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個回答,別人盜我文拿了16K,那我何必不自己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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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已經很老了。
曾經最愛的肉肘子已經啃不動了,只能和閨蜜吃些花生糖解悶。
公主一輩子未婚,原因很簡單,她太胖,沒人肯娶她回家做夫人。
其實,公主沒好意思講過……十六歲的時候,她也有個意中人。
那人,也曾說要娶她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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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十六歲的時候,就突破了兩百斤,皇兄親自給她取了一個雅致的外號:肉金剛。
各路臣子生怕皇上把這坨金剛搬到自己家,適齡的小公子們一看到公主出行,各個開始抖腿摳鼻屎,也是京城一景。
公主心寬體胖,並不計較,另外她忙著往嘴裏塞肉肘子,那一口油酥肉軟,保管你什麽男人都想不起來。
但麻煩並不準備放過她,那一年西北軍大捷,皇上大宴群臣,幾個世家子弟在禦花園裏酒後閑聊。
一個說:如果皇上能在那些武將裏給公主定下婚事,咱們幾個就安全了。
宰相家的張小公子深深嘆了口氣,說:是啊,我鼻子已經被挖大了兩圈,昨日我爹還罵我沒有為國獻身的精神,聖賢書都讀到狗肚子裏去了。
其他人:那世兄你怎麽回答的?
張公子:我表示如果他要我將肉金剛娶回家,我立刻為國捐軀。
彼時公主正在附近樹蔭底下乘涼,出去也不是,不出去也不是。只能暗自數數這幾個公子九族都有誰,誅起來費不費勁。
這時候,公主頭頂的樹上傳來一個輕飄飄的聲音。
「諸位這些酒囊飯袋,我瞧公主也未必看得上你們。」
正是杏花開的時候,那少年坐在花朵繚亂的樹杈上,看著他們挑眉一笑。
張公子惱羞成怒,指著他發難:「哪裏來的賊人!非禮勿聽不懂嗎!還出言侮辱……」
「賊人?」
少年從樹上躍下來,幾個看不清的錯身,就把那張公子反剪在樹上。
「張公子也習過武吧?就這等身手,還說不是酒囊飯袋?」
周圍一陣哄笑,張公子臉漲得通紅,卻死命也掙脫不開。
「聽聞公主三歲能文,六歲能詩,十歲做百壽圖為先皇賀壽,如此女子,卻讓你們這些無能之輩來挑三揀四,你們有什麽?無非是家世背景,和生為男子的傲慢罷了。」
少年笑起來時,眉眼生輝,好似驕陽。一松手張公子便一個踉蹌摔在地上。
其余人驚怒交加:「你到底是何人!」
少年只留一懶洋洋的一句話:「西北軍無名之士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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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晚,公主在銅鏡前站了許久,第一次惱恨自己,為何胖的鏡子也裝不下。
她找到了那個「無名之士」,這並不難,畢竟生的好看的年輕將領並不多,而且這人也並非無名,參軍一年便屢立奇功。
隔了個屏風,她召見了少年。
「那天禦花園,謝公子為我說話。」公主想了半天,才選好話題。
少年長時間的沈默,正當公主以為他嚇破了膽子的時候。他說:「早知道公主聽到了那些混賬話,我該打折他們一條腿才是!」
公主被他逗笑了,兩個人便隔著屏風說些閑話,這樣灑脫不羈的少年,公主還第一次見。
最後,公主終於慎之又慎的提出了那個問題。
「公子可願做我的駙馬?」
西北軍明日便要再次出征,此戰兇險,她不提便沒機會提了。
「戰場刀劍無眼,公子若是同意,便可留在都城,無須出戰了。」
多可悲,公主想,她終究要用這樣條件,來留住心上人。
可是少年,仍然長時間的沈默。
公主心酸的笑了,問:「公子可是嫌我體肥貌醜?」
「不不不不」少年否認的很徹底:「公主性子灑脫,才華橫溢,乃天下女子之表率,我怎會嫌你?只是……」
屏風外,少年挺直了脊背,鄭重其事的說:「為國而戰,是軍人的責任,此次出征,若我能活著回來,我便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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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軍出征那天,公主開始減肥。
女為悅己者容,肉肘子也是可以拋下的。一天只吃幾片白菜葉,腳上綁著沙袋繞著禦花園跑。跑一次便在假山上寫四個字——「待君凱旋」,瞧著,便有力氣繼續跑了。
西北軍苦戰兩年,偌大一座假山,再找不到可下筆的地方。
因士氣不振,皇上想禦駕親征,但他尚無子嗣,大臣們不讓。
公主:我與皇兄一母同胞,我去吧。
皇上:你一個女人家添什麽亂
公主:皇兄一看你就是沒挨過女拳毒打啊……
最後,公主替皇上去慰問西北軍,陪同正是張公子,臨行前,皇上親切的當面把他的九族又數了一遍。
這一走就是兩個月,終於走到黃沙漫天的西北軍領地。
長公主的到來讓全軍士氣大振,士兵們口耳相傳:「朝廷沒有放棄我們!」「公主來了!此戰必勝!」
然而,那麽多兵士中,卻沒找到她的少年,這就是戰爭,每天都有無數少年埋骨沙丘。
張公子在一旁小心翼翼的勸:「要不先去接見一下主帥?」
苦戰兩年,將軍換了幾茬,公主掀開大帳的時候,便看見了她的意中人。
少年黑了,壯了,穿著將軍的盔甲顯得十分英武,笑起來,還是那麽神采飛揚
「公主,你怎麽瘦成這樣了!」他說:「不過真好看!」。
公主的眼淚奪眶而出,她說,你沒死,這真是太好了。
她說:「兩年,減掉了整整一半的自己,就是為了漂漂亮亮的問你這句話,可願娶我?」
少年一怔,許久才道:「抱歉,我不能」
公主傻了,她做夢也沒想過這樣的答案,她條件反射開始算少年的九族,卻發現她根本不知道少年的全名。
「你全名是什麽!」公主聲嚴厲色。
「臣名……花木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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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解開鎧甲,把公主的手放在他的胸上。
公主:??
少年:不好意思,我忘了我沒長胸。
就算沒長胸,外加又黑又瘦,少年也是個如假包換的女人。
「我爹年紀大了,我弟又是慫包,而我從小就想參軍報國,所以征兵的時候,我就來了。」少年說:「你跟我說的時候,我都傻了,但你是個好姑娘,我不想你難過。」
公主怔怔的坐在地上,半晌,起身把木蘭的軍刀抽出來,抵在她脖頸:「你把我當成什麽?你把皇家尊嚴當成什麽?」
「我沒想過我能活著見你」木蘭說:「我覺得反正要我是要戰死沙場的,你只需知道,你是個好姑娘,有個英勇的戰士曾想要娶你就好……」
木蘭說不下去了,她只能在地上磕頭:「求公主賜我戰死!」
張公子撲過去,聲淚俱下哀求:「公主三思,三軍不可無帥!」
公主冰冷的看著她,良久,劍被扔在地上,清脆的一聲:「死太便宜你了,花木蘭,我命你活著,打敗柔然,若你敢死,我誅你九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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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坐在車上,一口一口吃著肉肘子,仍然是油酥柔嫩,卻不知道為什麽,總吃不出味道。
「天家臉面不容褻瀆,若他肯,便是當朝駙馬,若他不肯,立斬無赦!」
這話兩年前皇兄就說過一回,公主的兩次回答也都一樣:「你要殺他,先從我屍體上踏過去。」
皇帝這次嘆了口氣,說:「朕護不住你了。」
西北久戰,民間怨聲載道,此時敵國透過朝臣提出和談,割讓兩城,長公主和親。
老臣們跪了一殿,求皇上憐憫百姓,結束戰亂,由張公子為首的年輕臣子跪在另外一邊。
張公子是時年狀元,脊背挺直,再也無半分紈絝之氣「要公主委身惡賊,我輩男兒,有何顏面茍活於世!」
這話傳到公主耳朵裏,她笑笑,說:「這人仍是看不起女子啊!」
長生殿前天子震怒,九龍柱下血流成河,而公主仍是嫁了,帶著兩座城池的嫁妝。
7
敵國的狼主胡子滿臉,已經夠做公主的祖父了,也半分沒有什麽行婚禮的意思,只是坐在狼皮椅子上傲慢的瞧著公主,說:「那婦人為何不跪!」
公主的紅嫁衣在草原的風中獵獵作響,她從來沒有像此刻這樣美麗過,她說:「我乃天家皇室,上跪神明,下跪天子,君乃何人?可受得起我一跪?」
那狼主一個耳光扇過去把公主打翻在地上:「你以為你是什麽東西!母狗!你們那軟弱的皇帝遲早也要跪在我腳下!」
這時候,淩空一箭,死死釘在那狼皮椅上。
吶喊聲四起,塵土中,一張寫著【花】字的大旗,在風中獵獵作響。
那是三軍主帥的姓氏!那是把柔然狼群克制了兩年的西北鐵騎!
