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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絲帶媽媽」的254天尋子記|大象深度

2024-09-16社會

大象新聞記者 關新耀 楊燦 劉園園 李昌 劉宜昕/影片剪輯 段晉哲/影片拍攝 特約撰稿人 柳俞伶

「紫絲帶媽媽」的254天尋子記|大象深度「其實我心裏真實的想法是,想跟媽媽一起生活!」9月14日,是男孩恩恩(化名)7歲的生日。4天前,在與媽媽分別前,他悄悄對著媽媽的手機鏡頭,眼角帶淚地說出自己的心聲。可就在當天母子相處的四五個小時之前,恩恩在面對一眾法官、法警執行母親向法院申請的「人身安全保護令」中,恩恩卻面無表情地一遍遍地重復著:「我不要媽媽,我要跟爸爸一起生活……」究竟是因為什麽,讓一個不滿7歲的孩童內心如此煎熬反復?今日大象新聞記者跟隨恩恩的母親袁念恩(化名),回顧了她長達254天的「尋子」經歷!沒有拐賣,他們卻一直在找孩子2024年5月,袁念恩透過網絡,加入了一個名為「紫絲帶媽媽」的群體。群裏400余名母親(也有少數爸爸群體)經歷相仿,孩子因種種原因被配偶藏匿起來。數量龐大但是聲音微弱的他們,只能報團取暖。他們之所以被稱為「紫絲帶媽媽」,則是沿用了紫絲帶反暴力運動的標誌。令人心酸的現實是,他們的孩子「雖然沒有被拐賣,可大家卻一直都在找孩子的路上」。每一個「紫絲帶媽媽」的背後,都是一個親子離別的悲劇,袁念恩亦是如此。2024年元旦,6歲的恩恩在爸爸石某某探視期時間結束後,沒有被如約送回媽媽身邊。爸爸在未經媽媽同意的情況下,帶著孩子從無錫「跑」到了廣州。自此,袁念恩開始自己長達9個多月的「尋子之路」。9月10日傍晚,袁念恩突然給關註「尋子」事件多日的大象新聞記者發來一封「遺書」,並留言「執行失敗了,感恩你們曾經的幫助」,隨後徹底失聯。大象新聞記者隨即報警,並聯系了其律師及前夫石某某。


(袁念恩給大象新聞記者發來了「遺書」和留言)
「我當時特別絕望,與其讓孩子覺得媽媽不要他了,帶來一輩子的陰影;不如換一種思維,媽媽是不小心意外去世了,並沒有拋棄他。」袁念恩事後向記者吐露了自己當時的真實想法。可令人心寒的是,搶奪藏匿孩子的前夫石某某在得知前妻有輕生念頭時,卻無動於衷,電話裏的他只淡漠地表示:「她死了,不關我事。」
這個袁念恩曾經的愛人,在她月子裏偷偷借下了高利貸,刷爆了信用卡。盡管袁念恩被氣得出了月子就帶著孩子回到娘家,但她仍替丈夫還清了20萬的高利貸和四五張逾期的信用卡;2021年8月17日兩人協定離婚後,女方在離婚後合法撫養孩子的過程中,即便男方會因孩子撫養費和孩子開支與其發生爭執,但她從未阻止過男方探視孩子,更未向稚子非議過爸爸。單純的袁念恩希望不管父母怎樣,在兒子恩恩心目中,爸爸媽媽都是愛他的。
可袁念恩怎麽也想不到,當初離婚時自願放棄撫養權的前夫,竟然在她開啟新生活前,悄悄地把孩子帶走了。當時石某給出的理由是,「你最近要生孩子,沒有精力和時間再管理孩子,我也不放心其他人帶孩子。」
突如其來的意外發生後,袁念恩一邊在石某某溝通交涉,一邊從無錫趕到了廣州尋找孩子。從番禺區到白雲區,袁念恩把能找的地方都找遍了,還是一無所獲。身心疲憊的她,最終因「急性應激反應」在廣東祈福醫院住院。


(袁念恩廣州臨產前住院出院證明)
四處碰壁 漫漫「尋子路」
在與前夫溝通無效,尋求警方協助未果後,身在廣州的袁念恩於2024年2月20日向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起訴撫養權糾紛,並全力在網上尋找孩子的蹤跡。
「4月25號的晚上,我在社交平台上面看到廣州一個學校發的孩子影片,就是當中有一張就是班級集體照,上面有我兒子。」憑著一張幼稚園畢業照,袁念恩乘坐次日最早的航班抵達廣州,並去了學校找孩子。
「這次是孩子離開我最久的一次,他以前沒有離開過我。」那天是一次不愉快的見面,前夫石某某百般阻攔不讓袁念恩見孩子,雙方從上午11點多一直交涉到晚上8點多,袁念恩經過學校、教育局、派出所的多方協調,終於在派出所見到了日思夜想的兒子恩恩。
這一次的母子相見,只有一個多小時,懂事的恩恩一直跟爸爸說,媽媽來廣州肯定沒有吃飯,讓爸爸帶媽媽去吃飯,袁念恩一直記得那天孩子哭著求爸爸說想跟媽媽住酒店,「我吃的每一口飯,都是我兒子餵我的。」她心痛地表示,時隔四個多月見到恩恩,孩子瘦了很多,胳膊上還多了一條5厘米的傷疤。


