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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媽44歲生二胎,比我女兒還小,之後一直鬧矛盾,怎樣才能解決?

2020-11-19親子

有啥可鬧的,你媽還要立貞潔牌坊守寡一輩子麽?你鬧是因為覺得你沒媽了,以後的財產也不歸你了。她帶著共同財產嫁人這個事兒確實不厚道。

44歲,二婚,生二胎,沒毛病,這是她做為女人的權利。如果她不是你媽是不是就沒問題。別說什麽你爸去世100天就找了男人,現在醫院裏老婆生病住院了,只要知道是絕癥,恐怕老公已經在相親的路上了,更離譜的可能已經和相親物件同居了。

你作為女兒既然結了婚,那就是兩家人,她還是你媽,但是,你有自己的家了,她有她的新家,經濟方面把賬算清楚,1是1,2是2,這樣比較好,以後當親戚相處即可,畢竟你嫁人了,逢年過節走動一下即可。

關於你爸的遺產問題,你可以提出來,要分一下,畢竟爸爸走了,媽媽又結了婚,以後要給別人當媽了,不是你一個人的媽媽了。關於他們的共同財產可以分一下。不為別的,就新爸爸家的倆兒子要上學吧,買房吧,要結婚吧,房子還是你媽買的,保不準以後把你媽坑的一分錢都沒了,老了還要你養老。你就跟她直說,我是為了你以後養老才要分家產的。以後老了他們不養你我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