「為了公主!」
為首的年輕將軍,舉起長刀,憤然而吼。
他身側是剛死諫完,磕的滿頭是血的張公子,他亦在馬上隨軍隊嘶吼:「為了公主!為了公主!」
少年時笑談,娶肉金剛便是「為國捐軀」,可是戰場上的血與塵沙,才讓當年的少年真正明白,什麽是死生衛國!
「花家小兒!趕來找死!」狼主大怒,操起長刀便大步向下走去。
然而,他走到半路,就發現眼前的視野模糊了。
血,無數的鮮血奔湧而出。
一只長釵,貫喉而過。
那柔弱的公主退後一步,全身已經被鮮血染紅,卻痛快的笑了。
今以你命,祭我百姓
今以你血,慰我忠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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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跟閨蜜說:「當時,我原本是要和那狼主同歸於盡的,至少也讓他知道,我們女人也有利爪鋼牙,可沒想到,你竟然來救我了。」
花木蘭看著天邊的暮色,像極了那天血染殘陽。
「怎麽能不來呢?我當初披上甲胄,拿起長刀,便是希望,像公主這樣的人能好好的在家啃肘子。」
公主笑了:「好像我瘦這麽一回,就是為了讓那狼主失去警惕。」
此後痛痛快快的啃了幾十年肘子,再也沒瘦過。
「天色不早了,我啊該回了。」
「是啊,張老丞相該急了。」
兩個人笑著,慢慢蹣跚著走進了夕陽裏。
「木蘭,謝謝你啊。」
「這老太婆又說怪話,謝我幹嘛啊?」
謝謝你,讓我遇見你,一生榮耀孤苦,甘之如飴。
謝謝你,讓我成為我,半世不為任何人而活,做一女子,從容自在
原回答:【瓦片裏阿飛】
夜班車去春風吹拂的峽谷
白梨、稠李和晚櫻開滿山坡
像海浪暗湧,又像飛沫舍身
還像身不由己的這些年
——倪湛舸【夜班車】
【瓦片裏阿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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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我這輩子曾愛過什麽人,那一定是十六歲的他。
高個白凈少年,愛穿米白色的夾克,總是騎著摩托在巷子口呼嘯而過,衣服被風鼓起來,像是半片翅膀。
那時候,我獨自一個人住在瓦片裏最破的一棟房子裏,隔壁是五十多歲,做皮肉生意的女人,每天晚上都有她的客人敲我的門,問我什麽時候賣。
我用木板堵住門窗,不泄露一點光線,直到巷口的摩托車聲響起的時候,才慢慢的搬開,等著他出現,他一手扶著把,帶著些輕佻問:「衣服洗好了嗎?」。
瓦片裏的女孩們,像我這個年紀都已經早早出去打工了,有些著急的,已經做了母親,而我還在上學,奶奶說,潘潘要讀大學的,所以我咬著牙上了高中,學費是奶奶的退休金,生活費就靠給這些男孩子洗衣服。
他們因為剛工作,正是肆無忌憚手頭松的年齡,總不耐煩搓揉那些洗不幹凈的工裝和油汙的外套,於是便扔給了我。
我沒有洗衣機和任何裝置,我用一個補了又補的小銅鍋,把河水煮沸了洗,再用燒熱的銅鍋底一點一點熨平。洗一夜衣服,是五塊錢,正好是我一天的餐費。
那時候,我貧窮而沈默,從不招惹任何人,但是這並不妨礙我成為別人眼中的異類,瓦片裏的人覺得我上學是一種無法理解的敗家行為,而我的同學則喜歡在我經過之後做作的咳嗽,他們叫我「潘公交」,這個小城,瓦片裏的女孩就是野雞的代名詞。
有一天晚自習結束之後,幾個女孩子帶著他們的男朋友攔住我,原因似乎是我沒有借其中一個女孩抄卷子,我記不清了,我只記得她們嬉笑著把我一下一下推到角落裏。
「你不是很拽嗎?怎麽這慫樣了?」
「聽說你墮過好幾次胎,身上都是楊梅瘡?」
「你不是騷嗎?讓我們看看吧!」
她們上來扒我的衣服, 男生們嬉笑著錄像,我跟她們撕打著,發出野獸一樣的咆哮,這情景落在她們眼中越發好笑起來,他們用打火機燒我裙子的時候,突然不遠處傳來摩托車轟鳴。
那時候我和他還沒有說過話,但我知道他,瓦片裏的小混混,我幾乎是失聲叫出來:「阿飛哥!阿飛哥!」
這是我十六年來,對外界發出的唯一一聲呼喊。
他一腳踩在地上,看了一圈,認出了我,說:「怎麽著?欺負我們瓦片裏的人啊?」
「有你什麽事兒!滾邊兒呆著去!」一個強壯的男生對他吼。
他似乎有些好笑,一遍摘頭盔一遍自言自語:「小兔崽子」。
那幾個男生比他年紀小,又是學生,根本沒有到他以一敵十的把他們打趴下這個橋段,他揍了兩個,這幾個人就四散著逃走了,他粗魯的扯著為首的那個女生的頭發,指著我說:「這是我妹妹知道嗎?再惹她老子剮了你的臉。」
那個女生的男朋友已經跑遠了。
整個過程很平淡,不會超過五分鐘,對於愛上一個人來說,已經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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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件事之前,我對他的印象只是,騎摩托車,叫阿飛的少年。
他住在瓦片裏最外面的一棟房子裏,爸媽都是吸毒佬,一年有三百多天在戒毒所裏,因此他上到初中就輟學去打工,現在大概是在酒店裏當保安。
他是瓦片裏男孩的頭,夏天的時候經常撞見他們在巷口聚在一起抽煙,一群赤膊男孩當中,只有他穿著白背心,像老式港片裏那些落拓又漂亮的古惑仔,總有不同的漂亮女孩,翹著穿黑絲襪的大腿靠在他旁邊。
那天,他把外套朝我兜頭扔下來,嗤笑:「有什麽好哭的啊?讀書把腦袋都讀傻了。」
我哆哆嗦嗦的撿起衣服披起來,努力克制著抽泣。
他把我送到家門口,他又說:「你奶奶在家嗎?」
我點點頭。
他含義不明的笑笑:「那我走了。」
後來我把衣服洗幹凈還給了他,他說我衣服洗的幹凈。後來就常找我洗衣服,包括他周圍那些男孩,有這些年輕的混混在我家附近轉悠,那些心懷不軌的人也很少來砸我的門了。
我們還是很少說話,偶然碰見了也不會打招呼,瓦片裏的人幾乎都是這樣。
就這麽來往了半年,我放寒假那天,他正在巷口打牌,臉上七橫八豎的貼了很多紙條,見我來了像是找到借口,把牌往桌上一扔,說:「不打了,取衣服去!」
激起一陣抱怨聲,他一個叫肉頭的兄弟大聲說:「饞成什麽樣了,就那麽猴急?」。
他懶洋洋的給了肉頭一個腦瓢:「別他媽胡說八道,人還是學生呢!」
「學生怎麽了?學生妹搞起來最帶感!」
後面傳來齷齪的笑聲,他一手攬著我,一手頭也不回的豎了個中指。
而我已經面紅耳赤。
他從耳後拿下一顆煙,問我:「你考的怎麽樣啊?」
「你怎麽知道我考試……」
「我是文盲,又不是傻。」
打火機一閃即過的映亮了他好看的眉眼,他熟練的吐出一口煙霧。
我訥訥的說:「還可以。」
走到他家門口,他說:「我有兩件衣服要洗,你跟我進去拿一下。」
不遠處傳來他那群朋友不懷好意的哄笑,我局促的低下頭:「我在這兒等你吧。」
他笑了,強硬的一把把我拉進去:「我還能吃了你?」
他們家很黑,就像一個深不見底的地窖,
3.
