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是好事,罚得越猛,越能把更多的普通人罚明白。
要么是司机错了,那老老实实挨罚就行了;要么就是法律错了,100m间距太过苛刻,应该修改法律。不论如何,错的肯定不是严格执法的地方交警。
但上面也不是傻子,把法律定到普通人难以遵守的高度,就是为了让你地方政府灵活执法。你要是严格按法律规定来,人人都罚款,闹出事来打的是你的屁股,也是上面的脸啊。
所以上面还是要给地方交警施压,保持一个玄妙的度,不能完全不执法,也不能严格按法律来。偶尔适当地罚一罚,别闹出什么幺蛾子来。
至于什么法律,你说法律我都有点想笑。
被罚的同志们也请谨言慎行:
阳新男子网络发帖辱骂交警,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三日
万科一经理称交违停罚款是「喂狗」被拘
驾驶该车的陈某明在互联网发表了上述言论,警方将其查获后其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第四项 之规定,警方对其依法予以行政拘留。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