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知識,日本不僅不禁摩,而且在刑法上明文規定醉駕的主體不包括摩托車。
日本刑法很有先見之明,直接明文規定醉駕的主體是「四輪及以上交通工具」,省得那些教條主義者糾結。
原因很簡單:醉酒騎摩托車頂多摔死自己,自殺又不犯法。醉酒開汽車則嚴重危害公共安全。
中國目前很多人還死板教條,把摩托車跟四輪機動車相提並論,遇到高速或隧道就開始玩雙標。
此外,把【日本刑法典】貼上出來:
「第二百零八條之二 受酒精或者藥物的影響,在難以正常駕駛的狀態下,駕駛四輪以上的汽車,因而致人傷害的,處十五年以下懲役;致人死亡的,處一年以上有期懲役。以難以控制的高速度行駛,或者不具有控制行駛的技能而駕駛四輪以上汽車,因而致人死傷的,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