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要糟,司機方找的這律師,個人看來一言難盡。
理想做法:案件輿論起,靠譜律師來,第一步先提羈押必要性審查,往取保候審(人從看守所先出來)上使勁。只要司機能從看守所取保出來,就贏了第一步,進退有據。
本來理由很簡單:多羈押一天,賠償多一分,人一直關著,無罪判決的阻力就越大。
結果可好,就新聞報道看,一直到司機批捕,八字都寫了一撇半,也沒見律師動靜。
能夠爭取的最好時機已經失去了,律師方才姍姍出現在各類新聞中,
還表示要無罪辯護…...無語了,無語了。
事情已糟,司機方背上刑事處罰(大概率緩刑,小概率2年左右實刑)的概率,個人看來接近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