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國際金融中心建設,上海正在全面修訂【上海市推進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條例】(以下簡稱【條例】)。
7月25日下午,上海市人大就【上海市推進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條例(修訂草案)】赴海通證券調研並召開立法建議征詢會,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鄭鋼渺出席。
7月25日下午,【上海市推進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條例(修訂草案)】立法征詢會。上海人大供圖
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人大了解到,【條例】自2009年制定施行以來,為營造良好的金融發展環境,提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影響力發揮了重要保障作用。
同時,在當前上海國際金融中心邁向全面提升能階的重要階段,上海有必要全面修訂【條例】,為更好服務金融強國建設提供堅實有力的法治保障。
記者註意到,【條例(修訂草案)】立足於地方事權,從金融市場體系、金融機構體系、金融產品和服務體系、金融基礎設施體系建設等方面對金融體系建設作了具體規定。
其中包括深化金融改革,例如,明確推動資本市場高品質發展,配合深化股票發行註冊制和科創板改革。開展債券業務創新,支持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和統一對外開放。再如,完善期貨及衍生品產品序列,建設全國性大宗商品流通領域基礎性平台,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
在擴大金融高水平開放方面,【條例(修訂草案)】明確上海按照統一部署推進人民幣國際化,打造全球資產管理中心,深化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和合格境內有限合夥人試點;深化上海國際再保險中心建設。
此外,【條例(修訂草案)】還圍繞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數位金融作出相關規定,對上海金融監管協同、加強金融人才隊伍建設等也作了相應規範。
在立法征詢會上,作為上海金融要素最集聚的城區之一,黃浦區政府建議透過立法推進金融各板塊各行業區域合作模式的建立,推動區域合作,發揮上海國際金融中心放射線和帶動作用。黃浦區對金融數據跨境流動等提出具體建議,還建議增加金融法治建設。
海通證券建議完善金融產品和服務體系建設,引入「跨境理財通」; 最佳化金融基礎設施體系,籌建國際金融資產交易平台。其還建議支持券商等金融機構發展財富管理業務,更大力度支持科創企業並購重組。
黃浦區人民法院認為,國際金融中心建設,重要的是參與國際金融規則的創制過程中,實作從規則的遵守者到規則的創制者的轉變。從紐約、倫敦、新加坡等國際金融中心來看,這些城市在金融領域之所以有現在的地位,離不開其透過制定或確定的國際金融規則。因此,其建議增加「金融規則創制」相關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