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看看某些東西是怎麽散布洗腦包的:
可謂鋪天蓋地。
咱們逐條分析——
1、氟乙酸根本就不是禁售農藥,不存在有身份才能買到。禁止使用的是 氟乙酸鈉 。但凡具有初中以上化學知識的人都明白,不是有三個字一樣就說明兩個東西一樣的。
並且此條旨在暗戳戳地詆毀中國公安。
(註:「毒鼠強」特指「四二四」,見下圖)
2、現行法律沒有「投毒罪」,只有「投放危險物質罪」,而此次案件顯然是不具備構成要件的。並不是想當然的下毒就算,更何況不是給人下毒。而當事律師是這麽說的
氟乙酸雖然是毒害性物質,但也要看行為人投放的點是否是針對不特定的多數人,如果只是針對狗的定點投餵,也不構成此罪。3、典型的小動保自欺欺人式的宗教預言。更有甚者直接惡意編排【退休警察故意透過不可告人的渠道搞來氟乙酸這種有揮發性的劇毒,不光為了毒狗,更是為了順帶把人也害了】。
可見春秋筆法、造謠生事、添油加醋、惡意揣測、擬人煽情……依舊是某些東西在各種方面攻擊中國的慣用伎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