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公攤面積」的話題又熱了起來。
今年以來,多地釋出計容新規,減少公攤面積;近期更有部份城市提出「套內面積」的計價方式, 引發了社會對取消公攤話題的討論。
「房價按100平方米交的,物業費也按100平方米給的,但實際居住面積只有75平方米,為什麽要為多出來的面積買單?」對於公攤面積的問題,很多購房者普遍認為不透明、不公平,增加了購房成本,降低了居住體驗。
那麽近期政策方面的一系列變化,是否意味著公攤面積即將退場?這些規則調整重點指向哪幾個方面?又將對房地產行業產生哪些影響?
多地探索「套內面積」計價方式
9月5日,湘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釋出關於【湘潭市促進房地產市場高質素發展的若幹措施】的通知。
通知顯示,在最佳化住房銷售方式方面,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稽核備案後,可在原規定的基礎上按市場行情適度浮動促銷。房地產開發企業可實行按住房套內面積(不含公攤面積)計價宣傳銷售。
更早前的5月3日,廣東省肇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釋出通知,宣布從2024年5月1日起, 在全市範圍內商品房將實行按套內面積計價宣傳銷售。 該通知旨在規範商品房銷售行為,減少因房屋面積、計價造成的矛盾糾紛,維護市場環境,保障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
根據通知要求,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地產經紀機構應對每套商品房進行明碼標價,並在銷售場所醒目位置放置標價牌、價目表或者價格手冊,確保標價內容與套內面積單價保持一致。
事實上,「套內面積」計價方式的提法並非近期出現。更早之前,合肥於去年7月召開全市房地產工作專題會議,也提出「為避免公攤面積比例過大,要積極探索商品房銷售按套內面積計價。」
簡單來說,「套內面積計價」的方式意味著, 買房只需支付房屋套內實際使用面積,不需要支付「公攤面積」的費用。 這也由此引發了市場對於「取消公攤」話題的討論熱度。
南都灣財社記者註意到,是否取消公攤面積是一個由來已久的問題。而有關「套內面積計價」的方式,大家普遍討論的焦點在於,會對購房成本和用房成本帶來多大的影響。
「以建築面積或是以套內面積來進行交易對購房成本並沒有太大影響。」中指研究院研究副總監徐躍進指出,本質上,這只是計算方法的差異, 兩種演算法下的房屋總價應該是相近的,只是單價會有所不同。 而且,現在購房者都相對理性,購房時對得房率指標的關註也較高,得房率低的房子競爭力相對較差,所以,開發商基本不會故意做大公攤面積、降低得房率。
另外,對於用房成本的影響也不太確定。目前,物業費、采暖費大多是按建築面積來計算,如果換作以套內面積進行計算,收費單價也可能會相應提高,最終用房成本也不一定會降低。
徐躍進表示,其實,相比於是否取消公攤面積,大家更應該關註公攤面積的透明化和收益分配問題。業主應該清楚地知道都有哪些公攤面積,並且,在公攤面積上所產生的收益,應該在開發商、業主和物業之間進行合理地分配。
總體而言,計價方式的變化對房價的影響是較小的,但按套內面積計價有利於購房者更直觀地了解實際價格,有利於減少資訊不對稱所引發的糾紛,促進商品房銷售行為進一步規範,預計後續將有更多城市跟進出台相關規定。
「零公攤」浪潮來襲
引起「取消公攤面積」社會討論熱潮的另一個導火索,則是近期「第四代住宅」打造的興起。這種新型住宅設計強調個人化和空間利用的最大化,使得人們開始重新審視傳統的公攤面積計算方式,探討其在現代居住需求下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今年以來,各地紛紛出台建築新規,放寬了陽台、飄窗、空中綠化等空間面積的限制。
例如佛山在上半年釋出的13條樓市新政措施中提到,新出讓的住宅用地,住宅套內陽台的「折半」計容面積上限由套內建築面積的18%提高至20%;取消對單個陽台的進深和面積限制;取消凸(飄)窗窗台與地面高差小於0.45米需計容的要求。
同時,惠州自然資源局印發的【市區2024-2025年度新出讓住宅用地規劃管理的若幹措施】中提到「建築物屋頂的公共梯間、電梯機房、水箱間、人防報警間、通訊基站機房等輔助用房不計入容積率建築面積,不納入公攤面積」「面積小於3萬平方米的用地,住宅建築首層用作建設停車庫的建築面積,不計入容積率建築面積」。
