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了體制內的一些人,已經完全不識人間疾苦了。
只住院15天,所以誤工費按15天算。
這個我真是怎麽想都想不明白。
我們院,你切個膽,也只給你住3天,個別情況5天。
你生個孩子,順產3天,剖腹產5天。
你骨折,那基本定了型就讓你走了,反正你住院和住家裏也沒什麽區別。
就我舉例的這3個,誰能在出院後立刻工作?
法律規定,誤工費不是按照住院時間算的,是按照醫囑算的。
這個案子,敢不敢把出院時候的醫囑放出來給大家看看?讓我們看看他出院時到底什麽情況?
如果真的是認為他29天才有能力工作,那麽請問剩下的14天,法官憑什麽不算?
是不是以為都跟她一樣,家庭富裕,所以在家歇個十天半個月的都沒事兒?
是不是不知道底層的人都是怎麽掙命的?
而且,我還想知道,法律援助建議一萬八,你法官到底是出於什麽心理,給個9000?他執意上訴,拉低你的調解率你不高興了?
反正近幾年,只要爆出來的新聞,我就沒見過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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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裏有人認為我立場有問題。
我聲明一下,我呼籲公開醫囑,公開審判文書,公開庭審錄像,不是為了證明法官有問題。
恰恰相反,我是想透過這些無可辯駁的東西,證明這個老頭是個殺人狂魔,而死去的法官的判決多麽公證,多麽無私。
希望當地法院可以盡快放出這些東西。
---------再分一次----------
有不少好法官在評論裏說我不懂法,被車撞了就應該這錢。
那麽麻煩告訴我,被罵了為什麽比被撞了貴?因為罵的是法官是嗎?
-------希望是最後一次分--------
被評論的焦點又變了,又開始質疑我要醫囑沒用了。
上圖:
醫囑有用沒用你們說了不算。不是說依法審判嗎?來,法來了,現在我想看醫囑和庭審錄像。
------這回真最後一次編輯了------
有人跟我說80萬車被辟謠了。
我沒寫在回答裏,但是評論回復別人的時候以此作為論點駁斥別人了。
因為評論不能編輯,就編輯到問題裏了。
我為參照此條未經證實訊息道歉。
如果有人因為這個噴我,請便,我不會反駁。
不過從官方通報的那些東西來看,我仍然認為她是富裕家庭。所以上面就不改了。
只在此為錯誤的參照80萬豪車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