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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交通事故,進行傷殘鑒定需要多少錢?

2020-04-06財經

一、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費用

司法鑒定常見的傷殘等級鑒定費 ,交給鑒定機構 ,一般在 2000 到 5000 元 之間 。 一般都是由權利人預先支付,最後由敗訴方承擔其相應承擔的比例。

二、交談事故傷殘鑒定的標準

做人身損害律師以來,被問最多的問題是,「律師,您好,我哪哪骨折了,能評幾級傷殘?」但其實光靠這句話我們是沒辦法預估傷殘等級的。因為不同的案情不同的鑒定標準,不同原因受傷的評級標準不同。其中大致可以分為工傷、人身損害(包括交通事故、提供勞務受害以及健康權糾紛等)、保險理賠三大類。 不同的評殘標準以及對應的賠償標準都是截然不同的,交通事故適用的標準是【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工傷適用的標準是【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商業保險理賠適用的標準保險合約約定的傷殘鑒定標準,這點需要提醒大家註意 。本文註重講解交通事故等一般人身損害的鑒定事宜。

交通事故中所指的傷殘,和我們平時理解的殘疾是不一樣的,有的傷情(基本上是絕大部份)養好之後,是不會留下殘疾的。但是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就已經達到傷殘的標準,肇事方要承擔傷殘賠償金、精神撫慰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等。

交通事故當事人是否構成傷殘,是由專業的司法鑒定機構進行鑒定,而不是醫院。交通事故的傷情各種各樣,情況復雜,其余的就不再一一列舉。具體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於2016年4月18日釋出的【人體員傷致殘程度分級】。

三、傷殘鑒定委托方式

交通事故案件中 ,傷殘鑒定是關鍵環節 ,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機構是司法鑒定機構,一般45天左右出結果 。不僅選擇鑒定機構非常重要,而且如何選擇鑒定委托人也是非常有技巧的 ,一般鑒定分為四種委托鑒定方式,分為: 單方委托鑒定,共同委托,交警隊委托,法院委托

1、共同委托:交通事故分為傷者和司機兩方,但是一般的司機背後都有保險公司,所以要想達成共同委托的效果就要傷者,司機以及保險公司一起出面協商,共同確定鑒定機構。這樣做出來的鑒定結論各方一般不會提出異議,有利於確定賠償,但是交通事故發生後雙方經常產生各種矛盾,協商一致的機率不大。

2、法院委托:法院作為司法機關處於案件的居中裁判地位,各方對法院委托的鑒定普遍認可,各方對法院委托的鑒定一般不會提出重新鑒定;

3、受害人單方委托: 此種方式對方經常對鑒定機構的選擇、鑒定結論的公正性產生疑問,對方申請重新鑒定的可能性大 。但對於傷殘不是很確定的傷情有一定的優勢,需要律師對案情具體把握。

4、交通部門委托:交警隊本來的職能是只負責認定事故責任,並不負責解決案件賠償問題,因此屬於以前的歷史遺留問題。由於不利於案件公正處理,現交警隊的委托授權已被收回,不允許交警隊出具委托鑒定手續。

對交通事故的當事人來講 ,傷殘鑒定的結果直接影響到賠償的數額 ,有的當事人自行委托機構進行鑒定 ,結果鑒定出來沒有構成傷殘 。這樣基本上就得不到賠償。

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最好能委托律師後 , 由專業的律師為其選擇傷殘鑒定機構鑒定 , 由於專業交通事故律師處理大量的交通案件 ,和傷殘鑒定機構會有良好的合作關系 ,有些在別的鑒定機構鑒定不上的 ,到專業律師這裏可以鑒定上 。別的鑒定機構鑒定的等級低的 ,到專業律師指定的機構鑒定的等級會比較高 。而且鑒定的費用低、時間快

四、傷殘鑒定材料準備

鑒定機構做傷殘鑒定時 ,鑒定機構的法醫需要對病人恢 復情況進行檢查 , 所以受害人做鑒定時要親自到鑒定機構。

做傷殘鑒定需要帶上以下材料:

1、被鑒定人的身份證,證明身份資訊;

2、事故認定書,證明事故時間和事故地點

3、醫院的就診材料,包括但不限於:門診病歷、住院病歷、手術記錄,診斷證明、X光片、CT片及報告、核磁共振診斷。具體的傷情需要準備的材料有些微差異

五、傷殘鑒定註意事項

(一)鑒定時間

司法鑒定機構對於一般傷情(如骨折類)鑒定時間為傷後三個月即可,但是骨折傷到關節處的要求至少要恢復六個月以後才能做,還有少量恢復不好,級別較高的傷情要求要等到一年以後或者二次手術後才進行鑒定。

對於大腦、眼睛或肢體神經、精神類受到傷害的,一般在六個月後,方可進行鑒定。脊髓神經損傷6—12個月,截癱10—12個月,植物人至少12個月以後

(二)鑒定時間起算

鑒定時間的起算點是受到傷害之日,而非手術、出院等。

(三)鑒定時間具體衡量

傷殘鑒定條件是傷情穩定即可,能做鑒定證明臨床上已經治療恢復結束,對應的傷者的誤工期時長截止。

有些人為了拿到最長誤工期,誤以為等時間最長去做鑒定。但其實很多傷情拖時間久了很有可能做不上傷殘。

所以專業律師會在誤工費和傷殘之間要做必要權衡,不要等時間過長,更不要相信所謂二次手術後再做等"高見",如果錯過最好時機評不上或者評級低了,那賠償也付之東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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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傷殘鑒定環節,律師也能發揮很多作用。

發生交通事故後, 在整個治療期間,病情往往都是朝康復的方向發展的,因此鑒定時間在一般情況下,越早越好,很多傷情,錯過了最佳時機,很可能評不上傷殘或者傷殘等級降低,那麽很多賠償計畫就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有時候傷殘鑒定的時機又和誤工費的計算掛鉤 ,如何把握一個最佳時機則需要綜合考慮案情,並預估出各項賠償數額,避輕就重,平衡後做出取舍和判斷。

然而好多人聽醫生說或者自己上網上查,會對自己的傷殘等級做出錯誤的判斷。因為傷殘鑒定是法醫做的,醫生的職責是治療,所以很多醫生是不知道傷情評定基礎的,醫生的意見只能作為傷殘等級的參考,具體的傷情等級評定是由法醫做出的。同時,很多當事人在網上搜傷殘鑒定標準,但是很多都搜錯了標準,不同的事由適用的標準是不同的。交通事故適用的標準是【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工傷適用的標準是【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商業保險理賠適用的標準保險合約約定的傷殘鑒定標準。

另外, 不同傷殘型別鑒定時機的選擇不一樣,通常上海地區骨折類在4-6個月,關節處須滿6個月,具體情況還是需要找律師咨詢,提前準備好傷殘鑒定材料(醫院的診斷報告和CT報告等材料),把握好鑒定時間,主要是權衡傷殘等級以及誤工費

還有, 傷殘鑒定是委托有資質的鑒定機構來鑒定,但是由於種種原因,對於同一個傷情,各個鑒定機構的結果可能也存在一定差異

同時, 還有的當事人選擇自行委托鑒定機構進行鑒定,結果鑒定出來不構成傷殘後者鑒定報告無效、對方不承認等情況

為什麽當事人要委托律師來進行傷殘鑒定?

因為專業的交通事故律師處理過大量的交通案件,對於當事人的具體傷情和恢復狀況能有個大概掌握,同時與傷殘鑒定機構有一定的良好關系,可以及時咨詢鑒定法醫類似情況,從而確保在鑒定環節不出現意料之外的狀況

如果還有其他相關的法律問題需要咨詢, 可以填寫下表,進行一對一深入對接溝通

PS:如果和解,簽字時一定要拿到錢,否則,不要亂簽字 。我們看到太多簽字了只拿很少錢的情況。我們看到更多的是在交警大隊或保險公司和解時,未要求保險公司將賠償款劃入傷者帳戶,最後只能吃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