在深圳,地鐵轟鳴著穿入黑暗時,我總是恍惚,以為我回到了我的十六歲,那個黑暗的、混亂的房間,叫阿飛的少年穿著白襯衫,在不遠處抽著煙。
但是玻璃上的倒影會讓我立刻清醒起來,三十七歲的女人,眼袋和嘴角同樣下垂著,油膩膩的飯盒懸在手腕上,我看起來像是五十歲。
然而這時候電話響了,我猶豫了一下還是接起來,
「潘潘?還在深圳發財……啊」這聲音來自於瓦片裏,我曾經的鄰居王娟花,她的聲音還是那麽媚氣:「也沒什麽事,還是告訴你一下,那個誰,阿飛出來了。」
那一瞬間,我只覺得靈魂出竅,翕動著嘴唇,卻什麽都說不出來。
「誰知道他怎麽出來的呢?他在找你」她愉快的說,絲毫不掩飾自己的幸災樂禍:「我肯定是不想說的,但是你也知道,他可是殺過人的……」
我把電話掛了,渾渾噩噩的往家裏趕,對,我得回家……快點回家。
推開門之後,一股撲面而來的惡臭襲擊了我,「賤貨,你特麽跑哪去了!」子權躺在一灘屎尿上,聲如洪鐘的叫罵著。
「你就不能憋一會嗎?」
無論第幾次看到這個畫面,都會讓我生理性的開始反胃。
「我忍住了還要你這個雜種X的賤貨的幹什麽!你就是盼我早死!好圖謀我的房子!」
在不絕於耳的罵聲中,我將一屋子屎尿收拾好,然後開啟窗戶抽煙。
這就是我的生活,我抽著煙想,我還有什麽可以被淪陷的呢?我從來都是一無所有。
阿飛出來了,他會來找我的,畢竟,是我把他送進了精神病院。
我們在一起的那辰光,為了養他,我晝夜顛倒的打工,炒菜時失手將熱油倒在腳背上,留了很深的疤,他還打我,下死手,我到現在還有耳鳴的後遺癥。
他被抓的時候,赤紅著眼睛朝我吼:「我要殺了你!我要殺了你!」
後來,我就嫁給了子權。
中產家庭的獨生子,從來不知道有個地方叫瓦片裏。他以為我只是個有點靦腆,普通的女大學生。後來,他知道了我的過去,我們還沒來得及離婚,他就出了車禍,在癱瘓中逐漸走向死亡。
等死的過程逐漸催生出了一個普通男人內心所有惡毒,他一日賽一日的乖戾暴躁,折磨我是他最大的快樂,我瞧著他,偶爾會有恍惚,覺得那是一只獠牙發黃,涎水直流的怪物。
這怪物篤定我不敢離婚,因為我還想要他的房子。
我也是一只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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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不是幻覺,出門的時候,感覺在我後面跟著人。
我回了幾次頭,都沒發現人,只是隱約的看到一個頭發很長的女孩子,鬼鬼祟祟的走過去。
我年輕的時候,也有那麽一頭長發。子權喜歡我,先是打這一頭長發來的,後來他癱瘓了之後,喜歡用沾滿屎尿的手去拽我的頭發, 我便剪掉了。
別說有人尾隨,就算是天塌下來,我也不能不去上班,房貸還在我肩頭壓著。
只是上班的時候,我隱隱有點心神不寧。給子權打了兩個電話,沒人接。
直到中午的時候,我的腦子才轟的一聲。
因為被阿飛的事情占據了腦海,我居然沒有認出來那個女人。
子權出軌的物件。
那是我們結婚的第三年,他摟著一個女人回來,長發、漂亮,有些像年輕的我。他吆喝著:「楞著幹什麽,做飯啊!」那個女人二十歲左右,小鳥依人的依靠在她身邊。
我毫不猶豫的和她廝打起來,被我的丈夫一個窩心腳,踹倒在了地上。
後來,他癱瘓了,那個女人也不知所蹤了。
這理所當然,愛情嘛,怎麽能沾染著屎尿蛆蟲?
那些自然是要留給妻子的。
我一把抓起包就往家裏跑去,我已經忍得沒了半分尊嚴,但是那個女人進到我的家來,我絕不允許。
我懷著一顆潑婦的決心上樓,哆哆嗦嗦的找鑰匙,然而,門虛掩著。
然後我便看見了那個女人。
多年不見,依舊漂亮,只不過她的臉是絳紫色的——她被一根粗繩,吊在了天花板上,長發如雲的披散下來,一只蒼蠅落在她的舌頭上,被我一驚,便飛走了。
我晃了一下,坐倒在地上。
子權在一邊,咧著嘴嚎啕:「救救我!那人是個瘋子!是個瘋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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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飛一開始當然不是瘋子。
我們在一起的時候,他還是個漫不經心又漂亮的男孩。我們在他狹窄的房間不知疲倦的接吻,昏黃的燈光下,我疲倦的躺在他懷裏,輕聲說:「我給你生個孩子吧?好不好?」
我已經不記得我為什麽要這麽說了。大概是某種柔情湧上心頭的時候,人是沒有理智的,我確定當時我真的很想有一個和他的孩子,眼睛要像他,讓人迷醉的漂亮。
他笑笑,一手點起一根煙:「我們這種人,生什麽孩子?」
當時年輕的我,只覺得渾身上下都冷卻下來。
「我沒跟你說過嗎?我爺爺奶奶是近親,我們家精神病好幾個了,這東西遺傳,而且我爸媽。」他勾起嘴角,笑了:「我爸媽又是在嗑high了情況下有的我,你看我挺好的吧?不知道什麽時候,發起病來嚇死你。」
昏黃的燈光下,他的身體每一寸都美的如同神像,他微笑著哄騙著說:「要什麽孩子,你還得上學呢小潘潘。」
那時候,我只當是他騙女孩的把戲,還想著,他究竟和幾個女孩說過這樣的話。
直到後來,我大三那年,他真的發病了。
那時候他在餐廳打工,一點口角,他砸碎了好幾張桌子,嚇跑了很多客人。
我趕過去的時候,他抱著頭蹲在地上,咯咯咯的笑著,笑得眼淚都出來了,我走過去,慢慢把他抱在懷裏,心裏想,他清醒過來的時候該有多難受,他那麽要面子的一個人。
後來,他的病越來越嚴重,清醒的時候和正常人一樣,一旦犯起病來就攻擊性極強,那時候所有人都勸我把他送進精神病院去,可是我舍不得,就算他發起病來會要我的命,我也舍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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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你這個賤女人!警察都說了,那個瘋子是從精神病院逃出來的,他把小柔當成你了!因為你小柔才會死!」
子權又聲嘶力竭的吼著,說真的,我總懷疑我和他到底誰才是瀕死之人。
「他為什麽會把她當成我?」我說:「你們在做什麽?她來我們家幹什麽?」
子權明顯心虛了一下,但強裝著理直氣壯:「這是我的房子,我高興誰來我就讓誰來!」
我懶得戳穿他,用腳趾都能猜到,那個女人為什麽會來看一個一無所有,大小便都會失禁的男人,他一定許諾了什麽,比如這個狹窄又陰暗,卻因為地段價值幾百萬的房子。
想到他偷偷摸摸的、猥瑣又可憐的求那個女人的樣子,我就想吐。
「其實你倆挺配的,你世間少有的賤骨頭,她是世間少有的不要臉,幸虧她死了,要不然我回來,是不是正好能撞見她為了一套房子,在這屎摻尿尿摻屎的床上跟你睡?」
我很少這麽頂撞他,他憤怒的打起哆嗦來,朝我吼:「你特麽懂什麽!你以為人人都像你這個人盡可夫的女表子一樣?我和小柔是愛情!」
我看著他,突然笑了:「愛情?你懂什麽叫愛情?」
說完,我便摔門走了。
「潘潘,你為什麽……和那樣的人在一起啊?」
大學寢室的臥談裏,我的上鋪這麽問我。
