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A和B都做錯了。
羊價值1000元,但死羊價值不是0。
財產侵權的處理方式,能恢復原狀的,恢復原狀,但不要求完美恢復,滿足合理使用需求即可。
典型例子就是交通事故,車門撞了個坑,只需要出修車費,做個鈑金即可,你非要換個新車,則得不到支持。
如果無法恢復原狀(也包括能恢復,但成本不合理的情況),則賠償損失。
如果受損的財產還有殘值,賠償的損失是差額。
這個例子也很好找,小明租了小李的房子,小明在房子內自殺,造成小李的房子變成兇宅,難以交易,出現重大價值貶損。
小明的繼承人需要在遺產範圍內,賠償房屋貶值的部份。
回到這個問題,A和B可以自行協商,民事權利可以自行處分,不違反法律即可。
如果A和B出現了爭執,無法達成一致,法院判的話,正確判法就是賠償差額。
另外,還有一點要註意,死羊不能長期保存,A和B均有義務阻止損失進一步擴大,應該把死羊盡快冷凍保存,或者賣掉、吃掉,而不是任其腐爛。
否則,造成損失進一步擴大的一方,是需要承擔擴大的這部份損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