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倪 浩
彭博社10日渲染稱,中美不斷升級的貿易沖突已延伸至無人機領域,預計中國最早將在明年進一步強化對無人機的出口管制,歐美企業正在尋找替代。接受【環球時報】記者采訪的專家認為,對兩用物項進行出口管制是國際慣例,經審查準予授權的無人機等相關物項,中國將予以出口授權,前提是不得將其用於危害全球安全與和平。
上述報道引述知情人士的訊息稱,中國的無人機電機、電池和飛行控制器生產商已開始限制發貨數量,甚至「索性停止交付」,西方國家預計中國政府明年將實施更大範圍的無人機零部件出口限制,而此舉正是前奏。「德國之聲」認為,中國政府借此「第一次」明確立場:在國內外銷售的中國產品、或使用了中國部件的外國產品,都將適用於出口管制措施。「這意味著中國在復制美國和歐洲的做法,把出口管制適用範圍擴充套件到境外企業身上。」
知情人士稱,中國對無人機零部件的出口限制影響了美國和歐洲的企業。據彭博社報道,美國和瑞士合資的無人機作業系統企業Auterion執行長勞侖次·邁爾稱「隔三岔五就聽到這樣的訊息」,該公司為包括部署到烏克蘭戰場上的無人機提供軟體。報道稱,目前美國多個政府部門正密切關註這一問題,美國國務院和商務部已計劃聯系受影響的本國企業,協助尋找替代供應。報道同時指出,中國仍是生產無人機裝置的低成本中心。美國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的一份報告顯示,中國占據了近80%的商用無人機市場。
事實上,作為軍民兩用物項,中國一直對無人機進行嚴格的出口管制,且一貫反對將民用無人機用於軍事目的。2002年起,中國逐步對無人機實施出口管制,管制範圍、技術標準與國際保持一致。2023年7月31日,中國政府出台了無人機出口管制相關政策。商務部新聞發言人當時指出,近年來,無人機技術快速發展,套用場景不斷拓寬,部份高規格高效能的民用無人機轉用軍事風險不斷上升。中國作為無人機主要生產國和出口國,在充分評估論證的基礎上,決定適度擴大對無人機的出口管制,「不針對任何特定國家和地區」。
美媒提到,今年7月,中國宣布「禁止出口用於軍事用途的無人機」。據商務部新聞發言人當時介紹,分別對部份無人機專用發動機、重要載荷、無線電通訊裝置和民用反無人機系統等實施出口管制,對部份消費級無人機實施為期2年的臨時出口管制,同時,禁止其他未列入管制的所有民用無人機出口用於軍事目的。隨後,商務部等部門又對無人機的出口管制進行了調整,包括將高精度慣性測量裝置增加列入管制範圍,取消對特定消費級無人機的臨時管制,並禁止所有未納入管制的民用無人機出口用於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恐怖主義活動或者軍事目的。
中國世界貿易組織研究會副會長霍建國10日對【環球時報】記者表示,這反映了中國統籌發展和安全的管制理念。有利於更好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的同時,也有利於保障全球無人機產供鏈安全穩定。
針對外媒炒作中國限制出口的相關資訊,霍建國認為,中國在對無人機的出口管制中,明確了用於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恐怖主義活動或者軍事目的的,不得出口。但正常用於民用消費的,出口企業送出終端使用者和最終用途證明等檔,經審查準予授權的,商務部將對其頒發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授權證件。「因此,宣稱中國限制出口的外國企業應該先明確一下自己進口的最終用途是否符合中國出口管制的相關規定,最終用途是否嚴格限制在危害全球安全與和平的場合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