(恩恩被帶走的四個多月時間,瘦了很多)
當天短暫的見面最後再次演變成派出所「奪子戰」,石某某把哭著要媽媽的孩子強行帶走,並不再讓袁念恩與其見面。袁念恩無奈只好暫時離開廣州。之後,幼稚園為避免再度發生「奪子糾紛」,讓父母就孩子在廣州就讀事宜,簽訂了相關協定後才同意讓孩子返學。
當時,袁念恩為了恩恩能正常上大班,暫時同意前夫石某某帶孩子在廣州上學,只提出「五一」假期帶孩子過節,以及與孩子保持影片通話、探視的兩條訴求。但前夫石某某一直拒絕在協定書上簽字,最終導致無法提供幼稚園所需協定,恩恩暫時「失學」。

(幼稚園因「奪子糾紛」,需要恩恩父母雙方簽訂協定書才能繼續上學)
7月1日,袁念恩在「紫絲帶媽媽」群體以及上海中聯(成都)律師事務所郭小明律師的幫助下,向無錫市錫山區法院申請到「人身安全保護令」。法院當天即發出裁定,明確要求前夫石某某不得搶奪、藏匿孩子,並需在五日內歸還孩子給袁念恩。但即使已過裁定限期,孩子仍未回到袁念恩身邊。前夫石某某在與她電話溝通時態度蠻橫,表示一切都要等「撫養權糾紛案」開庭判決後再談,最後直接掛斷了電話。
8月27日,廣州市白雲區法院就袁念恩撫養權糾紛案作出判決,要求石某某三日內交還,但石某某仍未履行判決。為了能讓法院盡快執行判決,袁念恩在此後的日子裏一直打中院信訪電話,去「法院局長接待日」反饋問題。終於,錫山區法院、白雲區法院同意兩地聯動執法。
9月10日,兩地法院以及公安部門前往廣州執行判決。然而令人意外的是,恩恩卻一反常態一再拒絕與媽媽共同生活。當天袁念恩未能成功將孩子帶回,她只能在法官與法警陪伴下,短暫與恩恩相處後,又將孩子送回。絕望的心情再度湧上心頭,一度讓袁念恩產生了「輕生」的念頭。
事後,袁念恩告訴大象新聞記者,前夫應該是一直用手機遊戲誘導孩子不要媽媽,「我也曾問孩子為什麽不跟媽媽生活,你有什麽顧慮,是怕爸爸打媽媽麽?」孩子對這個問題一直回避回答,並在第一次法官、法警執行判決時,與媽媽相處的時間裏反復詢問:「還有多長時間?」袁念恩發現孩子的「焦躁不安」的背後,其實是想玩手機遊戲了。
「絕處逢生」 希望孩子們都能回家
在與恩恩分別的日子裏,袁念恩每天睡眠時間只有3小時左右,她從不懂法到對【反家庭暴力法】等法條侃侃而談;報課程自學心理咨詢師、家庭教訓指導師,她已經付出了很多。每一次從希望到絕望,「尋子之路」上她的心情猶如過山車一般起起落落。終於,功夫不負有心人,9月11日,兩地法院再次執行判決,這一天,袁念恩與恩恩終於團聚了,當晚8點多,她們搭上了最快的航班,「逃」離廣州。
可即便已經回到了家裏,袁念恩依舊「後怕」,她仍會當心前夫再次來搶奪、藏匿孩子。同時,她也很慶幸得到了「紫絲帶媽媽」群體的支持,是她們讓袁念恩找到了「尋子捷徑」,透過「人身安全保護令」盡快帶孩子回家。


(袁念恩「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民事裁定書)
袁念恩坦言,「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案例在國內都比較少,她的案件在當地應該算第三例;而無錫、廣州兩地法院聯合執法的情況更是屈指可數。
上海中聯(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郭小明作為委托人代理,透過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方式幫助袁念恩成功帶回了孩子。郭小明在接受大象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這樣成功要回孩子的案例並不多,相反現實確實大量的撫養權判決不能得到很好的執行。」郭小明介紹,目前在全國範圍內,只有江蘇、河南、河北和青海這四個省份的【反家庭暴力】條例中明確規定了「人身安全保護令」措施,包括禁止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但其實【未成年人保護法】第24條明確規定,不得以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爭奪撫養權。「搶奪、藏匿孩子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家務事,它是嚴重損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必須堅決予以抵制。」
郭小明認為,針對搶奪、藏匿孩子的問題,有必要進一步完善相關的法律規定,以保障有撫養權但孩子被搶奪藏匿的一方能夠更高效更順暢的接回孩子。「保護未成年人早已不是單純的讓孩子們不缺吃穿、上好學校的階段了,更需要關註他們的心理健康、精神需求。搶奪、藏匿孩子是精神暴力,它毀掉的不只是一個孩子的童年,而是一個文明、法治的社會能夠給未成年人帶來的最基本的安寧。」
在恩恩回家後,袁念恩發現,過去性卻雲和的恩恩,變得敏感、暴躁,且極度沈溺手機遊戲。她無奈地說:「孩子受的傷害只能慢慢治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