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递交后多久应该立案或回复;立案后多久应该排庭/审结;上诉期及生效日期如何计算;如果需要公告送达或诉前调解期限应当怎样扣除......一个案子的审限从哪一天起算,到哪一天结束,遇到节假日要不要顺延,这些【民诉法】中都有,具体到本案是否超期,白纸黑字,一目了然。
基层法院办案的压力、律师工作的困难、普遍超限的现状,答题区很多同行都已经讲了,这是一种现实的困境。
题主可以选择理解这种困境,忍受并包容这个目前尚有许多不足的司法系统,如果题主选择这么做,这里暂且替提问中未谋面的同行和法官向题主说一声感谢。
题主也可以(而且有权利)不理解这种无奈,勇敢地向对法规的违背说「不」,法规的制定就是为了遵守,每份工作、每个职业都有自己的难处,如果每个人都用自己的无奈作为违反法规的理由,那再好的制度也只会成为一纸空文。
如果题主决心追究到底,可以先向所在地律协惩戒委员会发起实名投诉(各地律协大多有实名投诉必须调查回复的规定),投诉过程中可以取得律师工作的日程底稿/情况说明,届时如果是律师拖延敷衍可以由当地律协实施惩戒,如果是法院违反【民诉法】规定超期,则可就对应违法程序向法院投诉/信访接待部门反映。
若如此,这里谨作为个人,同样就题主对规则的坚持到底以及对【民诉法】实施的推动表示感谢。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