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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客觀評價聯合國的作用和貢獻?

2013-11-13知識

不能說評價,只能說理解。

聯合國,及其不成功的前任,國聯,應該是國際社會為了解決主權國家之間的政治問題,而找到的最成熟的解決方案。

很顯然,國際關系不僅止於政治關系,最常見的,還有經濟關系,文化關系。

但是,像文化活動,比如宗教,比如科學,比如藝術,都不需要以國家為單位,有的能超越國家,像宗教,意識形態,有的則是以更低一級的地方政府,或者民間組織為單位。同樣,在一個全球化,跨國公司盛行的時代,經濟活動也很難以國家為單位來介定。

只有所謂的政治關系,就是外交與軍事沖突,是以主權國家為單位的國際關系。

但這其實也不是一種與生具來的特質。比如在幾百年前的歐洲,所謂的外交使節,通常都是由各個貴族自己派出,直接駐派到其他國家的某個領地裏。因為,所謂的主權國家,本來就是一個被西方人創造出來的政治概念。

所以,理解聯合國的核心,應該是理解主權國家。

現代主權國家的誕生,比較常見的說法,是 1648 年的【威斯特伐利亞和約】。

簽這個約,是為了終結宗教戰爭。宗教戰爭的爆發,是以王權為主的世俗政治力量,和以教會為主的宗教力量之間並不重合造成。大多是國家內部的某個教派,與他國之間關系緊密,而和國內的主流教派不合。

戰爭打了許多年,最後簽下這約,就是讓教會讓位於王權,承認了,每個國家有選擇國教的自由。這也就確立了以主權國家會是歐洲政治體系裏的基本單位。因為,你需要它有參與國際事務的欲望,需要,和能力。主權國家,是滿足這個要求的最小單位。

然後,就面臨一個有了玩家,接下來如何玩的問題。

問題有兩方面。

一個是對內的。既然是主權國家,這權力,具體是什麽?這個權力,又是由誰賦與的?

一個是對外的。就是主權國家之間的遊戲規則是什麽?又由誰來執行?

這實質上是個制造國家的過程。主權國家要想在國際社會的各種矛盾沖突中最大程度的保護自身利益,首先就要求它能在國家內部,制客製度,維持內部秩序。最終,這讓政府可以將諸如軍事,經濟,律法等諸般活動,都收於自己的管制之下,成為「暴力」(physical force)的唯一合法施用者。這樣,政治經濟利益的高度一體化,讓主權國家能夠最有效的在國際舞台上騰挪扭轉。

整個過程,當然決不平順,甚至可以是說充滿災難的。

因為這並不能避免戰爭。更有甚者,整個歐洲在其後的幾百年裏,依然被持續的戰爭所籠罩,幾百個國家,大部份無力保護自己的,最終被大國所呑噬。而資本主義所迸發出的強大的經濟和軍事能力,又讓這少數國家,可以把自己的軍事能力,以前所未有的影響力,投射到世界各地,把世界變成了自己的殖民地。

但到最後,迎來了淪陷性的一戰。

這時候,國際社會迫切的意識到,需要一個明確的遊戲規則。

從本質上說,這是一種內政和外交上的矛盾造成的。

在舊時代裏,內政和外交是脫節的。這讓國家在外交上,有著極大的靈活性。沒有永遠的盟友,只有利益。這讓外交官們可以順應時勢地見風使舵,見好就收,又或瞬間反目成仇……類似的,在那個通迅不發達,中央政府控制能力極弱的時代,將在外,完全可以腦袋一熱就打完一場戰爭。

但是隨著主權國家的發展,內政開始對外交產生巨大的影響。

這就回到主權國家的權力來源上。

為了證明國家權力的正當性,就需要自身作為一個國家的同一性。最直接有效的方式,就是創造共同的記憶,共同的歷史。民族,開始被越來越多的被拿來,作為這個國家正當性的支撐。

民族國家興起後,政權的合法性,不再是君權神授了。法國大革命,美國獨立戰爭,讓人民主權的概念,成為國家權力的基石。政府的權力,來自人民,由人民讓渡給政府的。在十九世紀,主要的西方國家,不管是怎樣的政府,都或多或少的有了民主的影子,也就是說,政府的行為,開始越來越多的向人民負責,受到社會輿論的壓力。不管是戰是和,外交上的變化,都需要制造輿論,給民眾一個交代。

