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訊,思特奇(300608.SZ)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下發的【關於對北京思特奇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吳飛舟、鹹海豐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決定書指出:
公司存在以下事實:一是無形資產的入賬時點不準確。公司個別計畫結轉無形資產的時點與實際情況不符,導致公司2023年度無形資產攤銷金額不準確。二是無形資產減值計提不充分。公司未充分考慮新版自研軟體對舊版自研軟體銷售的影響,未對舊版自研軟體無形資產計提減值,導致2023年度無形資產減值不充分。三是長期股權投資核算不規範。公司對個別主體具有重要影響,但未將其作為長期股權投資進行核算。上述情形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第九條、第十七條,【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第十一條等規定,影響了2023年度相關財務資訊披露的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