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什么流派的咨询师,如果对来访者造成了灾难性的伤害(当然伤害程度可能需要第三方判定),那就是既没有胜任力也违反了咨询伦理。
最早的咨询伦理有五条总原则:不伤害,自主,善行,公正,尽责,其中首要原则是不伤害(non-maleficence) 。APA 的伦理守则在这基础上做了修改(后被中国心理学会的工作伦理守则采纳),他们列出的五条原则分别是:善行,责任,诚信,公正,尊重,其中善行为首要原则。
无论是不伤害还是善行,强调的都是专业服务过程中咨询工作者要尽量避免来访者受到伤害,很明显此案例中已经违反了根本原则。至于对咨询师胜任力的判断,目前有两三个比较受认可的模型,比如简心这篇介绍了APA的模型
我个人觉得太繁琐了,而且没什么区分度,我更偏爱心理咨询督导里用的胜任力模型。它将胜任力分为了基础胜任力与功能性胜任力两类,其中基础胜任力包括:
简单来说就是你和这个人做咨询的时候感受到被尊重和倾听,对方有专业心理学背景,能运用科学知识和方法指导咨询实践,知道伦理及法规要求,同时经常自我检查工作是否做好 。
功能性胜任力包括:
其中前三条和来访关系比较大,即你的咨询师要能知道你有什么症状,状态如何;有病症的话,可以判断出是什么病症;症状如何产生的,怎么去干预才能减轻;如果自己不知道的话,可以去问更有经验的人。
以上模型是通用模型,适用于任何流派的咨询师 。不过既然问题点名了动力学流派,且国内某些从业者真的没什么知识,老是搞特殊化,那就再附赠一下动力学流派的标准。
因为动力学领域不同流派总是争吵来吵去,所以不存在什么统一的评判标准,但有一些靠谱的资料大家可以参考下。美国精神分析委员会(American Board of Psychoanalysis)列出了他们审核执照时会关注的申请人的能力,一共10大项超过50小项,其中部分与通用模型重合。我简单给大家翻译总结下,有兴趣看原文的可以直接拉到底部参考资料。
- 诊断和评估(同上)
- 个案概念化(同上)
- 动力学态度及协调力:能与来访的情感体验共情,帮助来访在咨询过程中积极参与,能与来访的潜意识、前意识及意识层面保持协调
- 技巧:能准确评估干预对来访者的影响,做出诠释并帮助来访者接受潜意识层面的现实,能工作梦,谨遵自身流派/理论
- 移情:能识别、诠释、培养、概念化、并工作来访的移情
- 阻抗:能识别、理解及容纳阻抗,帮助来访者理解其意义
- 分析师的角色:意识到自身的个人议题及其对咨询的影响
- 动力学过程及进展:能理解、表达、推动、证明、解释来访在咨询中的改善
- 结案:理解不同类型结束的意义
- 伦理及法律(同上)
第二个文献来源是美国的动力学大佬 Jonathan Shedler,此人致力于动力学疗法的研究及推广,写的文章往往通俗易懂、风趣幽默,一反其他分析师晦涩难懂的风格。他还十分活跃于 Twitter等自媒体平台,北美的同行可以考虑关注下。在其文章【动力学心理疗法的效度】中,他列出了动力学疗法的一些独特之处:
- 关注情绪的表达及情感的呈现方式
- 探讨来访者对于困难情绪及想法的逃避
- 识别反复出现的模式或主题
- 对过去经验的讨论
- 关注人际关系
- 注重咨访关系(与1-5之间的关联)
- 对幻想的探索
总的而言,我认为基础胜任力+功能胜任力的模型已经能很好地解决提问者的疑问。我知道国内的东方明见在用这个模型,但没找到解释它的中文材料,如果有人知道欢迎评论或者私信。
参考资料:1. APA Ethics Code
2.【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第二版】
3. Falender, C. A., & Shafranske, E. P. (2004).Clinical supervision: A competency-based approach.
4. American Board of Psychoanalysis. Guidelines for Evaluating Applicants for Certification
5. Jonathan Shedler. (2010). The Efficacy of Psychodynamic Psychotherap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