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裏又被稱為「中國計劃生育第一村」,因為這裏創造了建國來兩項令世人驚嘆的零記錄:一是人口自然增長率始終幾近為零;二是刑事案件發生率為零。占裏人的節育思想和樸素的人口觀念已經在幾百年的流傳中根深蒂固,一對夫婦只生育一男一女。
在過去,如果不慎懷上了第三個小孩;或者頭胎是男的,如果第二胎還是男的;也或者頭胎是女的,如果第二胎仍然是女的;也或者生的小孩是殘疾的 話,那麽孩子一旦生下來後就必須采取溺嬰的方法。不過占裏人的溺嬰方法並不是將嬰兒置於水中淹溺,而是將酒滴入嬰兒的口裏,讓其慢慢地醉死。占裏人認為, 這樣死去的嬰兒便會回到他們的祖先那裏。
據【從江縣誌】記載,占裏侗寨的祖先原本是在廣西的蒼梧郡,後來由於連年的戰亂和饑荒,他們被迫背井離鄉,離開了自己的家園,並沿都柳江溯流而上,幾經顛沛流離,終於來到從江占裏這個美麗的地方,距今約有千余年的歷史。
清朝中期,伴隨著人丁的逐漸興旺,寨裏便經常發生因土地和林木砍伐等鬧矛盾的事情,並最終導致器械相見的社會治安問題日漸凸現出來。於是,德高 望重的寨老吳公從人與船、鳥雀與生態環境的利害關系中受到啟示,進而聯系到本寨的實際情況,諸如田土面積、森林的承載力以及人口的增長速度等。
他將全寨人召集到鼓樓下,將這一系列的利害公諸於眾。寨中人仔細一思量,也覺得吳公的分析在情在理,決定一切由吳公來定奪。吳公遂立下寨規,占 裏的人口不能超過160戶,人口總數亦不能超過700人;並且一對夫婦最多只能生育兩個孩子,而且還規定有50擔稻谷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只有30擔稻 谷的夫婦只能生育一個孩子。如有違規者,輕者將其飼養的牲畜強行殺掉烹煮給全寨人吃,以謝罪;重者則將其逐出寨門或由其親屬處以重罰。
這樣一來,人口控制住了,矛盾平息了,治安穩定了,占裏人的生活也跟著幸福起來了。而這一少有的寨規也隨之被當作一種鐵定的規矩沿襲下來,一代傳一代,並形成了占裏人獨有的生育習俗,一種健康積極的民族文化。
在占裏侗寨,寨規具有極強的震懾性。一旦族人違反了寨規,就按照習慣法來強制執行,並且由其親屬來執行。在婚姻方面,本土款約規定,夫妻雙方均 不能離婚,特別是有孩子的家庭,更是不能離婚。如有違反,除了讓他們繼續維持夫妻關系外,還要對他們進行物質上的懲罰:稻谷300斤、自釀白酒50斤、肉 100斤,所有的這些東西都要拿來充公。這樣的規定對於下一代來說,或許受益匪淺,然而對於感情不和的夫妻雙方來說也是一種精神上的枷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