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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醫生看15分鐘能判斷心理疾病,心理咨詢師談了50分鐘沒有任何結論,正常嗎?

2020-08-23知識

不正常。

精神科醫師,心理咨詢門診的治療師,可以寫門診病例,下診斷(註:治療師無下下精神障礙診斷的權利)。

心理咨詢師,至少得會排除精神障礙吧,至少得知道有無泛化病程癥狀(困擾)吧,好歹一個一般心理問題/嚴重心理問題的結論能給一個吧。心理咨詢師的執業範疇是 正常人 ,有 困擾 正常人

診療流程應該是先攝入性會談了解病情/情況,再判斷需要作哪些量表幫助診斷吧。下了診斷再作咨詢設定,計劃咨詢目標吧。

關於主動求助和被動求助,被動求助常見於精神病人的強制治療,心理咨詢至少需要求助者有求助意願【來者不拒,去者不追】,孩子不願意可以改變他的意願,否則,孩子在咨詢中,會認為他也不過在做一件你希望他做的事,就像讀書考試一樣,很多學生不喜歡,但父母有要求,這種咨詢對孩子來講,不過是負擔罷了。

至於咨詢內容,有保密原則,只有保密例外或經來訪者同意才能向法定監護人或家屬警方披露。來訪者告知了咨詢師資訊,是因為信任咨詢師,若咨詢師轉述給了家屬或監護人,他仍然信任?他接下來還願意說?

心理咨詢是神秘的,因為人有私密,任何人都有,也有保護私密的權利。但心理咨詢也同樣並不神秘,因為內容無非就是令來訪者認識自己,接納自己或改變自己。

一個沒有求助意願的來訪者,存在阻抗,你走一千次心理咨詢的形式,對他也沒有任何幫助。

這裏的不正常在於,咨詢師可以告訴你孩子有什麽問題(一般/嚴重心理問題)。

另一個不正常的是,你不應該要求一個沒有求助意願的人連續做心理咨詢,至少,你應該先把目標放在,建構他的求助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