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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车的风险在哪?是否划算?

2012-11-20汽车

要防止被骗!

河南郑州,男子2年前在二手车市场,花费67.8万元购买一辆二手玛莎拉蒂,经过专业验车机构检测后,并未发现任何异常,不料2年后男子卖车,收车商提供的报告中,玛莎拉蒂却存在多处大修,为此男子专程找到当初买车的二手车行讨要说法。

(案例来源:小莉帮忙)

刘先生居住于河南郑州,自从大学毕业后,便来到省会创业,由于经营有方,而且价格公道,很快便赚取到人生中的第一桶金。

对于像刘先生一样的商人来说,座驾代表着一定的身份,为了体现出昂贵的身价,刘先生便打算购买一辆豪车,一方面为了撑门面,另一方面也能作为代步工具。

为此,刘先生专门来到当地的一处二手车交易市场,看着门店中摆放着各式各样的豪车,刘先生可谓是看花眼。

经过将近2天的挑选,最终刘先生看中一款二手白色玛莎拉蒂,据车商描述,这一台玛莎拉蒂系女士二手车。

平常使用过程中也比较爱惜,而且原先价值百万,目前仅仅只需要69万元,即可将其开回家。

刘先生虽然对该车辆比较感兴趣,可是价格上却有些不满,经过双方一番讨价还价,最终以67.8万元的价格成交。

为了避免买到水泡车、事故车,车商还声称:玛莎拉蒂已经经过某车辆检测机构的检测,确保该车无事故、无水泡、无大修。

刘先生系第一次购买二手汽车,面对着二手车商的描述,也并未有过多怀疑,毕竟这一家检测机构在市场上较有权威。

支付完车款后,刘先生将玛莎拉蒂开走,毕竟是人生中的第一部豪车,所以在使用过程中,刘先生也比较爱惜。

刘先生是爱车一族,每年定时为车辆购买保险,平常有个小刮小蹭,也会及时到4S店进行修补。

2年之后,刘先生的生意越做越大,而且目前这一款玛莎拉蒂已经成为老款,为此,刘先生打算再更换一辆汽车。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刘先生随即将汽车开到另一处二手车行,经过估价后,该车辆也贬值不少,不过刘先生表示理解。

按照二手车行的规定,收购二手车时,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这一检验却发现玛莎拉蒂曾经有过车骨架受伤、左纵梁维修等,并被判定为事故车。

被认定为事故车,也就意味着车价会大打折扣,这可气坏了刘先生,当初购买二手车时,明明车商承诺无任何大修、无事故、无水泡,如今为何会变成事故车?

为此,刘先生找到当初购买玛莎拉蒂的车行讨要说法,然而面对刘先生询问,车行负责人却表示:保险记录都已经发给过刘先生,无任何出险记录,合同中也都清清楚楚的标记出车况,而且还经过专业机构的检测。

但是刘先生却对车行的说法并不认可,刘先生表示:合同中并未标明车辆曾经有过大修,如果有标明,自己当时根本不会购买这辆汽车。

为了查明真相,记者还专门拨通车辆检测的相关机构,面对着记者的询问,检测机构表示:当时确实没看出来这个问题。

目前案件的真相已经基本明了,事故的根源出在检测方,由于检测方存在重大失误,而导致刘先生购买到一辆存在大修的事故车。

那么此事从法律上该如何认定?

1.民事纠纷谁主张谁举证。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在交谈过程中,车商表示已经提前将保险公司的维修记录、出险记录发给过刘先生,但是对此刘先生并不认可。

既然车商认为早已经告知刘先生,那依照上述法律规定,车商应该拿出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已经告知过刘先生。

但是以目前的情况来看,二手车商却拿不出任何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观点,所以应当承担举证不利的责任。

2.欺诈消费者需退一赔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以请求经营者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同时可以要求经营者增加赔偿商品价款的三倍。

如果经过后续调查,发现二手车商在本案中还涉嫌到欺诈消费者的行为,那么刘先生可以主张假一赔三,要求二手车商赔偿总车款的三倍损失。

3.车辆检测机构出具假报告需承担法律责任。

【刑法】第229条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具体到本案中,车辆检测机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一份有价值、准确的报告,但刘先生所拿到的报告中,却不存在任何问题,以此来看,检测机构存在极大的工作误差。

如果检测机构故意出具虚假报告,那依照上述法律条文规定,相关人员应当承担5年以下有期徒刑。

自古以来,人无信不立,作为二手车销售商行,应以诚信经营为本,唯有如此,生意才能够长久,如果处处都存在欺诈,到头来不仅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甚至还会自毁招牌,可谓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