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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回來16年的地,竟不是我的?

2024-11-15社會

【人民法院報】10月19日4版

要說這兩年來,年近60歲的企業家老張最為牽腸掛肚的,一定是他在東莞市洪梅鎮上沙村那塊28畝的土地。

隨著東莞市經濟轉型升級,曾經低矮破舊的老舊廠房已然謝幕,一棟棟高標準的廠房在上沙村附近林立而起。按照計劃,這裏要建成一座占地3000畝的現代化產業園區。

上沙村大量土地被依法征收,其中就包括老張的廠房,可他卻沒有獲得相應的征地補償。於是他先後向市政府、省政府和法院提起了多宗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這背後有著怎樣的故事?

16年前埋隱患

原來,2008年上沙村村委會將村內一塊28畝的集體土地「賣」給了虹峰公司,並簽訂了土地使用權轉讓合約。虹峰公司是老張一手創辦,他支付了土地使用權轉讓費170余萬元及土地管理費等費用,做起了五金加工生意。

10多年來相安無事,直到2023年征地時,老張發現自己居然無法獲得征地補償。在幾宗行政復議和訴訟官司都敗訴後,老張憤怒地提起上訴。沒想到,村委會於2023年9月14日向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虹峰公司退還土地,方便工業園區施工能順利推進。老張隨即反訴村委會賠償拆遷損失。

「雖然事實清楚,判決不難,但當事人矛盾尖銳,即使判了也解決不了根本問題,最好能調解,從而實作案結事了人和。」承辦法官李錚錚了解了老張提起的多宗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情後認為。

李錚錚向老張解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都輸了,是因為地不是你的,你沒有所有權,你不是適格申請人。」

可老張還是堅稱:「這塊地早就賣給我了,地當然是我的,大家都是這麽買的!」

「你們的轉讓合約是不合法的,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在原則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必須要先更改土地規劃。」李錚錚說道。

針對老張的說法,李錚錚又向村委會求證了老張口中的「大家」都是怎麽「買地」的,獲得賠償的標準又是怎樣的。

村幹部徐廣告訴法官,早些年為了促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也為了給村民提供更多就業機會,村裏將閑置土地整合後賣給了幾家企業辦廠。

「大家確實都是簽了一樣的合約,但其他人很早就申請了土地規劃更改,做了土地確權,所以按規定拿到了征地賠償,而老張這些後續手續都沒有辦。」徐廣說。

這顆埋了16年的「雷」,最終在此次征地中被引爆。

李錚錚為維護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便勸說老張接受調解:「判決後如果對方不及時履行,還要等執行。一般來說,調解耗時會少很多。」

經過3個小時的耐心釋法後,老張的態度明顯軟化了,意識到自己跟「大家」好像真的不一樣,開始接受自己並不擁有那塊地的現實。

在李錚錚的反復釋法勸說下,老張答應可以和村委會談談。

3000萬元與430萬元

「廠房晚一天拆,新規劃就晚一天落地……」徐廣有些著急。

「我是當地人,建產業園區是大好事,騰地我是願意的,但賠償金額我還是接受不了。」老張告訴李錚錚。

李錚錚了解到雙方對於騰退土地是沒有爭議的,矛盾的焦點在賠償金數額上。老張主張村委會要賠償拆遷補償款、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款等3000余萬元,而村委會提出的賠償金僅430萬元,價差十分巨大。

在李錚錚的建議下,2023年11月,虹峰公司提出評估申請,委托評估機構對建築物、附著物、青苗、土地使用價值等進行評估鑒定,再根據評估價進行調解。

今年4月22日,評估價出來了:土地使用權價值742萬元、平整和填土成本費用241萬元、水泥硬化工程成本費用182萬元、建築物及附著物99萬元、動產111萬元等等。

第二輪調解,李錚錚針對賠償數額作了分析,重點是雙方分歧較大的土地使用權價值和土地平整費用。

「你不是土地所有權人,土地使用權價值這部份從法律上講你無法得到賠償,但土地平整費可以和村委會協商。」李錚錚明確地告訴老張。

「他做土地平整是為了自己用地,為什麽要我們來付這個錢呢?」村委會對支付土地平整費意見很大。

「好比出租房子,房東也得簡單裝修,不通水不通電哪裏租得掉呀。當初老張平整了土地是事實,本來出租前應該是你們平整的,對吧?」李錚錚用生活化的場景成功說服了村委會。

同時,李錚錚也告訴老張他提出的多項補償款都沒有法律依據,例如拆遷補償利益差額損失1281萬元、停工停產損失補償67萬元等等。雙方意見差距進一步縮小。

李錚錚聯合當地司法局和鎮政府共同進行溝通協調,在多方推動下,村委會不再抓著一些賠償細節不放,提出了新的賠償方案:參考評估價,另外再退還當年的土地出讓款和土地管理費,總計900余萬元。

80萬元成為突破口

「我感覺自己好虧啊……」老張既對自己的遭遇感到委屈,又懊悔自己沒有早點把土地確權手續給辦妥了,沒有這塊地,廠子沒法開,年紀也大了,不想再重新找地折騰了,現在只想多拿點補償款。

「賠償金額我們不能一退再退了,時間不等人,實在不行就判吧。」徐廣表示。

李錚錚正在愁如何再做雙方工作時,收地時遺留的200萬元動產清單讓她有了主意。

重新清點後,李錚錚發現其中80余萬元的裝置已由虹峰公司指定的人員取走,這意味著村委會提出的調解賠償金額可以下降80余萬元。

「現在調解拿到的賠償金已經是最高的了,再清點下去更少了。而且你們自己處理這些遺留物,麻煩不說,還得再折價。」李錚錚勸說老張。

「合約無效,雙方要按照過錯責任比例分擔損失,你這邊也有問題,判決的話賠償金有可能要下降。」李錚錚提醒道。

經過一天的思想鬥爭,老張終於接受了村委會提出的賠償方案。7月12日,老張同意撤回剩余全部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件。

「打官司的日子,真不好過,感覺心裏憋著一口氣喘不過來。現在好了,一切都結束了!」老張說。

28畝的土地也像一塊拼圖,終於拼到了產業園區成片發展的大地圖中。徐廣高興地說:「太好了,產業園區的建設可以繼續推進了!」

產業園區沿河而建,李錚錚漫步在濱水岸線走廊上,看著一棟棟現代化的廠房、研發中心和辦公樓正在緊鑼密鼓地建設中,回想起這個案件經歷的艱辛歷程,感慨道:「一切步入正軌,調解再難也值了!」

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全力推動行政爭議實質化解,實作案結事了、政通人和,今年1-9月,東莞第一法院審結行政案件1831件,同比上升14.44%,各級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100%,透過與市人社等有關部門雙向反饋機制等,促成297件行政爭議以調解結案,其中涉市人社部門的行政調撤結案數為111件,同比上升70.77%。

原標題:【「買」回來16年的地,竟不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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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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