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買房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一般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全款買房只寫一個人名字,如果另一方沒有簽放棄承諾書,你們雙方也沒有簽夫妻財產協定約定這套房子歸登記方所有,即便標註單獨所有,也是夫妻共同財產。
因為夫妻雙方婚後買房,無論登記在一方名下還是登記在雙方名下,房產法定上就是夫妻共同財產,除非你們之間做出了約定。
如果這套房子不想成為共同財產,你們雙方可以簽夫妻財產約定對這套房子進行約定,不需要公證就有效。當然,你們也可以選擇公證。
另外,有一種情況需要說明,如果登記方能證明登記在自己名下並標註單獨所有的房屋完全是用自己婚前財產購買的,那麽房屋即便是在婚後購買,也只是財產形式的轉化,也就是從錢轉化為房屋,那麽在沒有其他約定的情況下,房屋就是房產登記方的個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