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法律威嚴和社會公平正義,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幹問題的規定】的規定,特向社會釋出懸賞執行公告。
被執行人:曾來生,男,1953年9月13日出生,漢族,住址湖北省蘄春縣蘄州鎮橫壩7-010號。公民身份號碼:422128195309131717。
本院在執行吳心群與曾來生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被執行人曾來生應履行執行標的116829.00元。因被執行人曾來生逃避執行,下落不明,現向社會公開懸賞征集曾來生下落和財產線索,凡向本院提供尚未掌握的財產線索,經查證屬實執行到位的,按執行到位款的10%給予獎勵。
本院對線索來源和獎勵情況保密。
舉報電話:0713-7219080
(17786150236)
聯系人:張法官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為維護法律威嚴和社會公平正義,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幹問題的規定】的規定,特向社會釋出懸賞執行公告。
被執行人:胡院生,男,1966年7月23日生,漢族,住址湖北省蘄春縣劉河鎮飛躍村四組。公民身份號碼:421126196607234715。
本院在執行張國青與胡院生合約糾紛一案,被執行人胡院生應履行執行標的20000.00元。因被執行人胡院生逃避執行,下落不明,現向社會公開懸賞征集胡院生下落和財產線索,凡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胡院生下落並且本院對其實施了拘留措施的,給予1000元獎勵。
本院對線索來源和獎勵情況保密。
舉報電話:0713-7219080
(17786150234)
聯系人:田法官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為維護法律威嚴和社會公平正義,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幹問題的規定】的規定,特向社會釋出懸賞執行公告。
被執行人:彭銳,男,1989年02月08日生,漢族,住址湖北省利川市汪營鎮大跳墩村八組7號。公民身份號碼:42280219890208549X。
本院在執行郝小平與彭銳借款合約糾紛一案,被執行人彭銳應履行執行標的28004.00元。因被執行人彭銳逃避執行,下落不明,現向社會公開懸賞征集彭銳下落和財產線索,凡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彭銳下落並且本院對其實施了拘留措施的,給予1000元獎勵。
本院對線索來源和獎勵情況保密。
舉報電話:0713-7219080
(17786150234)
聯系人:田法官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為維護法律威嚴和社會公平正義,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幹問題的規定】的規定,特向社會釋出懸賞執行公告。
被執行人:石兆祥,男,1985年11月07日生,漢族,住址湖北省蘄春縣漕河鎮楊四嶺村四組。公民身份號碼:421126198511070516。
本院在執行潘建新與石兆祥合約糾紛一案,被執行人石兆祥應履行執行標的38656.00元。因被執行人石兆祥逃避執行,下落不明,現向社會公開懸賞征集石兆祥下落和財產線索,凡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石兆祥下落並且本院對其實施了拘留措施的,給予5000元獎勵;凡向本院提供尚未掌握的財產線索,經查證屬實執行到位的,按執行到位款的20%給予獎勵。
本院對線索來源和獎勵情況保密。
舉報電話:0713-7219080
(17786156737)
聯系人:田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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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為維護法律威嚴和社會公平正義,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幹問題的規定】的規定,特向社會釋出懸賞執行公告。
被執行人:華軍,男,1984年3月10日生,漢族,住址湖北省蘄春縣漕河鎮夏漕社群十組。公民身份號碼:42112619840310001X。
本院在執行王文強與華軍合約糾紛一案,被執行人華軍應履行執行標的50530.00元。因被執行人華軍逃避執行,下落不明,現向社會公開懸賞征集華軍下落和財產線索,凡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華軍下落並且本院對其實施了拘留措施的,給予1000元獎勵;凡向本院提供尚未掌握的財產線索,經查證屬實執行到位的,按執行到位款的10%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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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63025725)
聯系人:徐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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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為維護法律威嚴和社會公平正義,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幹問題的規定】的規定,特向社會釋出懸賞執行公告。
被執行人:吳美雄,男,1965年10月07日生,漢族,住址湖北省蘄春縣青石鎮白塘村八村。公民身份號碼:421126196510076036。
本院在執行王東京與吳美雄買賣合約糾紛一案,被執行人吳美雄應履行執行標的75490.00元。因被執行人吳美雄逃避執行,下落不明,現向社會公開懸賞征集吳美雄下落和財產線索,凡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吳美雄下落並且本院對其實施了拘留措施的,給予1000元獎勵。
本院對線索來源和獎勵情況保密。
舉報電話:0713-7219080
(17786150234)
聯系人:田法官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為維護法律威嚴和社會公平正義,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幹問題的規定】的規定,特向社會釋出懸賞執行公告。
被執行人:徐衛軍,男,1971年9月1日生,漢族,住址湖北省浠水縣團陂鎮鎮中塘街2號。公民身份號碼:421125197109013758。
本院在執行高勇與徐衛軍民間借貸糾紛一案,被執行人徐衛軍應履行執行標的59350.00元。因被執行人徐衛軍逃避執行,下落不明,現向社會公開懸賞征集徐衛軍下落和財產線索,凡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徐衛軍下落並且本院對其實施了拘留措施的,給予1000元獎勵,懸賞期限為期一年。
本院對線索來源和獎勵情況保密。
舉報電話:0713-7219080
(18272132146)
聯系人:葉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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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來源:蘄法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