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保護是本能,
在面對問題的時候,人都會傾向於描述對自己有利的事實。
這一點是我一直強調的。
所以我喜歡看病歷,而不是看情緒。
從院方提供的病例來看,入院時已經意識到患者有胸部損傷,但卻先處理頭部的開放性損傷,違背了急救中「救心救腦」的方針。這一點,前後矛盾。
幹過外科都知道,體表出血,你就讓它出一天,問題也不大。加壓包紮一下,去做個全身ct康康有沒有胸腹部損傷,要不了一個小時,說不定額頭出血自己就止住了。
接下來說入院前急診這塊,也是讓我很疑惑的地方,我院每次收到的胸腹聯合傷,
急診科開CT都是從頭掃到腳的。
哪裏的急診科醫生這麽自信,掃個頭顱就收住院,這不是給住院部挖坑嗎?
醫院處理的是有些問題。
說完醫院說題主
也是我對本問題最大的疑問:
父親出車禍身亡,最應該受到責備的,
不應該是肇事司機嗎?
不應該是肇事司機嗎?
不應該是肇事司機嗎?
通篇說醫生殺人償命,是不是搞錯方向了?
寧父親的不幸,也不是醫院直接造成的,診療上有問題,可以收集材料,申請醫療事故鑒定,然後打官司,而不是發貼文吧?
你的情緒輸出,是不是少了點方向?
這也讓我想到某院一次糾紛,
某患者刀刺傷,心包破裂。
送進手術室之前,應該就已經死亡了。
家屬得知後,開始打砸手術室大門。
好在門厚,砸不開。
但導致該院一上午外科手術陷入癱瘓,
手術室吃飯都靠繩子吊著送下去,這要是發抖音,起碼1000w贊。
全院每一個人都很費解
「不是被捅的嗎?為什麽不先找殺人兇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