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未婚的人都不明白,結婚前的各種風俗習慣,彩禮,嫁妝,改口費,下車費,壓車錢等等等等
實際上是一個商量的過程
在這個過程中可以體現出兩個家庭不同觀念的融合
這也是為什麽很多情侶戀愛的時候你儂我儂
談到結婚就分手的原因
我說我家想要三十萬彩禮,嫁妝十萬,陪嫁一輛車
他說他家給買了婚房,精裝修了,是要辦酒席,拿不出三十萬彩禮了,八萬八走個過場可以嗎
我說那彩禮八萬八的話,我家可能就不陪嫁車了,我只帶回來十萬的嫁妝,加上八萬八彩禮,正好夠咱買個車的
他說買車其實也不著急,這筆錢先拿來做理財吧,車的話我們努力幾年,買就買個合適的,全家都能用得上的車,一步到位
於是兩家人歡歡喜喜結了婚,誰也沒有不高興
過日子就是得有商有量的,日子那麽長,溝溝坎坎的,連商量都沒法商量的話,那還不如不結婚,早晚也得離。
我說我家要三十萬彩禮,陪嫁十萬,加一台車。
你說你長了個金b啊?你要臉嗎?你憑什麽要三十萬啊?你照過鏡子嗎?你長三十萬的樣兒了嗎?快滾吧拜金女,你就是看中老子的錢了
你說這還有必要結婚嗎?
所以我的結論是,你可以不給,你要說明白不給的原因。
她可以要,也得說清楚要的原因。
最關鍵的是,要或者不要,給或者不給,如果出發點都是自私的,都是為了自己,完全沒有要組成一個家庭不分彼此的這種意識。
真的,別結婚了。對誰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