊商店为例,后来被发现定价明显偏低的主要有玉件(如旧白玉)首饰、旧瓷、仿唐三彩马、景泰蓝瓶、新地毯、皮货、木雕樟木箱、酒柜、漆雕、银花丝鱼、瓷器花瓶、檀香扇、红木小件、竹编动物、毛笔黑墨 16 类商品。
虽然按照规定,当时外销的文物必须由主管文物部门加盖火漆印,但是实际情况却不尽如人意。如1973年3月,香港九龙海关反映:
「今年三月,香港工艺品商会旅行团成员分别在本市淮海中路创新日用品调剂商店及延安中路陕西日用品调剂商店购买了一批仿古文物、瓷器等携带去港,数量较多,价值较大,这些携带去港的物品除个别的上面盖有文物部门鉴定的火漆印外,极大部分均未加盖火漆印。」根据事后调查,是这两个商店私下违反上海市委和文管会的规定销售中国文物古玩,并谎称得到文管会和友谊商店的允许,或者是邀请所谓的「核价小组」的成员去私下转一圈以应付检查。不仅如此,这两个商店的售价和友谊商店相比更加低廉,如有一次一个外宾在创新(旧货商店) 或陕西(旧货商店) 买了一只鼻烟壶,这个外宾买后到友谊商店去配盖子,友谊商店营业员问他多少钱买的?外宾讲五元。而同样一只鼻烟壶在友谊商店要卖五十元,据说在国外则要卖五百元。
这两个旧货商店中,「创新」私卖文物的现象更为严重,1973年4月上海市百货公司和文管会到「创新」和「陕西」检查,发现「创 新」不仅没有撤掉文物,陈列的商品大都也没有加盖火漆印。不仅如此,还在「创新」 的收购处看到了二件雍正和乾隆年间禁止出口的文物(据商店讲没有上过柜台) ,在外货中混有仿大明宣德年制铜炉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