說服一個人容易,說服大批民眾,需要一個能被大眾接受,簡單卻又不死板的邏輯,一整套的媒體機器,和牢固的傳播渠道。

一戰就陷入了這樣進退兩難的困境。

從傳統的外交觀念上來說,一旦戰爭進入到兩敗俱傷的境地,最簡單的方法,就是迅速達成一個協定,止損撤出。但是,幾方在這場戰爭上,都投入了大量的資源,制造了空前的社會輿論,在打一場「終結所有戰爭」的偉大戰爭,如果這時停下來,表示以前說的那些理由都不再是理由,只能接受已有的犧牲,承認自己是白癡,那就無法對民眾交待。到最後,交戰方幾乎所有高級將領都有兒子戰死,英國首相和德國總理的兒子也都捐軀,可見其慘烈。

一戰後,這個主權國家的國際關系準則才開始定型。這個,還是美國,以局外人的姿態提出的。那就是,主權國家的權力是民族自決產生的人民主權,對內擁有立法和執法的權力,對外,則是獨立平等的參加國際事務。從一定程度上,美國的這個建議,是仿照了自己的體制經驗,試圖把它放到國際社會,建立所謂的國聯。(另一個美國試圖向世界輸出的,是在南北戰爭期間,Francis Lieber 所寫的戰爭法 Lieber Code,後來被歐洲人借鑒吸納,成為【海牙公約】)。這是一個非常激進的想法。想一想,一個國家不分大小,在國際社會上都有平等的發言權,乃至投票權?

這時,現代外交上的核心矛盾就出來了,那就是,規則雖有,卻沒有執法者。

這只能把事情變得更糟。因為,一戰時,被激發出的民族主義熱情,在民族自決的感召下,在世界各地迸發了出來,讓國際問題大大復混成了。但是,民族國家的建立通常意味著同化與清洗,讓種族問題矛盾突顯。

聯合國,就是在這獨立平等上,認識到國際關系中還是需要有人扮演國際警察的角色,保持一個至少是威懾性的存在。所以,要有從常任理事國,安理會,到聯大這樣有點等級制的設定,來維系一種穩定的政治秩序。

聯合國的歷史,不能說成功,因為它沒有發揮創立者所預想的作用。但是,它的作用,是值得肯定的。一個側面的證明,就是類似於聯合國這樣的國際機構或議事體系,在聯合國出現後的幾十年裏,又冒出了許多。說明大家意識到聯合國雖然不能達到自己的目的,但是這種以主權國家為單位的國際組織形式,是值得探索的。在另一個側面,聯合國成員國的人數,也越來越多。有了聯合國,一個國家就算無法捍衛自己的主權,至少可以主當宣稱自己的主權。而雖然聯合國或許不能保護這個國家的主權,但至少可以給予國際社會在道義上的支持。我個人認為,僅這種存在,就是有意義的(當然,我沒有什麽數據來證明它)。

當然,聯合國的問題很多。

當一個組織起了這樣一個名字,有了這樣一個憲章時,你對它的期待總是很大的。但聯合國到現在,也沒有形成什麽對國際沖突的完備的,可以預測的,及時有效的應對步驟。

這和聯合國以主權國家為中心的形態有關。這決定了聯合國有一種惰性,維持現狀的惰性。在國際社會發生了巨變,比如國家力量對比產生了巨大變化,地區關系出現了大規模重組時,它的第一反應,是維持舊的設定。因為任何變動,都極有可能傷害到某個或多個既有國家的主權。這時,本著保護主權國家的原則的聯合國,不會冒然選擇重新平衡重新劃界。

聯合國的惰性的另一個來源在於,並不是所有問題都可以簡單分為國家內部問題,和國家間的問題。比如愛爾蘭的獨立運動,和後來的北愛問題,到底應該如何劃類。還有,塞浦路斯問題,克什米爾問題,等等。

再退一步,當納粹德國開始發展軍備時,直到 1937 年,它所做的,都是名正言順的恢復自己的主權:從無到有的建設空軍,駐軍萊茵。而當德國呑並奧地利時,很顯然套用了自決的原則(反過來,一戰後奧地利就想被並入德國,但是被巴黎和會制止了)。當慕尼黑協定時,德國拿下蘇台德的理由,也是保護自己的僑民,把國際事務變成國內事務。

再退一步,如果一個政權是惡的政權,但它不侵犯它國的利益,而只是對內施暴,該怎麽辦?畢竟,主權就意味著政權擁有對內的生殺予奪的權力。當一個國家內出現人道主義危機時,這是國內事務,還是國際事務?

