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率没有渎职。
主要有两个理由。
第一个理由,法院现在的工作模式是,收完材料先审查大量的时间,审查通过也不正式立案,而是转入一个遥遥无期的诉前调解程序,目的就是为了引导当事人通过非诉讼程序解决问题。所以很可能在法院的诉前调解程序,大量案件正式生成案号可能需要一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对于这个问题,律师是没法解决的,要么冒着进大牢的风险托关系;要么冒着丢饭碗的风险举报法院不立案,一旦举报本地法院,这个律师的职业生涯也就完蛋了,外地法院则无所谓,所以有时候找外地律师会有奇效。
第二个理由,就是律师其实也想加快案件进度,一个案子一个月办完和一年办完是完全不同的,加快案件进度可以让律师有时间接更多的案子,这就等于就是多赚钱。
一个案子拖个两年三年,虽然律师开庭次数可能相同,但是需要做大量的其他工作,专业工作包括保全续期等程序事宜,非专业工作还包括安抚当事人。这样就等于收一个案子的钱,却做了两三个案子的工作量,还耽误接其他案子,绝对得不偿失。
所以你的律师大概率没有渎职。
我建议你和律师详细了解当地法院的立案程序。如果问题确实出在法院身上,而律师又有顾虑,我建议你依法维权,通过合法途径进行投诉,以加快立案效率。
立案效率低,一方面是法院工作压力大,另一方面也是当事人对法院违规不立案的纵容。
再这么搞下去,司法体系会整体崩塌的,最高层已经提出来中国不能成为一个诉讼大国,这就是司法机关自己坑了自己。
司法机关千万别觉得把案件压力推出去就完事了,真的全推出去以后,司法机关会变成一个可有可无的部门,其编制与经费都将大幅缩减。看看检察院反贪反渎职能移交后有多着急,法院的审判、执行、破产职能如果也被拆分移交了,那画面才是不敢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