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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源頭化解矛盾,需要各個部門聯動起來,而不是什麽都推給派出所

2025-01-06社會

因為眾所周知的事,各地要求源頭化解矛盾,其實這個實行起來不難,前提是調動各個部門的工作積極性即可,而不是讓機關的大量人員閑著,什麽都推給公安派出所。

比如家庭矛盾,夫妻不和,家暴等,這點可以由各個基層的社群居委會村委會建檔跟進,定期隨訪,疏導情緒,真正的讓社群村委會居委會走進社群,而不是一有問題就交給派出所,派出所就那幾個社群民警,管轄的範圍又大,忙不過來的!

比如勞資糾紛,勞動局可以第一時間介入,人社局,住建局等等,多部門聯動起來,不能再像現在這樣,一有事就讓派出所出警,派出所管不了勞資糾紛,派出所到場聯系勞動局三兩個小時不到,住建局也不到,群眾能滿意嗎?

比如市場監督管理!很多人在我的評論區裏說警察為何不管管食品安全問題?對不起,派出所還真管不了,這是市場監督管理局管的,如果他們認為涉及到犯罪而移交公安,此時警察才能管!

比如消費糾紛,群眾碰到了只能打110處理,然而警察也只能到場勸說,勸說打12315投訴,勸說去法院起訴。12315根本不到場處理,一點點事要去法院,群眾會滿意嗎?此時警察到場了群眾只能把怨氣撒在警察身上,認為警察和稀泥不作為,然而真不是警察不作為,而是他們真沒權力管!

再比如噪音擾民,現在有城管管了還好,以前沒有城管管,群眾只有報警,然而噪音擾民雖然有法律規定,但全國範圍內貌似還沒有因為制造噪音被處罰過的吧,因為取證手續太繁雜(要拿機器到報警人那裏測量噪音分貝,還要證明噪音的實際來源)。

再說說普法,很多人現在的法制理念還只是停留在欠債還錢殺人償命分階段,那麽政府可以組織律師,法學學生教室等經常性的開展普法活動,讓群眾多懂法,多遵守法,知道有什麽問題找什麽部門,連帶著還能解答群眾的疑惑,化解矛盾。

總之要讓群眾知道,政府部門不止公安派出所在為人民服務,調解矛盾有居委會有司法所,有法院檢察院有人社局有各種各樣為您服務的部門。