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疑惑,手上有黏膜吗?
科普一下黏膜的概念,黏膜是生物体(口腔、胃、肠、尿道等器官里面)中由上皮组织和结缔组织构成的一种膜状结构。所以手部表面除了皮肤,没有黏膜。
如果手部皮肤没有破损,就算接触真正感染者的血液,也不会感染,因为病毒没有可以入侵的通道。
感染艾滋病毒有几个必要的条件:
一个是足量的含有较高浓度病毒的体液从感染者体内排出。通常来说,感染者和艾滋病人的血液、精液、子宫颈分泌液(阴道分泌物)、乳汁、唾液、脑脊液、泪液、尿液、脑组织及淋巴结中可分离到HIV。 但经证实的只有血液、精液、阴道分泌物、乳汁有传染性。相比而言,感染头几个月的急性期及艾滋病期尤其艾滋病发作早期血浆病毒量高,传染性强。
一个是皮肤或黏膜上有缺口,而足量的带病毒的传染性体液必须接触到皮肤或者黏膜的缺口,才有可能导致传染,封闭的伤口没有血管暴露,病毒没法进入到非感染者的体内。
这里面有几个关键词,带有病毒的体液,接触皮肤或者黏膜的伤口,病毒的数量和浓度要达到一定的量。
而艾滋病毒在外界抵抗力较弱。室温下体液环境中,可存活15日。温暖、潮湿及被含有大量HIV的体液污染的物品表面,存活时间长达3日或更长时间。干燥环境中的HIV活性在几小时内降低90%-99% 。艾滋病毒对热敏感,56℃30分钟或15~25℃4~7天,即可灭活。一般消毒剂如75%乙醇、0.5%次氯酸钠、0.1%漂白粉、0.3%双氧水、0.5%来苏、乙醚、丙醚,5分钟即可灭活,但对紫外线不敏感。
就提主描述的情况来看,丝毫没有风险。不明液体也不一定就是血液,即便是血液,也不一定就是含有艾滋病毒的血液,即便是含有艾滋病病的血液,在环境中停留时间过长,病毒也失去了活性,即便病毒还活着,那量也未必足够,即便量是足够的,最关键的是完整的皮肤接触,病毒怎么进入体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