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乎上大把單身貴族,連物件都找不到。你這個談婚論嫁的階段,已經是領先了這些人好幾個身位了。
你在這裏問這種問題,就好比女飛人葛曼棋提了個短跑的問題,這問題蘇炳添教授來回答還算合適。一群百米都掙紮不進二十秒的人來回答,紙上談兵。一大堆男女光棍,站在性別立場上情緒宣泄的意見,你沒必要看,看了心裏添堵。
你這個房子,明顯不是婚房,這點小面積不合適住,買來僅有投資價值,還要每月還貸,這種固定的支出,對將來的家庭生活品質是有影響的。令尊的每年五萬不要太指望,畢竟老人也有需要錢的時候,何況要持續三十年。老人萬一有點什麽事,你還得反哺。
然後你們再買一套婚房,再添一筆貸款,你們的生活更不能為所欲為了。女人年輕時衣服化妝品不能隨便買,等黃臉婆了再買啥也沒意思了。
姑且認為你不是丁克族,將來有了孩子,家庭開銷更是支出極大。這種四爪吞金獸對金錢的消滅速度是非常可怕的,孩子的開銷中,什麽都可以省下來,哪怕培訓班都可以不上,一個吃一個看病都沒法省。
吃,孩子吃不好就長不好。病,一個小感冒就要支出去千把塊,肺炎一次更是幾千塊,這種支出完全是省不下來的。
這還沒算雙方老人的贍養問題,姑且認為他們都可以打理好自己。
如果在這個背景下,你們雙方有一個人的工作出了問題,收入下降了(生活嘛,總會有風險,也總要考慮到風險,不能光想著漲薪水),再帶個孩子,想想有多麽捉襟見肘。
我個人認為,這個局有以下幾種解決方法:
第一種:有一方妥協認輸。
第二種:分手。你找個有錢的,不差你這套房子的,連你這套房子面積多大地址在哪裏都不關心的,你怎麽辦都無所謂了。或者你找個窮得叮當響的,你是不是有房子他都沒資格發表意見的,也行。
第三種:我不是蘇州人,不知道當地房管政策。如果可行,賣掉這個小的,一步到位換個大的婚房,不考慮第二套了,這套婚房雙方共有,平攤支出。
當然,如果你只是考慮到如何將父母的財產安全落到你的口袋裏,而不被男人拿走,那就先把這個房子變成全款房,婚前財產公證。這樣婚後減少負擔,你們再買的房是婚房,這套婚前房與他無關,肥水也不流外人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