當時我有點不好意思的回答:「就,就因為愛情啊。」
那時候,是我和阿飛在一起的第三年,我上大一,他來到深圳,到餐廳做學徒。
所有人都覺得我們在一起怪異極了,可是我自己並不覺得,我反而覺得特別幸福,他穿著滿是油汙的背心,在我們宿舍門口等我讓我覺得幸福,他學了新菜,做給我吃讓我覺得幸福,他下了班,騎著摩托帶我兜風讓我覺得幸福。
我們去海邊旅遊,在破舊的小旅館裏,我給他敷面膜,他枕在我膝頭,漫不經心的說:「以後等我出師了,就能當主廚,再然後回瓦片裏,開間小店怎麽樣?」
「不許再回瓦片裏了!」我說。
他沈默了一會,道:「可是那是我們的家啊。」
「你才是我的家。」我斬釘截鐵的說。
「好」他說:「那我們就在靠海的地方買房子,安家。」
海風從窗戶裏吹進來,很舒服,我會一輩子記得那個瞬間,因為那是愛情。
後來,他渾身是血的坐在出租屋裏,擡頭朝我笑,說:「潘潘,我早晚會殺了你的」
我說:「好啊,那我們就死在一起。」
那一刻,我也會一輩子記得。
那也是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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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在小區樓下婆娑的樹影裏,抽煙,輕聲說:「你殺錯人了你知道嗎?」
四周一片靜謐,只有夜風和蟬鳴,我卻覺得,他一定在。
「你不是恨我嗎?就出來殺死我吧!」
無人出來,無人應答,一如這十幾年一樣。
我蹲下來,死死抓住頭發,我聽見我喉嚨裏野獸一樣的嗚咽:「你出來啊!你出來讓我看看你!就算你殺了我,我也想再看你一眼!」
阿飛並不是刑滿釋放的,他是從精神病院逃出來的。
他的病越來越嚴重,且具有極強烈的攻擊性。
我們在一起的時候,還幻想著,有朝一日,他的病會好。
時不時的發病讓他沒有辦法工作,我只好拼了命的賺錢,但是還是趕不上他破壞的速度,那時候他一感覺要發病,就用粗壯的鎖鏈一圈一圈把自己鎖起來,但是,還是會時不時的跑出去闖禍。
直到有一次,他跑回了之前打工的餐廳,打傷了之前的老板。
「念著他是我們員工的份上,上次他砸的那些東西,我可都沒計較,現在怎麽辦?他把我給打了!」
「賠錢?你賠得起嗎?」
「我要是報警,他是沒什麽事兒,但是肯定會被抓進精神病院裏去的!」
「別別別,女孩子,又這麽漂亮,不用下跪,要不叫我一聲叔吧」
「嘿嘿,我還沒睡過女大學生呢!」
那時候,我已經心力交瘁,對那個夜晚,我整個記憶都是模糊的,我只記得無數個聲音在耳邊嗡鳴:「潘公交!潘公交!潘公交!」
那來自瓦片裏,我從未離開的瓦片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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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老板真的放過了阿飛,還給了我們一筆錢。
我回家的時候,他正在清醒,一邊抽煙一邊顛勺炒菜,見我回來,邊帶著回頭笑:「回來了?菜馬上就好。」
我從背後抱著他,我說:「只要有你,我什麽都能做,什麽都能忍。」
「我也是。」他把煙摁在旁邊,笑了:「哪怕活的像個畜生,我也想呆在你身邊。」
那幾日,如同暴風雨之前總會有的平靜。
他的病情好轉了,即使發病,也不會掙脫鎖鏈,好的時候,還能幫我幹幹活,做做飯。
我總在想,如果沒有那個老板,我們的生活會不會就這麽進行下去。
還是,像我們這樣的螻蟻,終究會被現實壓垮。
那個老板大概是食髓知味,又或者,我是他能睡到的,最廉價的女人。
他拿著偷拍的視訊找我,笑的十分猙獰,他說:「你要是不跟著我,我就把這個視訊給阿飛看,哦對了,我還要發到你們學校論壇上,讓他們看看你有多騷。」
我囁嚅著,卻不知道該說什麽,任他猴急的把手伸進我裙子裏,說:「你跟著我吧,我保證讓你——」
他保證讓我如何,我一輩子也不可能知道了。
阿飛站在他身後,平靜的看著倒在地上的屍體,他手裏,是一把水淋淋的刀。
哦,那天晚上,我們本來,是要吃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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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是我最後一次見到清醒的阿飛,他抱著我,很溫柔的說了很多話。
「本來想給你幸福的,對不起,我沒做到。」
「我再發病,你就把我送到精神病院去吧,聽話,我遲早會殺了你——這比讓我死還難受。」
「潘潘,找個好人,嫁了吧,我們倆有一個人幸福,就夠了。」
「或許有一天,我的病好了,我就會回來找你,又或者」他開了一個並不好笑的玩笑:「我徹底不清醒了,也可能會靠著本能來找你。」
我笑著說:「無論你瘋成什麽樣,別忘了我,好嗎?」
他粗魯的抹掉眼淚,捧著我的臉親了一下,說:「我死都不會把你忘了的。」
後來,他就徹頭徹尾的瘋了。
再後來,我給警察打了電話。
他因為嚴重危害公共安全,而被強行送往了精神病院。
他臨走前,一直朝我嚷,說要殺了我。
我看著他,目光溫柔的像個小母親。
當然溫柔了,他瘋了,傻了,恨我了,也是阿飛啊。
全世界,我最喜歡阿飛了。
10
冬天來得時候,子權死了,我如願繼承了他的房子。
警方百思不得其解,一個精神病人,為什麽蟄伏了這麽久才犯案,還有,他為什麽一而再,再而三的殺錯人。
那天,我們公司團建,我很晚才回來。
發現屋子裏沒有屎尿的氣息,反而被打掃的幹幹凈凈。餐廳裏擺著一條色香味俱全的糖醋魚。
子權在屋裏,胸口插著一把刀。
「我們一直以為,嫌疑人是在發病狀態作案,其實正好相反。」警察冷冰冰的說:「作案的時候,恰恰是他為數不多清醒的時候,他想殺的人從來不是你,對吧?」
眼淚緩慢的流下來,我笑著看著這個年輕人,如果我和阿飛第一個孩子生下來,恐怕也有他這麽大了。
「能先讓我把魚吃完嗎?」
「據醫生推斷,他的病情已經很嚴重了,不但沒有痊愈的可能,而且以後,很難再有清醒的時候了。」
「哦,是嗎。」
「無論他是怎麽想的,他都會本能的來找你,發病的時候也是。你的人身安全會遭到嚴重威脅,你必須提供線索。」
「好」
「你一定要一邊吃一邊回答我的話嗎?」
「不好意思,我真的很久都沒吃過,這麽好吃的東西了。」
11
我把房子買了,把錢打到某個帳戶上去,那是個有遺傳病的孩子,被一對很疼愛的鄉下夫妻收養,今年十四歲了。三百萬,夠他過下半輩子了。
辦完這一切之後,我回到了瓦片裏。
那裏馬上就要拆遷了,只剩下蕭索的瓦礫,晦暗而凝重。
沒有暖氣,沒有自來水,可是這本就是我從小長到大的環境,我獨自在那裏住了幾天,直到一天夜裏,我聽見了煙花的聲音。
哦,是除夕。
那些富裕家庭,會在這一天,放漫天的煙花,瓦片裏的小朋友,也可以怯生生的跟著看看。小時候的我,小時候的阿飛,都是這麽長大的。
突然,傳來輕輕的敲窗聲,我開啟窗檔,便看見了煙火下,那個人。
他已經將近四十歲了,常年受疾病的折磨,頭發斑白,形容憔悴,可是我看不見,我只看見那個穿著白色夾克的清爽少年,扶著摩托車,朝我笑。
