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牧区最大的陋习,没有之一。
这表明了:1,没有法制。2,欺生。3,不懂协商和妥协。
凡是地方交警无条件支持牧民诉求,溢价赔钱又不让把羊拿走的,就说明这个地方经济落后。这么搞,物流和旅游都没法搞了。牧区光靠卖牛羊,大概率是亏本的。
正确的做法是:按照法律来分清责任。
1,如果是在国道、高速上撞死牛羊。那么大部分责任是牧民的。因为牛羊是不能上道路上放牧的,而且路两边的土地也已经在修公路时候被征收,并不是牧民的牧场。如果司机正常行驶,那么牧民要给司机修车。
2,如果在乡道上撞死牛羊。那么大部分责任是司机的,小部分责任是牧民的。双方协商解决。因为牲畜在乡道上有路权。
3,如果在牧民家草场的便道上,撞死牛羊。那么司机是全责的。需要照价赔偿。因为草场不是道路。在草场便道上行车只是邻里互助,并不是公共道路。
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牧区政府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了。在第一种条件下,坚决不让牧民索取赔偿。这些地区的经济一般发展的更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