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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梅娃說她前男友結婚3個月就離婚的事?

2024-02-01體育

系統推播了這個提問給我。真熱鬧啊,前妻競猜,尚未最終揭曉,「前女友」又登場了。

不知道姑娘是在什麽情境場合下說的?當時的語氣是怎樣的?還有沒有其它的上下文?

「梅娃說她前男友結婚3個月就離婚」,這個行為,殺敵一千,自損八百。

1、前男友的名號,男方當事人公開承認過嗎?還是有什麽情侶間特有的親密舉動圖片,導致公眾認為,雙方構成了實質情侶?

一廂情願,或者,雙方曾經有過,朋友之上、戀人未滿的狀態,但是最終,男方和別人結婚了。

三個月離婚,公眾泛泛而談是一回事。這位姑娘談,是另一回事。要麽不要公開談,要談就措辭謹慎。否則,很容易讓外界產生疑問,她是不是在嘲諷?幸災樂禍?

離婚不是什麽高興事,這個時候來口頭「報仇」,有失風度。可以在心裏隨意想,愛而不得,因愛生恨,都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但是,作為公眾人物,公開場合說話,要考慮一下自己的公眾形象。

2、退一萬步講,就算男方曾經公開承認過雙方戀情,或者,行為上坐實了情侶關系,但是最終和別人結婚了。

強扭的瓜不甜。譚寧可和別人,結婚三個月又離婚,都沒選你。你還耿耿於懷,沒徹底放下,何苦呢?不要讓自己的沈沒成本繼續加大,往前走。給自己留點尊嚴,也給未來的男友和丈夫留點面子。

3、自己條件也不錯,給外界留下的首要印象標簽,應該是「世界著名花滑女單選手」,而不是緋聞前女友。用心把自己的事業和公眾形象經營好,其他隨緣。栽好梧桐樹,何愁金鳳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