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會。
目前醫學和藥物研發涉及的體內實驗所用到的實驗動物,不管是大、小鼠還是猴子、斑馬魚,不管是和人的種屬差異大還是小,歸根結底還是不同物種,在確定一種藥物藥效和毒性的時候,終究不能做到和在人身上使用的效果一樣,也就意味著不能完全用動物替代人進行研究。如果可以使用人作為實驗物件,那關於毒理學和藥理學方面的研究至少可以實作質的飛躍。我們再也不用整天去琢磨某個受體在人和動物之間的差異性是否會導致藥物或模擬配體的不結合等等這種問題,轉而是遇到不明白的直接拿人試試好嘍,多簡單!極大的提高了科研的效率,因此也就變相的提高了科研出成果的速度,也就加速了醫學和藥學的技術進步。
不過我覺得,拿人做實驗也不是就違反倫理。比如那些窮兇極惡的罪犯,完全可以用醫學實驗代替死刑,這樣還可以讓他們用另一種方式贖罪,不比簡單的死刑要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