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生孩子,不跟父母住。那男的找什麽老婆。
找個男朋友,一起打遊戲,互相不嫌棄對方不刷牙不洗澡。
男的力氣大,做飯顛勺更有力,伺候公婆更妥帖,
只需要比誰賺的多,哪怕多一塊錢,就能cpu對方 。
煩了還能互換。
搭夥過日子,更舒心。
這種便宜,不能讓女人占了
老祖宗連風俗都約定好了
在幾百年前的明朝,兩個男子是可以拜堂成親的,那時候人們稱這種關系為「契兄弟」或「契父子」
在明末沈德符所著的【萬歷野獲編】中有載:「閩人酷重男色,無論貴賤妍媸,各以其類相結,長者為契兄,少者為契弟」。契弟的父母把契兄當作女婿般看待。契弟娶妻時,契兄負擔費用。至有他淫而告訐者,名曰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