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道盡了辦事時候的一個要點——
和自己利益無關的事,天大的事不是事;和自己利益有關,才會讓對方認真考慮怎麽做。
曾經經歷過這麽兩件事:
第一次是我母親,有一次去公共浴室洗澡,回來唉聲嘆氣。
問她怎麽說,說結婚戒指在澡堂丟了,她戴了幾十年外面從來不離手的,可能是搓肥皂毛巾時候不小心滑掉的。金戒指沒多少錢,但因為是紀念所以她特別在意。
到了第二天早晨,看她依然在糾結,我就勸她去浴室找一下,浴室下午開,上午應該還沒徹底清掃,有希望的。母親覺得希望小,我拽著她也就出門了。
到了浴室,早晨還沒開門,只有一個看門的大爺。我們說明了來意,大爺嘴一撇,說:
" 想找等開門了買票進去找,現在不行 "。
我們解釋了半天,不管怎麽說就是不答應,最後雙眼一閉擺擺手不理人了。
我母親已經拉著我準備走了,我有點惱火,湊過去說,「我們丟的戒指挺貴的,如果現在不能進去我們只能去報警,警察過來一起進去。」
大爺覺得我在威脅,呵呵一樂,說:「那你報警啊,警察來了我肯定配合。」
我面色嚴肅的說:
「您想清楚了,警察到了我們要仔細找,多半會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