1975 年的【赫爾辛基協定】,就是一個這樣理程碑式的協定。

一方面,它有點像【威斯特伐利亞和約】。【威斯特伐利亞和約】是承認了國家對宗教的自由選擇,而【赫爾辛基協定】,則承認了對意識形態的選擇。但同時,它又要求所有簽約國遵重基本的人權。正是在【赫爾辛基協定】的影響下,各種人權組織開始在國際事務中扮演越來越大的作用。

基本人權,這原來是純粹的國內事務,現在成了國際問題。而這一切,當五大國之間還有矛盾,甚至不可調和的矛盾時,就是冷戰,對同一問題的詮釋,也必然會各執己見,讓問題的解決陷入僵局。

再退一步,就算是國際公議的人道主義危機,比如盧旺達種族仇殺這樣的。從很大程度上,聯合國對這種人道主義危機的沒有什麽辦法的。維持秩序的工作只有少數國家能做。但是,在沒有直接利益相關的情況下,介入它國的內部事務的代價可能極其巨大。除非能獲得當地民眾的支持,否則極難成功。而一力扶持地方支持,又容易陷入到殖民地的老路上。

現階段,國際社會往往只能透過各種救助機構來提供援助。而各種人道主義組織雖然一直在蓬勃發展,它們也有一個根本的問題,就是大部份情況下,不人道的行為,很難透過人道的方式來糾正。

那到底聯合國這條路該不該繼續走下去呢?

個人認為還是很有必要的。

這個,可以從歐盟的成功與困境中看出。本人以前曾回答過一個關於歐盟出現的動力的問題,只是現在感覺思路更加成熟,不妨以此題為例,再答一下。

歐盟是一個典型的試圖超越主權國家關系的政治形態。歐盟的出現,其直接驅動力,是要解決長期困繞歐洲的「德國問題」。像一次大戰,就沒有解決好這個問題。當你讓歐洲最強大的國家,獲得了極不平等的待遇時,這註定會埋下一顆定時炸彈。

到二戰後,這個問題當然還存在。

一方面,美國知道,如果沒有德國的支持,在歐洲是無法和蘇聯對抗的。另一方面,英法比利時等國,都不願意見到德國重整軍備。

最後,大家選擇了一個雙管齊下的方案。

一個是軍事上,成立北約。由美國掌控基本戰略,而德國只承擔 operational 和 tactic 上的責任(套用 von Clausewitz 的名詞,贏戰略者贏天下)。這樣,西德在 50 年代就恢復了常備軍,加入了北約。

另一個是經濟上的。這就是 1951 年的【巴黎條約】。透過此條約,成立了歐洲煤鋼共同體(The European Coal and Steel Community)。

煤碳和鋼鐵是什麽?都是重要的軍備資源。把這些資源給共同擁有了,其實就是要把德國給包進去,容為一體。因為在冷戰環境下,西德經濟必然復興。西德擁有當年德國的大部份工業設施,一旦重整旗鼓,歐洲其它國家是沒法比的。但是把它一體化了,就形成了相互依存與制約關系。

【巴黎條約】支持了支持超越了國家在經濟政策上的部份主權,直接對各國內部的經濟活動進行調控的機構。然後,同樣重要的,是有了這樣一個前所未有的機制,就需要法律的保架護航。

於是,歐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在次年誕生了。

這樣一來,歐洲一體化推進者的思路,就清晰了。他們認為在建立一個超越主權國家的組織時,國家不會輕易放棄自己的主權。於是,他們選擇了一個對於主權國家來說,並不是那麽要命的主權,就是對經濟活動的控制,和相關的法律行為的制定與執行。市場本來就是一個人為的造物,經濟活動,很容易就透過市場,超越國家。在德國問題,給了他們一個契機,能夠說服大家加入進來,就是要把不斷發展的德國經濟體給緊密地包在一個更大的歐洲經濟體內。

