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廣州市人大常委會釋出公告,將從2024年12月30日起施行【廣州市電動自由車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引發熱議。
【規定】共8章55條,對電動自由車生產、銷售、維修、登記、通行、停放及充電等管理作了全面規定,對糾治電動自由車改裝、超速、違章、火災等亂象作了剛性規定。
同日,廣州市司法局負責人在媒體通氣會上指出,截至目前,廣州市電動自由車登記上牌量已超過560萬輛,且仍以每天上牌約4000輛、每月上牌約10萬輛的速度增長。隨著電動自由車數量的激增,電動自由車違法亂象日益凸顯,危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影響城市有序執行。
廣州一小區外的電動自由車停放點。圖/VCG
九派新聞註意到,在廣州,電動自由車被稱為「電雞」,這種交通工具不僅與廣大市民的日常生活密切相關,也支撐著外賣、閃送等即時配送系統的運轉。
而【規定】中的一些規定,對即時配送行業從業者的日常工作有一定的影響。如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確需在未設定非機動車道的路肩透過的下車推行。因非機動車道被占用而無法通行的,可以借用相鄰的機動車道行駛,並在駛過被占用路段後,駛回非機動車道。
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時最高時速超過十五公裏;逆向行駛、醉酒駕駛;以手持方式使用通訊工具、瀏覽電子裝置以及吸煙、飲食等妨礙安全駕駛;在行經交通流量大的路段、交叉路口、人行橫道、窄橋、急彎、陡坡、隧道等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時超車;違反上述兩項規定,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規定】還要求,即時配送企業應當對一個星期內有三次以上闖紅燈、超速行駛、逆向行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駕駛人實行派單管控。
【1】知情人士稱有利於增強外賣騎手的安全意識
12月6日,了解【規定】的知情人士告訴九派新聞,針對即時配送行業,【規定】更側重於行業內電動自由車專用號牌以及停車管控方面的要求。【規定】的出台不僅強調了即時配送企業的主體責任,也強化對外賣騎手的要求,有利於增強外賣騎手的安全意識,規範騎手的本職工作與行為。
他補充,比如【規定】指出,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十五公裏,在駕駛電動自由車時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通訊工具、瀏覽電子裝置。在現實操作中,這就不僅要求平台最佳化演算法,派單給離配送點更近的騎手,放寬對騎手配送時間的考核,相應地延長配送時長的要求;還規範騎手在送餐過程中的行為,如果收到商家或顧客的電話與訊息,不能邊駕駛邊接聽電話或瀏覽資訊,而是要停靠在路邊。
「剛公布時,相關從業人員肯定會有較大的反應,但這也沒辦法,每個新規定出台時大家都是不適應的。這就需要我們慢慢去協調、最佳化和改善,互相理解、積極配合,最終達成一致共識。」上述知情人士表示,相關部門會陸續組織對即時配送企業與從業人員的宣傳,讓他們提前適應【規定】的要求。
「廣州市現有註冊外賣騎手約20萬人,其中每天穿梭於大街小巷的活躍騎手達12萬人。」廣州市網約配送行業工聯會主席何麗敏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工聯會將積極引導外賣騎手按照新規的相關要求,遵守交通規則,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提高服務水平。同時,督促配送平台企業按照遵守交通規則、守法行駛可完成配送任務的標準,考慮外賣騎手步行、等候等因素,合理設定配送時限、路線,讓騎手在服務市民的同時,保障自身的安全。
外賣騎手小葉也稱,【規定】從立法角度上保護了外賣騎手的安全,能夠減少交通違法行為,所以「我們還是正常地遵守規定,駕駛國標車、戴好頭盔、安全行駛就好」。
【2】外賣騎手稱在機動車道行駛為無奈之舉,專家呼籲增設電動車的發展配套設施
但也有外賣騎手在關註到上述新規後,直呼「廣州的外賣不好跑了」。
小吳就是其中一位。他告訴九派新聞,現在外賣騎手接單後,平台要求配送時間在30分鐘內,但騎手要先等商家出餐後才能送出,一般配送距離在2至4公裏之間,正常情況下時速要達到三四十公裏才能在規定時間內送達。「顧客比較急的話,有時也會開得稍微快一點,但最多也就50公裏,開不了更快,如果按【規定】要求的最高時速不超過15公裏,根本來不及。」
暴雨下送餐的外賣騎手。圖/VCG
同為外賣騎手的小陳向九派新聞介紹,騎手送餐時在機動車道上行駛實為無奈之舉,自己經常在大悅城附近送餐,周邊不少非機動車道都被私家車占用、停靠。
「機動車道本來很寬,但兩側經常停滿了私家車,車流量大的地方堵車也很嚴重,尤其周末的時候。只能說是治標不治本,因為不是只有電動自由車違規,機動車違規的也很多,而它們違規時,我們也就只能走機動車道。」
根據廣州市交通規劃研究院分析,廣州市主次幹道非機動車道設定率僅為32%,低於北京95%、上海90%的水平。
華南城市研究會創會會長、暨南大學教授胡剛在接受媒體采訪分時析道,廣州的電動車保有量在國內屬於前列,因為廣州是一個平民化城市,外來務工人員眾多,這也導致電動車增長非常快,「這種情況下,廣州對電動車立法,在全國來看起到風向標作用。」
同時【規定】的出台,反映了廣州的城市交通系統還沒有適應電動車的大規模發展,特別是老城區,經歷了從步行為主流到私家車為主流的變化,但沒有給電動車留下足夠的車道。
「所以法規的出發點主要是緩解交通堵塞、減少安全問題,著眼於加強管理、懲罰違規行為。」胡剛也認為,【規定】仍存在一定局限性,對於電動車的發展配套鮮有提及。
「電動車出行是一種趨勢,對於非機動車道和停車點的建設,政府如何投資、改造,這部法規裏都沒有提及。電動車使用者多數是低收入群體、外來務工者,沒有考慮到這部份人的需求。」胡剛表示,應大量增設電動自由車道及停車場,道路路面汽車與電動自由車應達到各占50%的比例,平衡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的路權問題。
九派新聞記者 代夢穎
編輯 萬璇 付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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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九派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