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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現心理問題時,怎麽判斷自己應該找咨詢師還是精神科醫生?

2021-10-14心靈

說一個以前科室討論的病例,這個案例被拿出來討論,並不是因為疑難雜癥,而是一個典型癥狀的案例。

為什麽被拿出來討論?因為這個誤診比較經典,屬於年青醫生容易犯的錯誤。拿出來讓大家引以為戒。

案例不復雜,一個青年女性,主動來醫院就診,主訴心情不好,做什麽都沒有興趣,她感到生活沒有樂趣,總是反復想到自殺,甚至有此嘗試。在多次門診配藥治療沒有改善後被收治住進了心理科。診斷「重度抑郁發作」。

短期治療後她出院了。可沒多久就被家人又送來住院。因為在外期間她多次撥打110報警,稱同事在監視跟蹤她,監控了她的手機…

其實到這裏,有點常識的都能看出這人是精神分裂癥患者,然後在問診中我們發現這個姑娘的癥狀至少持續兩年了。

同一個患者,兩次住院,一次診斷抑郁癥,一次診斷精神分裂癥。

前一位醫生很認真,記錄了詳細的問答。

問全了三低癥狀,只是在問到情緒不佳時沒有再多問一下情緒不佳的原因。

這個病人有自知力嗎?其實是沒有的。但她依然選擇主動就醫,尋求「心理援助」(感謝這麽多年心理工作者的,宣傳)。

以上這個錯誤是一個年輕醫生犯的,這樣一個學習了專業知識,經驗不足的臨床醫生會犯錯,其實沒什麽。那麽細思一下,那些僅僅書本上學習了一下,連實踐機會都沒有的心理咨詢師,如何能做出疾病判斷?

在真實病例面前,「原則,癥狀」都不是教科書那樣一目了然的。

那麽,心理咨詢前的精神科醫生評估其實是一個在國內一直被忽視甚至被無視的重要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