「對不起,不爭氣,病沒好,讓你等久了。」
「沒事,得有個念想,我才能活這麽多年啊。」
他拿著一個大桶,走進屋裏。
「你怎麽知道我會來這裏?」他與我並肩坐著,問。
「因為拆遷,我害怕,所以你肯定會來。」
他已經病入膏肓,卻還在為數不多的清醒時刻,為我的幸福而努力。
一如當年。
奶奶去世之後,我沒有錢葬她,而那筆退休金,是我全部的生活來源。
我在屋子裏,挖了一個很大很大的洞,把她放進裏面。
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個秘密。
「沒關系」
二十年前,在那個黑暗的小屋裏,他在我耳邊說,然後抱著渾身發抖的我。說:「別怕,以後跟著我,你只管往前走,什麽都不用怕」
他也真的做到了,那些年,他揍每一個欺負我的人,打工供我上大學。覺得自己妨礙到我幸福的時候,毅然決然的消失掉了。
「我自己知道,我的腦子越來越亂,可能以後,就再也清醒不了了,我本來想在那之前看看你,你知道我他媽……太想你了。可是正好聽到那個女的和你丈夫,商量著怎麽害死你,吞掉那個房子。這怎麽能行呢?妨礙你幸福的人,都得死。」
「他們跟我想到一起去了啊。」我笑著說。
「本來想一起殺了的。可是正好你回來了,我就藏起來了,下次再清醒的時候,已經是很久之後了。」
「你傻啊你,你浪費在這種事情上幹嘛,清醒了就來看看我啊!」
他看著我,笑了:「你才傻呢,我一共能清醒幾次?我得趁著清醒了,趕緊幫幫你。」
他的手臂上,用刀刻著笨拙的字:殺癱子—燒房子—潘潘。
我抱著那只手臂,眼淚就那麽落下來。
「你老說要給我幸福,其實我早就得到幸福了。」
遇到你,瓦片裏阿飛,就是我這輩子最大的幸福。
我站起來,把他帶來的大桶汽油,灑在地上,說:「阿飛,我們也來放煙花好不好?」
「好啊」
烈火燃燒起來,吞噬著瓦片裏,吞噬著淒苦、災難與命運。
而我們,我們緊緊擁抱在一起,又是十六歲的潘潘和阿飛啦。
「我告訴你個秘密,當時,我懷了你的孩子,他是個到人間受苦的小天使。所以我一定要那個房子,給我們的孩子治病。」
阿飛抱緊了我,他似乎在發病,又似乎沒有,他只是一遍一遍叫著我的名字:「潘潘,潘潘,潘潘。」
被火焰包裹的瞬間,我覺得自己輕飄飄的,比煙火輕,比煙火還要美,就這樣到達天空吧,和我永遠的少年,阿飛。
3、【小玫瑰】(更新)
這是一個關於那個過去時代的故事,那年我們看著安妮寶貝,用按鍵手機發簡訊給喜歡的人,網路興起,我們用QQ空間記錄自己的故事,在肯德基或是麥當勞裏一見鐘情。
那是土氣的、過去的、我們還沒有分別千禧年。
寫給我愛過的人以及我的小玫瑰
1
北方的冬天總是特別像那麽回事兒,你必須從頭到腳的把自己裹得厚厚的,才能安全到達下一個溫暖的地方。
子楠到辦公室之後,先給自己倒了杯熱水暖手,一邊把圍巾手套掛整齊,一邊聽著辦公室外小姑娘們的八卦。
「你說他也算一代人的回憶了,安靜的吃老本不好嗎?這樣特別敗好感。」
「就是,上回撕抄襲,這回又撕出軌。就不能消停兩天?」
「其實我覺得他寫的最好的還是【霓裳與光】,小玫瑰真的是可愛!」
「求別提!知道小玫瑰的原型是瑞貝卡之後,我分分鐘自盡!」
子楠開啟微博,在熱搜前十看見了「一裏」
一裏是個網文作家,寫了十三年,作品改編無數,都稱得上叫好又叫座,而小玫瑰是他的代表作,【霓裳與光】的女主角,常見的人設,卻可愛到成就了一代經典,在網文女主的人氣中長期盤踞在前五。
那幾個小姑娘說一裏是一代人的回憶是沒毛病。只是最近大概是人到中年。作品更新頻率下降,倒是亂七八糟的事情多了,之前他在微博上撕另一個大神級作者抄襲,就鬧得滿城風雨,現在上熱搜的是他女朋友瑞貝卡,她發了長文【是的,我被出軌了】。
總之就是一個同甘共苦多年,卻遭到拋棄的糟糠之妻。
子楠甚至被幾個過於煽情的詞逗笑了。
底下評論大部份都是支持,「渣男!心疼小姐姐」「果然男人有錢就變壞」「小玫瑰還是小玫瑰,屠龍少年已經變成惡龍了」。
也有幾個粉絲在控評,畫風也大概是「雖然裏大不是什麽好東西,但是沒人覺得這女的語氣賊煩嗎?」「沒有石錘之前,吃瓜謹慎吧!」
一條回復突然猝不及防的出現。
「從一無所有陪他走到現在太扯了吧,瑞貝卡和裏大在一起的時候,裏大已經是網文圈封神的人物了,倒是瑞貝卡當時就是個十八線小主播,到底誰一無所有?」
底下有零星的幾條回復:「對,當時好多人都想去看小玫瑰的原型才知道她的」
子楠喝了一口熱水,翻到最後一條評論:「作為一個老粉想說,討厭裏大,粉瑞貝卡可以,請別打著小玫瑰的旗號,瑞貝卡從來不是小玫瑰,真正的小玫瑰是裏大當時的女朋友小南,你們看了微博就明白了【網頁連結】」
子楠關上網頁,從辦公室走出去,用指節輕輕敲敲桌子:「可以開始工作了嗎?」
剛才還嘰嘰喳喳的小姑娘們吐吐舌頭,頓時安靜下來。
2
十年前,小南從綠皮火車上費力的拖下自己的行李,呼出的白氣兒,就像神仙吐霧,她穿著一件白色的粗毛線外套,在北方的冬天裏,就像離開巢的雛鳥。
她踮著腳,在電話亭哆哆嗦嗦的打那個爛熟於心的電話,機械地女聲一遍一遍的說:您撥打的電話已關機。
於是雛鳥同學呆呆的,冒出了鼻涕泡兒。
3
那年月還流行著【第一次親密接觸】和【告別薇安】,奔現這個字眼兒還沒真正出現,新聞聯播裏每天都在字正腔圓的報導網路是如何的洪水猛獸。和網友見面的姑娘們,會被一群大媽們悲憫的認為,她一只腳已經踏進了火坑。
小南出來之前,室友們問她:「如果他是個壞人怎麽辦?」
「他寫那麽好的文章,怎麽可能是個壞人」
「如果他是個青蛙怎麽辦?」
請別見怪,那年月的大學生,就是這麽形容醜人的。
「我不在乎。」
「如果他,他要對你幹壞事兒怎麽辦?」
小南才終於有些憂慮,思來想去,她決定去都市麗人買一套成熟款的內衣。
4
他並不是什麽網友,而是一個……網路作家。
那是2003年,小南一邊在刷快樂男聲,一邊漫不經心的點開一個連載小說的貼文,非常文藝的名字——【偷光】,寫了八十多萬字,她看到淩晨三點,最後一次更新是男主一無所有的站在海邊,時間停滯在半年前。
無數跟帖在問:
「樓主下面呢?」
「樓主下面沒有了!」
……多麽古早的笑話。
而小南偏偏就為一篇太監文較起真來,她跑到作者貼吧、書友群、各種讀書的論壇上,找這個作者,他叫一裏,一裏地的一裏。網上流傳的照片裏,他在昏暗的網咖裏,殺馬特發型,喪喪的下垂眼,你看了就會掉頭就走的那種。
後來,小南加到了一個有他的書友群,再後來,小南加到了他的QQ。
他的空間根本不像是個作家,大多數都是遊戲相關的東西,偶爾幾條動態,也能看出生活似乎有些許落魄,比如他深夜發一碗自己煮的面,八十年代的木桌上全是洗不幹凈的油漬,再比如他說原來抽什麽煙,現在只能抽另一種了,小南查了一下,那是兩種最便宜的煙。
小南總是纏著他說話,然而偶像要有偶像的矜持,他不愛搭理她,但是對她也總比別人熱絡一點,小南是學美術的,他偶爾會問她一些美術的問題。
後來,小南在微博上寫:「如果那天,我沒有問那個問題,瘋狂女粉絲和落魄作家可能根本不會有故事。」
可是她問了。
5
「【偷光】裏,嘉兒為什麽離開小書?」
12月24日十一點,耶穌誕生的前一夜,小南的窗外正飄著雪。
嘉兒和小書是一裏小說裏的男女主人公。
小南一直有這樣的執念,她覺得這世界上誰放棄小書,嘉兒也不會的,她那麽愛小書,怎麽會嫁給別的男人呢?