所以之後歐洲一體化的加深,很大程度上,都和西德的發展同步。到後來蘇聯解體,西德看到了一個機會視窗,可以實作兩德統一(歷史上兩次德國大統一,都是在俄國力量處於衰退時)。歐洲其他國家意見是,統一後的德國要支持歐元。

於是,歐洲一體化在歐元推出時達到了一個巔峰。因為此時,歐洲各國政府破天荒的交出了貸幣政策。但更有意義的,是看它們沒交出什麽。他們沒有交出的,是財政政策。

這一比就看出來了,為什麽歐元是可接受的。因為貸幣政策,只是一個新近的產物,直到最近這幾十年,大家才搞明白該怎麽用。而傳統上,像利率這樣的事,都是銀行家自己決定的。所以,讓各國放棄此主權,其實不太困難。但是財政政策則不然。財政政策是什麽?稅收,政府支出。這可都是政府的核心權力,都是能直接影響老百姓的生計的生殺予奪的權力,是主權的同義詞。放棄它,就如同放棄警察系統一樣,對於一個主權國家,是不可想像的。

這樣的結果,就是歐洲央行能決定印多少票子,卻無法管制政府借多少錢,欠多少債。這個,只能以道義來擔保。但這只是口頭的承諾,歐元危機,就是明證。

這是歐洲一體化推進者的心思。他們不走革命性的路線,而是從功能上一步步蠶食傳統政府。如果算盤打得好,其實不需要放棄主權國家這種形式,而是讓歐盟足夠重要,以至於主權國家本身退居二線了。像比列時可以數月沒有政府,就是他們期望看到的。但是,在歐元問題上,可以看出,一旦遇到事關傳統的國家主權的權力,歐洲主要國家是不肯退步的。

政府如此當然可以理解。誰都不肯放棄自己的最重要的權力。那民眾呢?

2004 年的【歐盟憲法條約】,就是這樣一個試金石。

這個條約題目本身是很有意思的。條約是國與國的之間的協定,是不需要國家內部民眾的參與的。但是,這個條約卻偏又有憲法二字,因為憲法是民眾和政權之間的立約。【歐盟憲法條約】,就是讓歐洲民眾來決定,是否願意把權力同時交與兩個權力實體,國家,和歐盟。

結果是,在法國與荷蘭公投否決了這個條約後,就基本失敗了。很顯然,對於普通民眾,主權國家的概念已經深深的印入了他們的基因裏,讓他們不會那麽輕易的為自己再曾加一個新主人。

可見,當主權問題進入到實質性的問題上,就是稅收,支出(社會保障)這樣的問題時,難度迅速增加,更不用說外交和國防了。誰願意把自己的軍事權力交出去?(可以想見,當年日本用【安保協定】這樣一個送出軍事主權的行為,換取了自己從美國管治下獨立,在內部會產生多大的影響)。

至今,歐洲各國也無法達成一個統一的外交政策。畢竟,對內專權,對外獨立參予國際事務,是一個國家擁有主權的像征,沒有國家願意被代表。冷戰結束了,可是北約沒有解散。歐洲各國,也無法在軍事上達成一致,只有繼續借著北約,來維持一個聯合體的形像。但是,矛盾,在兩次海灣戰爭,阿富汗戰爭,和最近的敘利亞內戰上,都很明顯。就連最近的克里米亞問題,在剛剛結束的紀念諾曼第登陸 70 周年活動中,也發出了不和諧音。

繞回來,聯合國最大的意義,或許就是把主權國家以獨立平等的身份參與國際事務的概念給體制化了,讓它深入人心。不管大家相不相信聯合國本身能否有效的解決國際爭端,都相信,主權國家,是平衡一個地區的對內與對外利益關系的最佳選擇。它能讓內部矛盾最少,並效保護共同利益。對於每個主權國家,尤其那些曾經身陷殖民地的國家,任何出讓主權的行為,都會與喪權辱國聯系起來,更加重了主權的砝碼。

所以,只要大家相信主權國家依然是解決國際爭端的最佳單位,那聯合國,就是那個標桿,最好的解決方法,也是去如何改進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