今年5月,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宣布,2024版【深圳市建築設計規則】即將釋出,該規則的修訂內容主要聚焦於減少住宅公攤面積,提高得房率,並實行住宅和宿舍建築高度限制等措施。
這些建築新規的出台,使得地產開發商在打造產品時,有了更大的操作空間,也使得「零公攤」甚至「負公攤」成為可能,進而成為房地產開發商吸引消費者的行銷亮點。
但在業內專家看來,這同樣並不意味著「公攤面積的取消」,主要還是刺激市場復蘇的一種手段。
「本質上,計容面積和公攤新政並不是產品的創新,而是調整規劃指標以滿足提高購房者的福利水平。」 在廣東省城鄉規劃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李宇嘉看來,這些新規本質上是透過增加套內面積,實際使用面積,從而降低單位購房價格和成本,變相降低了房價,有利於提升購房者購房的積極性。同時也是為了提振開發商拿地的積極性。
克而瑞研究中心指出,一系列計容新規會對房地產市場產生三方面的影響,一是對於新房產品而言,未來面積大型化、產品改善化的趨勢將更加明顯;二是對於消費者而言,新規有助於提升得房率,相當於變相降低購房成本;三是對於行業而言,商品房升級並拉開與保障房差距,有助於雙軌制供給體系的建立。
不過從政策效果來看,實得率100%並不是萬能的。
克而瑞產品力研究中心近期統計的70個實得率超100%專案中,在剔除了近期新開盤尚未完成網簽備案及即將開盤的19個專案之後, 僅有9個專案的去化率在80%以上,占比約18%。
總體來看,受益於四代宅或是計容新規放寬所帶來的產品代際優勢,2023年末以來西安、廣州、長沙、成都、武漢等城市市場上湧現了一批實得率超100%的產品。其中有部份專案熱銷,但也有一定比例的產品銷售去化表現一般,實得率100%並不是萬能的。
「 最佳化計容規則 」等政策或將加快出台
公攤面積制度在中國存在已久。中銀證券此前的一份研報中提到,「公攤面積」概念最初由中國香港引入內地,最早出現在2001年開始施行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的「公用建築面積」,該辦法指出: 商品房建築面積由套內建築面積和公用建築面積共同組成。
每一戶的公攤面積=本戶的建築面積×公攤系數,而套內面積≈建築面積-公攤面積。中國公攤面積比例無統一標準,聯排、別墅相對最低,大約在1%~8%,7層以下多層住宅為7%~12%,7~11層住宅為10%~16%,12~18層住宅為14%~20%,18~33層住宅為16%~24%。
而國外普遍沒有公攤面積,已開發國家套內面積普遍在30平米以上。其中,英國購房合約裏寫的面積是套內使用面積,而不是寬泛的建築面積,且公寓陽台或露台面積都是開發商贈送;澳洲不存在任何公攤面積。別墅、公寓都是按使用面積計算,垂直高度低於2米的小房間、地下室、跨越房屋之間的通道、房內必須的各種支撐物等都不計入面積;另外日本沒有公攤面積。房產證通常以室內的使用面積計入,不計算墻壁面積。
中國「公攤面積」存廢之爭由來已久,對於公攤面積的問題,很多購房者普遍認為不透明、不公平,增加了購房成本,降低了居住體驗,但「公攤面積」的取消仍然存在爭議。
一方面,由於建築面積計價方式已經根深蒂固,若要改變,將面臨實施難度大、過渡周期長的問題。改革不僅涉及技術細節,還關系到市場預期和消費者權益的保障;另一方面,即使取消了公攤面積,也存在開發商可能透過提高房價、物業費等其他方式來轉嫁成本的風險,這樣改革的實際效果可能會打折扣。
此外,一旦取消了公攤面積,還有可能出現開發商為了節約成本而減少公共區域面積,這可能會影響住宅的整體質素和居住的舒適度。
盡管存在諸多爭議,但近期一些地方政府已經開始探索改革措施。無論是多地對「套內面積」計價方式的推行,還是一系列計容新規的出現,都可能是向取消公攤邁出的一步。
值得一提的是,9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會議指出,要促進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對商品房建設要嚴控增量、最佳化存量、提高質素,加大「白名單」專案貸款投放力度,支持盤活存量閑置土地。要回應群眾關切,調整住房限購政策,降低存量房貸利率,抓緊完善土地、財稅、金融等政策,推動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
業內認為,在政治局會議後, 「推進高品質住宅建設,最佳化計容規則提高得房率」等供給端政策也將加快出台。 這也意味著,雖然短期內全面取消公攤面積可能不太現實,但隨著市場的發展和政策的逐步完善,未來可能會有更多的改革措施出現,以解決公攤面積帶來的問題。
采寫:南都·灣財社記者 孫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