那時候小南的世界只有她的大學校園那麽大,她不會知道千裏之外的北京有零下五度的出租屋,那裏面有一個喝的酩酊大醉,正在傻笑的男孩。
「正在輸入中」進行了好久,一裏回答:
「你知道小書為什麽叫小書嗎?」
「因為他一直在輸啊」
輸了高考,輸了前程,輸了喜歡的姑娘,家徒四壁,兩手空空。
6
那是一裏第一次給人講他的故事。
關於一個一事無成的小男孩。
他出生在一個月收入不到一千塊的家庭,他是第三個孩子。初中畢業父母就叫他去工地打工,他沒去,他覺得自己的人生不止於此。
於是上了高中,成績穩定在年級第一。然而高考,砸了。
不信邪,第二年高考。
又砸了。
只能去工地搬磚。
搬了一年,體力不行,又不甘心這輩子如此,跑去北京,房產銷售、保險推銷、課程顧問……什麽都幹。
什麽都幹不好。
喜歡的姑娘名字裏有一個嘉字,是他高中時同桌,這姑娘在北京讀大學,似乎也挺喜歡她。
但是一個loser怎麽敢說什麽喜歡不喜歡,只能傻傻的,裝作什麽都不懂,偶爾見她笑,就開心好幾天。
然而半年前,她說她要結婚了。
依舊是眉眼彎彎,笑瞇瞇的好模樣。盯著他,落了淚。
「我要結婚了」
他說著恭喜,手足無措,提前給了份子錢。
那錢是他寫小說的稿費,他原本準備鼓起勇氣,在聖誕節約她出去,去一次他們曾經路過的二環路旋轉餐廳。
渾渾噩噩酩酊大醉的作家不知道自己說了什麽,他醒來的時候,已經是第二天的下午了。
電腦QQ開啟著,是【南方小南】。
「那我替她陪你過聖誕節呀!」
7
小南坐在行李箱上,從正午,等到黃昏。
青春就是這樣,它只管燃燒,並不管你死活。
她給一裏發了簡訊——昨天他喝醉了,給了她電話號碼。
「我在這等你到十二點」
那天雪下得很大,洋洋灑灑,是南方姑娘沒見過的浩瀚。
夕陽西下,一裏在大雪裏穿梭,焦急的尋找著那個素未謀面的姑娘,他路過一個又一個小吃攤,煎餅果子和烤腸香氣誘人,火車站燈光昏黃,出站口睡著許多的流浪漢。
他看到小南的時候,這姑娘正在路燈下吃烤腸,她穿著白色毛衣,帶著乳黃色絨帽,小臉凍得通紅,眼睛很大,圓溜溜的,等瞧見他就掩耳盜鈴的扔掉烤腸,一邊捂著嘴艱難的吞咽一邊朝他揮手。
小南已經做好了見一個殺馬特青年的準備,她沒想到的是,一裏剃著幹凈利落的短發,還戴了一副眼鏡,整個人就像一個清雋的小書生。
但是很奇怪,她看他第一眼,就知道他是一裏,大概因為他慌裏慌張的跑,而且小圓眼鏡後面那雙眼睛,眼角是下垂的,像一只喪喪的狗。
一裏走過來,有些不安:「對不起……我昨天喝多了,那個……你冷不冷?」
他沒有責備她的不請自來,也沒有抱怨她的麻煩,只是忐忑的笑。
「我不冷」
小南一邊說,一邊吸了吸到嘴邊的鼻涕
8
小南在微博寫:「我是什麽時候喜歡上他的呢?已經記不清啦,但我知道地點一定是在火車站。」
那一瞬間,他慌裏慌張的跑向她,隨著火車的光一起湧進她的視野。
她決定喜歡他,沒有什麽特別的理由,如果有,也是一定是因為那是個一見鐘情的年代。
小南離開北京的時候是個晨曦,天還沒有亮,兩人各捧著一個烤地瓜,哈氣成霧,小南說:「一裏,我好像喜歡你了。」
一裏看起來嚇了一大跳,他並不像網上那樣能言善道,結結巴巴的半天沒有說話。
「如果你願意喜歡我的話,就繼續寫吧,我想看完,如果不願意……不願意就算了」
不遠處的音像店,楊千嬅用慵懶的粵語腔在唱:
愛你不用合情理
但願用直覺本能去抓住你
一想到心儀的你
從來沒有的力氣
突然註入漸軟的雙臂
一裏的慌亂中,小南跳上火車,從車窗鉆出頭來,笑瞇瞇的和他告別。
9
【偷光】闊別多年的更新,第一句話是:「小書終於從海邊離開,他明白,他再也不會被命運玩弄,因為從今天起,由他來吞噬命運。」
小南沒看懂這是什麽意思,她只知道,從今天開始,她就是一裏的女朋友了。
她有一個影集,放所有和一裏有關的東西,等到她大學畢業那年,光火車票已經有186張了,她第一條微博就是厚厚一沓火車票的照片,配文:以後再也不分開啦!
大學畢業之後,她去了北京。父母都反對,可是他們各自有自己的家庭,也沒人真的花時間管束她。
北京很大,很空。
可是這裏有他。
一裏站在火車站的廣場上,穿著一件天藍色的衛衣,像個還沒畢業的學生。
小南把行李扔在地上,埋怨:「你怎麽才來啊!」
「路上堵車」
「堵車你就讓我等這麽久啊!」
「好了好了,回家吧。」
「不好!」
小南伸出手臂:「還沒有抱抱呢!」
一裏就伸手抱了抱她,她在他懷裏悶悶的說:「我要吃好吃的!」
他當然不會知道,她悄悄地在他懷裏哭了一下。
就一小下。
10
子楠翻著當年的微博,那個微博是2011年申請的,叫【小南的一裏】。
簡介寫著:我就是這麽喜歡你,像冬天的熊,笨拙又有趣。
為什麽是冬天的熊呢?
那年她莽撞的來找一裏,晚上只能住在他家。
其實小南並沒有想過要發生什麽,因為當時她對這些事情還很懵懂,但是她憑著不知道從哪來的孤勇,覺得發生什麽也無所謂。這樣又蠢又天真的姑娘並不常見,大多都出現在法制新聞裏。
那天一裏找出了自己所有的被子,鋪的厚厚的,可是那個板床還是那麽硬,那個出租屋還是那麽的冷。
小南穿著自己所有的衣服,外面還套著一裏的羽絨服,只露出一張小小的臉,就像一只冬眠的熊。一裏睡在地上,因為太冷了兩個人就不停地聊天,直到晨曦初露。
而她畢業來北京之後,一裏專職寫作,收入並不穩定,而她剛剛畢業,月薪也很低,因此他們倆仍然租了很便宜的出租屋,一到冬天,就把所有的衣服穿在身上,像兩只在洞穴裏過冬的熊。
她在微博上寫【一個人的冷是冷,可是兩個人的冷就變成暖和了,真奇怪】。
配圖是她從後面抱著一裏的後背,四十五度角自拍。山寨手機的垃圾像素,可笑的真甜啊。
11
「覺得小玫瑰是小南的是認真的嗎?我把她微博翻了遍感覺都是自說自話,一雷根本就沒怎麽互動過好嗎?」
「加一,裏大和瑞貝卡好的時候每天撒狗糧」
「感覺小南就是千裏送X吧」
網上的輿論已經跑偏了。
會議中,子楠拖著腮,聽手底下的小姑娘講自己的策劃。
筆無意識的在筆記上劃來劃去。
等回過神來,她才發現,整張紙寫滿了「千裏送X」。
粗俗的臟話,力透紙背。
人是貪心的物種。
遠隔千裏的時候,他是偶像你是粉絲,他回復你一個笑臉,你都要珍藏好久,可是真的在一起了,你又會斤斤計較一些根本無所謂的事情,你會害怕,始終是你愛他更多。
小南就是這樣。
她和一裏在一起將近十年。她都不知道,一裏是不是愛她。
喜歡是一定喜歡的,一個尚算好看的女孩,不計報酬的對你好,一腔執著的跟著你,甚至養著你,沒有男生會不喜歡吧?
