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寧的王先生把車停在路邊,結果一晚上遇到兩夥人「拆盲盒」,最終車裏的3萬多元現金分兩次被盜走。目前,兩撥共6名盜竊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一輛車晚上被6人盜竊
據遂寧市高新區公安分局,近日,高新區的王先生將車停在路邊,因疏忽大意忘記將車門關上並落鎖便離開了。車子在路邊停了一晚,第二天早上,王先生再次返回車內時,發現車內現金被盜。
王先生報警稱,自己在車內放了3萬多元現金,原本打算借給朋友,結果全被盜了。
接警後,高新區公安分局刑偵大隊民警透過調取監控影片發現,有三名盜竊嫌疑人於案發當晚出現在被盜車輛附近,他們先後在多輛車旁駐足環繞並拉動車門,三人共拉開了兩輛汽車,而其中一輛就是王先生的車。
三名嫌疑人分工明確,由嫌疑人何某開啟車門進入車內翻找財物,謝某則在後備箱內翻找,張某在附近望風並騎著一輛共享單車隨時準備逃跑。整個過程不到兩分鐘,三名嫌疑人作案後迅速逃離。
但讓民警感到意外的是,辦案民警繼續排查相關線索時,突然發現距上次被盜1個小時後,王先生的車輛旁邊又出現了三個人。這一次的三個人依然和之前三人一樣,拉開車門,並進入車內翻找後迅速離開。
辦案民警告訴紅星新聞,根據監控影片分析研判、巡線追蹤,高新區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先後將兩撥共6名盜竊嫌疑人全部抓獲,被盜現金全部追回。審訊發現,第一撥三人為何某、謝某、張某,他們發現放在車上的錢後只盜走了3萬元的整數,留下了800元的散錢。第二夥的米某、夏某、楊某拉開車門後「喝了點湯」,又盜走了剩下的800元。
辦案民警稱,兩撥人並不認識,只是「碰巧」遇到了同一輛車。目前,6名盜竊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以案說法:「拉車門」盜竊?很「刑」!
2024年2月、3月被告人梁某先後兩次夥同他人從外省開車赴鄧州,於半夜12點出門,盜竊單車、電動車代步後沿路尋找目標實施盜竊。梁某與團伙分工配合,其他人望風,梁某負責尋找目標,只見他沿路「拉」了一排車門,檢視車內是否存在財物,發現財物後迅速撬開並取走財物。最終,分別撬開了停放在某店鋪門口和某飯店附近的車輛,先後共盜走車內53000元現金及一塊價值千余元的手表,得手後迅速駕車逃離。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梁某等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結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態度和社會危害程度等情節,依法判處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三年四個月,王某有期徒刑三年,郭某有期徒刑八個月,徐某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兩萬元至三千元不等的罰金,並責令退賠被害人損失。
法官提醒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拉車門」開的不是「盲盒」,而是「銀手鐲」;碰的不是運氣,而是法律的底線!切勿心存僥幸以身試法,否則必將遭到法律的嚴厲制裁。在此,法官提醒廣大車主也要增強公共安全和個人防範意識,停車時要盡量選擇停放在有監控錄像的區域或者有專人看管、安全保障措施嚴密的停車場,做到「人不離車、離車必鎖」,切勿貪一時之便利,將貴重物品、現金等財物放置在車內,以免不法分子見「財」起意。
如何防範街邊車輛盜竊?
1、不將車輛隨意停放在無人看守的路邊,最好安裝高效能的安全裝置及報警器。鎖好車門一定要記得確認,避免被幹擾器幹擾。
2、不要在車內留現金、手機、提包等貴重財物。家裏的鑰匙和身份證等物件不要放在車裏,若兩樣東西同時遭竊,有可能會被竊賊「順藤摸瓜」,引發入室盜竊。
3、停車時,盡量停在監控攝像的區域或人流量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編輯 袁野 綜合紅星新聞、澎湃新聞、天平鄧州 、湖南公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