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居委會「幫忙」居民開通個人養老金帳戶一事引發廣泛關註,這絕不是一件可以輕易放過、簡單了事的問題。
個人養老金帳戶本應是基於個人意願、經過審慎考慮後自主選擇開通的重要金融安排,關乎個人的養老保障和財務規劃。居委會的職責在於服務社群居民,促進社群的和諧發展與公共事務的協調,而不是越俎代庖,在未經居民充分知曉和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幫忙」開通帳戶。這種行為嚴重侵犯了居民的自主選擇權和知情權。居民可能在毫不知情的狀況下被莫名卷入一項金融事務中,對個人養老金帳戶的具體內容、權益義務、潛在風險等都一無所知,這無疑將居民置於一種被動且可能存在風險的境地。
從法律角度而言,這或許涉及到違反金融監管法規以及對個人資訊的不當使用等問題。金融機構在拓展業務時需遵循嚴格的合規流程,確保客戶的參與是基於真實意願的表達和充分的資訊披露。居委會的此番行為,可能在無意間成為了金融機構違規操作的「助攻」,破壞了金融市場公平、公正、有序的競爭環境和規範的業務流程。
此事不能就此被掩蓋或遺忘,相關部門必須迅速介入調查。要徹查居委會這一行為背後是否存在利益關聯,是否受到某些不當因素的驅使,比如與金融機構之間是否存在未公開的合作協定或利益輸送鏈條。對於侵犯居民權益的行為,必須嚴肅追究責任,給予居民合理的解釋和賠償方案,讓居民的權益得到切實保障和恢復。同時,也要以此為契機,加強對基層組織的業務規範和法治教育,防止類似的侵權事件再次發生,重塑基層服務機構在民眾心中的信任形象,維護社會公共事務管理的正常秩序和法治尊嚴,確保居民的合法權益在每一個社會治理環節中都能得到充分尊重和有力保護,真正做到還權於民、服務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