可是喜歡不是愛。
在一裏身上,她看不到那些像他一樣燃燒的熱情,她每天,都有那麽多的話想要對他說。
「我下班了,抱抱!」
「今天寫的怎麽樣?有沒有想我啊?」
「今天京客隆的魚打折,我們有水煮魚吃,就是沒買到豆芽。」
「我跟你說,新來的主管煩死啦!又要快,又要品質,三千塊錢!她雇個神仙好不啦?」
「中午同事給了我幾個橙子,特別甜,給你剝好啦。」
「吃飯啦!吃飯啦!」
一裏總是沈默的,她一直覺得,他不愛說話。
晚上洗了澡,他就坐在桌前寫作,她躺在床上看書,偶爾發個微博,會抱怨一下:「一裏同學,你怎麽從不給我點贊評論啊。」
「我哪有時間啊」
「哼,一定是怕那些女粉絲知道你有女朋友」
一裏沒有繼續這個有點無聊的問題,他那時候在寫【霓裳與光】,日更兩萬字。
而小南第一時間看完更新之後,就心滿意足的睡去。
她總覺得他是真的忙,他不喜歡在社交平台上秀恩愛。
她自以為很了解他。
但是在很多年後,他出書,寫劇本,在綜藝節目裏侃侃而談,瑞貝卡的每一條下的第一條評論永遠是他,哪怕是沒有任何營養的自拍。
瑞貝卡說:「最近胖胖噠」
一裏:「再胖也是小仙女」
12
下午的時候,「小南的一裏」,粉絲突破十萬。
小南的最後一條微博,是2014年6月「我走啦!你保重。」
那時候一裏已經名聲鵲起,底下有很多人問「嫂子怎麽了?」
她回復:「以後別叫我嫂子了,我們分手了。」
「天啊,因為什麽啊!」
她沒有再回復。
其實原因特別簡單,她不喜歡他了。
那時候,【霓裳與光】一炮而紅,一裏的下一本書【偃師千秋】開文即登頂。
那時候小南也升了職,他們終於不用忍受饑寒,可以租個LOFT,幹凈溫暖的生活。
結婚順理成章的提上日程。
一裏沒什麽所謂的態度,說:「我們跟結婚也沒區別啊!」
「那怎麽一樣,結婚了我們才能要小孩啊!才是一個家啊!」
「可是……」他猶豫了一下:「我不喜歡小孩。」
「為什麽!我特別喜歡小孩!」
「隨便吧。」
一裏又繼續打字了,小南站在在那裏,楞了很久。
她很小的時候父母就離婚了,她每隔一周,就拎著行李換一個家住,無論是爸爸家還是媽媽家都沒有她固定的房間和東西,她睡了好多年的沙發。
所以她小的時候就偷偷發誓,她長大了,要有自己的家,爸爸媽媽和孩子,不多不少。
後來遇到一裏,她覺得就遇到她的家了。
可是,看起來,他並不是很情願。
「餵」她走過去,第一次打擾他寫東西:「你是不是不想結婚?」
一裏嘆了口氣,轉過頭來:「我只是覺得我們現在還沒有結婚的條件。」
「結婚需要什麽條件?我不明白……」
一裏看了她一眼,似乎想說什麽,又重新盯回電腦螢幕:「隨便吧」
小南眼淚就這麽奔湧出來,她抹了把眼淚,什麽也沒說,就回到房間。
一裏那個時候開始有了很多的飯局酒局,在外面,他是自然淡定,愛說愛笑的人。
只是回到家,又安靜的像不存在一樣。
小南一直以為,這樣的安靜是他們倆的默契。可是現在,她突然明白。
他不是安靜,是冷漠。
13
兩個人之間一旦產生裂縫,就似乎會越來越大。
小南不再和一裏絮絮叨叨的說話,她後知後覺的感覺到自己的惹人厭煩,再加之工作忙碌,她回家,洗了澡就睡覺,一裏在家的時間變少了,他總有那麽多應酬。
那時候,兩個人就像寄居在同一個屋檐下的房客。小南沒有力氣吵架,也不知道從何吵起,無論她說什麽,一裏都會同意,他說:「隨便」。
一裏似乎沒有覺察出倆人之間有什麽問題。他熱情的參加飯局,熱情的寫書,熱情的接待讀者。
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是小南在網上看到了一裏和另外一個女人的合影
一裏搭著她的肩膀,笑的很溫和,女生黑長直,有些豐腴。
小南沒見過她,但是第一眼她就知道,這個女孩子是嘉兒。
【偷光】的女主,一裏的早早嫁做他人婦的初戀。
小南蹲下來,手指插進發間,這麽多年,她始終留著短發,因為嘉兒是短發,可是她終於知道,和她長發短發其實沒什麽相幹,他不愛她,僅此而已。
小南聽見自己喉嚨裏壓抑的哭聲,就像一只嘶吼的獸。
分手其實並沒有微博那樣平靜。
兩個人牽絆太久,已經密不可分。
「你鬧什麽鬧!你不就是想結婚嗎!我們結婚!結婚行了吧!」
那是一裏最後對她吼的話,她看著他,他已經發胖了,臉頰發紅,穿著不得體的襯衫,像是任何一個臃腫油膩的男人,他再也不是冬天的熊,不是在火車站跑向她的男孩。
小南頭也不回的走了。
14
網上的輿論,已經發酵到不可控制。
「就小南那個顏值怎麽可能是小玫瑰?」
「不是討論一裏出軌嗎?這該不會是小南的買的熱搜吧? 」
「瑞貝卡和小南,傻子都知道怎麽選」
瑞貝卡是主播出身,她精修的照片,和當年小南放在微博上的照片放在一起,是真的傻子都知道怎麽選。
子楠在衛生間的洗手的時候,旁邊的小姑娘小心的說:「陳姐,你看了今天的熱搜嗎?那個小南長得好像你啊!」
子楠笑一笑:「是嗎?我感覺我比她漂亮多了。」
她回答辦公室,開啟微博,試了很多次。
終於登入了當年的帳號。
所有的提醒都是99+,她直接點開了第一條微博,是火車票的照片,配文「以後我們再也不分開了。」
點選刪除。
「淘寶到了好看的布,把房間裝飾了一下,前後對比,請叫我居家小能手。」
點選刪除。
「某人晚上打鍵盤的聲音真是太響了,完全睡不著,結果他不打了,更睡不著了,我這是什麽毛病TAT」
點選刪除。
子楠有些疲憊的笑了。
當年的她和一裏當然算不上好聚好散。
他堅決否認出軌,只是說在飯局上遇到。
而她滿心疲倦,到最後已經不想爭論。
沒有像瑞貝卡一樣鬧到大庭廣眾之下,除了沒有什麽石錘,就是因為不忍心。
她不想把自己的愛情,變成一場徹頭徹尾的笑話。
把微博全部刪完,就像把那段人生重新走了一遍。
一裏發了稿費,他們第一次去吃海底撈,被殷勤的店員弄得誠惶誠恐,因為吃撐了,在小區裏遛彎到半夜,一仰頭看著滿天星星,碎鉆一樣。
某年除夕,兩個人在出租屋裏過,窮的沒有錢買年貨,煮了一袋水餃,你一口我一口。後來跑到天安門看升旗,廣場上人來人往,他在身後小心的抱住她。
大半夜的,她發了高燒,他爬起來背著她去醫院打針,她躲在他懷裏難受死了,他說我給你講故事吧,從前有只熊啊什麽什麽,講到中間他口渴喝了口水,全病房的人 一起問:然後呢?
