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 。我不生2胎的原因有以下幾點:
1.我作為獨生子女,並不覺得我很孤獨,我有很多的愛好和興趣,當然如果我願意交朋友,也會有很多的朋友。
2.愛不能被量化。我可以不重男輕女,但是我不能保證自己能給每個孩子都一樣的時間和愛。我怕某一件小事我沒做到公平會被孩子記一輩子。
3.我不能保證我有限的財產在我有生之年能夠均分給每個孩子。特別是在他們留學費用,結婚買房,幫助帶娃等這種大事前,我真的很難均分資源平等分配。我怕萬一分配不好會導致他們心生隔閡或者我被埋怨。
4.我不擔心養老問題,我有足夠的五險一金,小病就治,大病等死,久病床前無孝子。
5.當然我也是自私的,如果生的是女兒,我希望她不要遠嫁。因為我怕她被婆家欺負時我去幫她時死在去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