刪到最後,已經是下班時間了。
火燒雲退卻余溫,夜幕黯藍
三三兩兩的同事下班,辦公室外人聲嘈雜。
子楠趴在辦公桌上,慢慢落了淚。
不是因為難過。
而是因為,時至今日,她才突然地明白,其實在愛情退卻後,那些你死我活的痛苦和怨恨中,她忘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他們曾經在一起走過了十年。
她最好的十年,也是一裏最好的十年。
在這十年,他們相互攙扶著行走,從彼此身上汲取力量,學習如何去愛人以及被愛。
如果沒有她,一裏不會是今天的一裏。
而如果沒有一裏,她也不會是今天的她。
15
小南清空了微博
微博上,各種各樣的爭論和猜測卻沒有停下過。
直到下一個熱點事件將這個八卦淹沒。
萬事皆是如此,其實沒人關心你生活,他們只在乎自己今天能不能找到樂子。
一個一裏的老粉扒了時間線。
「裏大從來沒說過小玫瑰是誰,瑞貝卡自己給自己加戲,總模仿小玫瑰打扮自己才有人說她像小玫瑰,註意是‘像’!【霓裳】完結於2013年7月,那時候裏大和瑞貝卡互相都不認識!還原型?在搞笑嗎」
「小南是不是小玫瑰我不知道,但是【霓裳】連載的時候,他們倆絕對在一起!改簽名事件!我不信只有我一個人記得!」
下面有別人的跟帖
「23333我記得!當時裏大更新完,突然把簽名改成【已有女朋友,望周知】,然後有人在群裏問他,他說小南不喜歡讀者覺得他沒女朋友,這是什麽神仙腦回路?」
「對對對,裏大那時候可乖了!」
他寫完的時候,女孩已經睡熟了,桌邊的台燈映亮她光潔的臉,看起來就像黑暗中小小的光源。
他給她掖掖被子,從背後抱著她睡了。
她身姿嬌小,很好抱,他時常想世間怎麽會有這樣的姑娘,如此契合他的懷抱,就像是他天生缺失的一部份。
他一直記得在火車站看她的第一眼,她穿著白色的毛衣,坐在路燈下,朝他揮手,喧鬧的火車站瞬間沒了聲音,只能聽見胸口的心跳在鼓噪。
後來,她向他告白。
他回去,腳步輕飄飄的,對著電腦把坑了好久的作品填上,他不再害怕命運,在她仰頭說喜歡他的那一刻,他人生的所有的願望,都已經全部實作。
異地戀真的苦澀,三年,她後來說他沒愛過她,他覺得可笑,如果不是愛,怎麽堅持?整整三年啊!抱不到她,牽不到她,甚至不敢太想她,因為會難受的什麽都幹不下去。
終於在一起的時候,她對他張開手臂說抱抱,他幸福的說不出話來,只想緊緊的抱住她,再也不松手了。他不善言辭,他以為她懂。
幸福的像是做夢的七年,現在想起來他都覺得,是不是現在的一切才是一場噩夢,夢醒來的時候,她還在睡在他懷裏,軟軟的,香香的。
他到現在為止也不知道她怎麽得出「你不愛我」這個結論的,他的世界就只有她一個,他以為她也一樣,他們就像生活在孤島裏的兩個孩子,互相看著就足夠了。
可是生活不是孤島。
她爸爸在她來北京的第一天就給他打了電話。
「我知道我做長輩的跟你說這個不合適,但是你體諒一下可憐天下父母心,小南我是管不了她了,她跟著你能有什麽?你們倆在北京能幹什麽?你們不會有結果的,我看你也是個懂事兒的孩子,趁早分開對你倆都好」
他局促的,對電話幾乎是點頭哈腰。
「叔,叔叔,您放心,我會照顧好小南的,她不會什麽都沒有的,房子,車,我都會有的。」
掛了電話,她正好進屋,一邊問:「誰的電話?」
他不露痕跡的擦幹凈眼淚,笑笑:「沒誰,騷擾電話。」
所以那個時候,真的是拼了命一樣,每天兩萬字,保質保量。
他不能再輸了,他輸不起了。
後來,他略有起色,結婚?結婚當然好了,其實他是真的覺得,結不結婚,對他們倆已經沒有分別了,他早知道她那麽不喜歡「隨便」,他就不說了,可是本來就是隨便,一切的一切,只要她高興,他都隨便。
雖然還沒攢夠買房的錢,但是可以貸款。
他再努努力,再多寫一點,在飯局找一些機會,就會好的。
飯局遇到嘉兒,很意外,她含情脈脈的問他過得好不好,他點頭,真的再好也沒有了。
他不知道為什麽拍一張合照,這些「好」就全部都沒有了。
他回到家,看她在黑暗裏坐著。
「幹嘛在地上坐著」多涼啊。
他伸手就拉她,她躲開了。
那一瞬間他才突然想起來,她最近,似乎非常反感和他有肢體接觸。
「怎麽了?」
「我們分手吧」
這是他人生分手分的最難看的一次。
哭鬧,嘶吼,把家裏所有的東西都摔的稀巴爛,他把這十年欠的話都說了,求她不要走。
可是她不聽。
二十九歲的女人,仍然有著十九歲那年的任性,十年前,她莫名其妙的喜歡他,不管不顧跟著他到一個貧窮逼仄的出租屋過日子,沒抱怨過一句。
十年後,她莫名其妙的不喜歡他了,無論他怎麽解釋,無論他怎麽做,她都不管不顧的要走。
她走的那天,他吼:「你鬧什麽鬧!你不就是想結婚嗎!我們結婚!結婚行了吧!」
她走了,頭也不回。
他對著空無一人的房間,神經質的吼「不結婚了嗎?你不是想結婚嗎?我們不結婚了嗎?去結婚好不好?不要走!不要走!」
16
一裏對著暗下來的天空,抽了顆煙。
他擁有這個頂樓的一整層,站在天台,一整個北京城都在腳下。
手裏的微博重新整理了很多次,然而「小南的一裏」主頁,仍然是一條微博也沒有了。
關於網上的風波,一開始他沒有什麽感覺,如果有,也只是為了瑞貝卡過於矯情的幾個用詞。
其實到了他這個程度,名聲與否,早就不在意了。說到底瑞貝卡還是瑞希卡,他都已經記不太清,他只是很喜歡這種女孩子,她們不要愛,只要他有錢就可以持續的、安全的擁有她們。
他沒想到還會被催生出真切的憤怒和恨意。
一裏又抽了一只煙,撥通了那個爛熟於心的號碼。
17
子楠穿上厚厚的外套,戴上圍巾和手套,走在灰暗的大街上,就聽見包裏手機響起來,她嫌麻煩,沒有接,可是手機響的不依不饒。
18
「你知道嗎?我恨你」
男人木木的聲音,被天台的風吹得斷斷續續:「我這輩子除了你,沒愛過別人,為什麽你就是不肯相信?我這輩子,日子都灰的不成樣子,久了就習慣了,你偏偏卻要走進來,我以為你是禮物,我想我倒黴了這麽久,命運終於肯放過我,可是你不是,你是陷阱,是毒藥,我這輩子就想要你,想要愛,可是你都不肯給。你走了,我也已經是個庸俗浮腫的中年男人了,沒人會像你那樣愛我了,而我也沒辦法再愛上別人了,除了花錢買愛情,沒有女人讓我有安全感。我恨你,你讓我一生孤獨」
19
「我在單位樓下呢?怎麽了」
子楠接了電話,輕聲說。
「今天天氣不是冷嗎?我提前接了閨女,現在去接你了,你找個暖和的地方等我兩三分鐘。」
「嗯,你開車小心。」
子楠放下手機,霓虹和車流讓這個冰冷的城市看起來明亮而溫暖,她丈夫的車停下來,一個穿著玫瑰色小鬥篷的小女孩歡天喜地的跑下來,叫著:「媽媽!」
「今天在幼稚園乖不乖呀?」
子楠伸手抱住她,她小小的、溫暖的身體驅散了冬天的寒冷,於是那些年少的往事,也慢慢想不清了。
「在外面吃了吧,想吃什麽?」丈夫一邊開車一邊說。
「聽小玫瑰的吧。」
「我想吃必勝客!」小姑娘奶聲奶氣的說。
她很早很早之前就想好,她一定要生一個漂亮的女孩,要雙馬尾,要小裙子。
要叫做,小玫瑰。
20
「您好,你撥打的電話是空號……」
天徹底暗下來,一裏熄滅了煙,回了屋裏。
燈火嘹亂的商務派對,杯酒正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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